《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手册》颁布实施以来,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基层派出所参与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效填补了消防机构长期以来警力不足严重的问题,加大了消防监督工作的点和面,在推动消防社会化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因此,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防火灭火中的关键作用,这对于加强整个社会消防工作和推进群防群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基层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现状
当前,随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公安机关的工作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职,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定人、定责,纳入社会公示和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的强化健全,特别是以派出所为主导的乡镇志愿和义务消防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在开展辖区消防检查工作、扑救初期火灾、组织农村的火灾扑救工作,独立和协助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工作中作用日益明显,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发展,为保持近年来火灾的基本稳定,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是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偏少,政府消防经费预算投入不足,而基层派出所民警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少,民警兼职人员业务不专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地方政府财政能用于支持基层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经费基本没有,基层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作用发挥不力等因素也严重制约、影响着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开展。
此外,结合开展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等级评定考核的前期调查了解工作,共对县城的九个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采取发放调查表,查看工作情况,访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对派出所当地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防火灭火工作情况、消防器材装备情况进行了调查,基层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作用有了一定的改善和进步,但是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档案建设少而薄弱。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消防工作管理机制,激励措施及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经费无法保障,业务开展较为困难,导致作用发挥不大。
二、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急需转变
当前,有些基层公安派出所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行动上不能引起足够重视,认为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主要是治安,刑侦等工作,消防工作有专门的消防机构负责,派出所参与消防监督工作只是协助作用,对于派出所来说可管可不管,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整改,导致一些事故由可能成为现实。再者,有很多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工作也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对于省公安厅和上级下发的文件虽然做了学习传达,但真正落到实处的力度却不够,笔者在工作中了解到,上级公安部门在对基层派出所的年度工作考评中,消防工作在考评中所占比例极少,有些地方只占全部考评内容的3%至5%。考评方式简单,只注重表面,不注重实质,这对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起不到促进作用。使其在指导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消防工作又费时间又费人力,到最后考评效果和成绩不显著从而影响整个集体乃至个人的工作业绩,导致对消防安全工作熟视无睹,不善于从根本上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自觉性。使一些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导致事故频频发生。
(二)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部分派出所执法监督人员由于时间紧,工作任务重,加之从思想上对此项工作的不重视,对业务理论知识学习积极主动性不高,这给消防工作的开展造成潜在的被动性,虽然公安部71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省消防条例》和《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手册》中明确规定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和范围,但还存在部分派出所没有明确自己肩负的职责,一些片区民警不熟悉业务程序,消防业务档案和法律文书的使用,对消防监督工作不知道该怎样去管。在工作中出现了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加上心中无底,部分人抱有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导致出现了失控漏管的死角,使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如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派出所消防工作刚刚起步,现行各种消防法律法规急需进一步完善
笔者曾在一次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培训班上,听到几位基层派出所所长谈的几点看法和意见,综合起来有如下几点:
1、经过几次培训,知道派出所该管的工作有那些,但不知该怎样去管,虽然公安部71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省消防条例》和《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手册》中明确规定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和范围,但还没有真正授权给派出所,在工作中,虽然检查出一定的隐患,但处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整治效果,即然已经明确消防监督工作成为公安派出所的一块工作,派出所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应当有相应的权利,消防机构是否能考虑下放一定的权利给基层派出所。
2、对派出所的消防执法规定存在不明确的地方,现行的法律文书没有统一,派出所至今没有一套完整的消防监督法律文书,现在工作中出现的主要矛盾是:是否可以用现在派出所自己的法律文书,还有以什么样的名义下发法律文书,是以公安派出所的名义下发还是以消防部门的名义下发,这样一来,执法之后涉及到的复议、诉讼等问题如何解决。
3、火灾原因调查专业水平不高,设备短缺,一旦遇到技术鉴定问题,很难划分责任,这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侦破。
4、警力不够,资金不足给派出所消防执法造成关键性制约,一位干警伤感地说道:现在的治安、刑事案件非常多,派出所警力非常有限,即使昼夜的去工作都不能把案件全部侦破,根本没有过多的时间去顾及消防监督,每年的考核之前,只要把各种材料、档案补齐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还有派出所资金短缺,无力配置消防机动泵,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使防火灭火工作落不到实处。
三、加强和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表现。各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一定要把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其认识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加强和完善派出所的考核奖惩制度,把考评力度加大,把消防监督工作纳入人民满意派出所和人民满意警察考核评选的工作中,使基层派出所提高开展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二)加强岗位学习培训,提高公安派出所的业务素质
派出所一定要从思想上认识到熟悉业务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培训,一改以往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态度,各级消防机构在当地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派出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使派出所民警能完全胜任工作,对消防工作做到心中有底,能较好的开展消防工作,为使派出所消防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在一定的时间里,要使一定的民警集中学习,到各消防部门参与消防工作,以少数人带动多数人,从而使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三)完善法规制度,保障开展实施
有关部门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使之从上到下有一套完善的、系统的法规和文书,使派出所消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正规化。同时争取得到政府的支持,想办法多方筹集资金,充实派出所的业务经费,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使其没有多少后顾之忧,能够自觉、具体地去完成各项消防工作。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推进公安消防机构与公安派出所联合执法,不仅是新形式下创新消防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实现专群结合、社会协同、群防群治的现实需要,也是消防部门依据当前形势,特别是2005年10月起执行《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的实施,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减少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盲点、盲区所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此,各地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思路要清楚,目标要明确,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经费投入,争取政府添置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设备,配置到基层派出所,消防部门更要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的培训指导,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索新路子,强化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在“基层基础年”的建设中,抓出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本文作者通过提出一些初浅的的认识、经验、想法,以求共勉,达到提高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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