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其中,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的"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中提出"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这给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消防机构开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指出了重点、明确了任务。
由于受地理、交通、环境、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消防工作,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村消防工作目前还存在严重问题,作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公安消防机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中,应该怎样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呢?值得我们深思。为此,笔者结合凉山州金阳县的农村消防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前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方面作了不少工作,但绝大部分农村的消防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隐患随处可见。
农村建筑房屋布局密集,结构简单耐火等级普遍偏低,大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建造,土木结构的草房、瓦房、木板房随处可见,屋顶、隔楼大多采用木头、木板等材料搭建而成,因彝族风俗习惯,火塘设在室内(用于烤火、做饭)且柴草堆放在其上方或四周,长时间使用或使用不慎易串火。通电的村寨电线乱拉乱接、老化、破损等现象大量存在,不通电的则使用煤油照明。电器线路短路、家用电器长时间通电、生活用火不慎等原因都有可能引发房屋火灾。农民生活所用的燃料和牲畜所吃的饲草料多以柴草和农作物秸秆为主,农民将大量的柴草和农作物秸秆堆放在房前屋后、室内,防火条件极差,常常因生活用火不慎、小孩玩火、燃放鞭炮、放火等原因引起火灾,如遇上大风,便会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甚至烧毁整个村寨,使几十户甚至上百户村民受灾,造成财产损失、无家可归甚至人员伤亡。2005年,金阳县就发生两起农村火灾,造成20户村民无家可归、2人死亡。
(二)消防工作认识不够,工作开展不深入,落实不到位。
各乡、镇的党委、政府没有把消防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对消防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较多火灾隐患置之不理、不闻不问,各级消防组织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职责没有建立健全,责任没有明确,部署落实没有到位,在乡镇的建设发展规划中没有将有关的消防规划纳入其中,造成了"先天隐患",使消防工作出现空白。同时,农民的消防工作热情不高,防火意识淡薄,缺乏日常的防火安全常识,自防自救能力差,大部分农民甚至连火警电话是多少、"119"是干什么的、发生火灾如何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如何进行火场自救逃生等一般性的消防常识都不懂,认为消防工作只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事情,同自身没有多大关系。
(三)消防基础设施欠帐严重,无基本的灭火器材。
农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器材的配置,也由于受诸多原因的影响,一直是消防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农村消防工作基础条件极差,各乡、镇对消防工作投入的资金为零,大部分乡镇因地理环境、财力不足、领导重视不够等诸多原因,几乎没有投入资金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本没有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和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等常用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只能以盆端桶提等原始的扑救办法灭火,小灾很容易酿成大祸。更令人担忧的是,到目前,金阳县还有大部分村寨连村民的饮用水都还要到几里之外的地方去背,更不用说什么消防用水了。
(四)消防监督检查力量薄弱,监督管理跟不上。
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人员少(金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在编消防监督员只有3人),各项工作任务重,加之地域辽阔、气候条件、点多面广较为分散,境内道路条件差(全县通乡公路均为土路)且险峻,部分通乡公路遇冬季结冰、雨天塌方等常造成交通不畅,甚至有些乡镇、村及村民聚居地还不通公路,步行山路要好几个小时才到,很难深入到各乡、镇、村(村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从而使农村的消防工作出现漏洞,在日常的监督检查管理中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在一定程度上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影响。同时,由于各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辖区范围大(金阳县幅员面积1588.23平方公里,辖5个工委、34个乡镇,175个行政村,而只有8个公安派出所,平均每个派出所正式民警只有3、4人),主要精力只能用于治安防控和打击刑事犯罪,无暇顾及消防指导、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在不同程度上也影响了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把农村的消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各级党政领导应有安全防范意识,树立起"消防工作社会抓、人人抓"、"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大众意识,要把消防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上当地工作的重要位置,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将消防工作责任状签订到乡镇、村、社(村寨),并把责任状的具体内容列入到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社的考核验收评比工作中。同时,要切实强化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消防管理职能,加大对消防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二)、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完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首先,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及教育、文化、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切实担负起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其次,各村民委员会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第三,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要求,结合村镇总体规划调整、移民新村、村容村貌治理以及水利水电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的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实施改造。加强以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的手抬机动泵、消防水池、义务消防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和道路建设,凡是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村要设置消火栓或消防水池,配置以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为主的消防灭火器材,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特别是对无水源、交通不便的村寨要想办法动员其迁移到水源和交通条件好的地方。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要在尽快建立起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形成以县城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中心,其他乡镇、村消防力量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工委所在地及经济较发达的乡(镇)要率先建立起集灭火执勤、消防宣传、治安巡逻等多任务一身的多功能消防队伍;其他乡镇要因地制宜依托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多种形式兼职消防队;行政村要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和由志愿人员轮流值勤的志愿消防队,并结合实际,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以担负起当地的灭火执勤、消防宣传、治安巡逻等工作。
(五)、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工作,充分发动宣传、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对群众进行消防法规、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将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内容,提倡移风易俗,改变不良用火习惯。三是加大火灾多发季节、民族节日、民俗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农村火灾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农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采用编制教材、读本等方式,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教学内容。五是各乡镇、村要制作安装(书写)永久性的消防宣传标语,做到警钟常鸣。
(六)、抓好典型示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确定好农村消防工作示范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协助其搞好相关工作,向全县推广。
(七)、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农村消防工作是一项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公安、综治、建设(规划)、农业、民政、教育、文化、安监等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施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把农村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参考:《浅析当前民族地区农村消防工作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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