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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被誉为城市的“绿色交通”,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具有乘车成本低、速度快、方便等优点,但是由于地铁内隐蔽工程多、电器化程度高、用电量大,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地铁消防管理工作不容忽视。
1.国内外地铁火灾实例
时间
地点
起火原因
伤亡损失
1995.4
韩国大邱地铁
施工时煤气泄漏发生爆炸
103人死亡,230人受伤
1995.10
阿塞拜疆巴库地铁
机车电路老化短路
558人死亡,269人受伤
2000.11
奥地利地铁
电暖空调过热
155人死亡,18人受伤
2003.2
韩国大邱地铁
精神病患者纵火
198人死亡,146人受伤
2004.2
俄罗斯莫斯科地铁
上班高峰期发生爆炸
40人死亡,120人受伤
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自1969年有地铁以来,国内外先后共发生火灾156起,其中重大火灾3起,特大火灾1起。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地铁都有发生过重大火灾事故,如表1。
表1各国地铁火灾事故统计
从表中可以看出,由于地铁客流量大,人口密度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地铁列车内可燃物的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极易令人窒息;地铁内部空间的封闭性,温度升高很快,一般发生火灾后5~7min就会发生“轰燃”。
2.地铁火灾事故原因
2.1地铁企业重经营、重效益,不重视消防安全,没有成立防火组织,没有指定防火责任人和逐级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
2.2没有建立防火制度和职员岗位防火责任制,职员用火用电防范意识极其淡薄。
2.3对营运列车重使用轻保养,有些列车长期带病运营不作保养。
2.4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流于形式,职员不懂防火、灭火和自救常识。
2.5车辆维修场所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用火用电管理松懈。
2.6地铁车站未启用安全检查设备,乘客可以随便携带危险物品搭乘地铁。
2.7对营运列车配备的灭火器材没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一旦遇到火灾由于药剂失效而无法救火。
2.8车辆维修时使用明火作业,防范措施不到位,防火意识淡薄。
3.地铁消防管理与对策
本人是地铁公司的一名消防安全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加强地铁消防管理,根据多年的经验,我认为做好地铁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成立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制度、实行奖惩分明”。
3.1成立防火组织、明确防火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3.1.1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公安部颁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第四条明确提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区域或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在法律层面已经给各单位明确了消防组织的架构。地铁公司可以成立消防管理机构,按照公司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监管、区域(部门)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分部门分线路任命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2建立防火制度、开展防火检查、强化防火宣传、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部第61号令第18条规定,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2.1地铁公司制订防火制度涉及的内容大致需要有12个方面:
(1)用火、用电管理;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管理;
(3)防火巡查、检查;
(4)火灾隐患整改;
(5)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消防(车控室)值班;
(8)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3.2.2确定重点保护部位,地铁公司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定时巡查制度,严格管理。
3.2.3加强动火作业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将施工区与其它区域进行防火分隔,消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要指定现场监护人并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3.2.4开展防火检查,地铁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每季度应当对本公司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区域每月应当开始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涉及的内容有12个方面
(1)检查公司原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事故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室外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管理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地铁公司每次开展防火检查都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要进行检查测试,对配备的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记明配置类型、数量、摆放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3.2.5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地铁公司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地铁公司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补遮档,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上,检查人员应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地铁运营公司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2.6强化消防宣传,地铁公司应当根据运营特点,对职员采取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培训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公司、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操作方法;
(4)用火、用电防火常识;
(5)扑救初起火灾和报火警及组织、引导被困乘客疏散逃生的方法和技能。
3.2.7制定灭火预案,地铁公司应结合实际制定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迅联络组、疏散引导组、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公司每半年应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员工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3.3奖惩分明,使消防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公安部61号令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铁运营公司应建立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结语
我国现在多数大中城市交通阻塞、交通秩序混乱,随着地铁工程的修建开通有效的缓解了城市公共交通压力。但是随之而来的高火灾发生率不能不让人忧虑,这就需要地铁公司的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发动员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地铁运营年年平安、岁岁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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