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014年元月27日,赵克志书记在黔东南州调研时针对镇远县报京乡报京村“1.25”和从江县西山镇岑杠村“1.26”火灾指出,“要全力排查隐患,加强值班值守,狠抓防火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冬季村寨火灾易发势头,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目前我省“两加一推”的形势下,农村消防安全投入“欠账”、管理粗放、基层检查缺位、制度执行不力等现实面前,如何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这一要求,强化规划先行、夯实设施基础、明晰监管责任、搞好统筹合作、普及防火常识,冲开制约“瓶颈”,实施有效治理,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必须正视和面对的民生大问题。因此,本文从分析近年火灾多发的主要因素,探索农村火灾的趋势变化,粗浅提出遏制农村火灾的措施,以期为农村安全发展、同步小康做贡献。
一、农村火灾形势严峻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了《贵州省消防条例》和《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将其纳入政府年度消防管理目标责任书内容并进行考核,省政府自2007年开始每年投入1200万元用于黔东南州重点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领导亲自到农村调研防灾救灾,指导基层开展农村防火检查,总结形成的“三大法宝”、“四个结合”、“五大改造”、“八项落实”的农村消防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和安全环境。
但是,由于“双欠”省情没有根本改变和村民的安全素质尚待提高,农村火灾仍易发、多发。据统计,2007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全省发生农村火灾2598起、死亡265人、烧毁建筑135.0万m2、受灾28879人,分别是同期火灾的28.1%、56.8%、78.4%、81.0%,可见农村火灾易发、受灾面大。农村火灾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农村火灾主要集中在每年第一季度;二是农村住宅火灾最突出;三是农村电气火灾和生活用火不慎火灾比例大;四是农村区域内单位(场所)火灾防范的薄弱;五是分地区亡人火灾黔东南、黔南靠前。
二、火灾易发原因分析
农村火灾的发生,与当地经济、社会、历史、文化、民族等相关联,主要因素有以下方面。
一是村民住宅建筑布局不合理。广大农村基本上没有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更谈不上满足消防供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的布局,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对古村落、村寨内建筑消防监管不到位,不对民居建筑设计进行消防许可,没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等缺乏;农民宅基地划定和建设随意性大,其建房时基本上不考虑建筑防火,先天性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农村整体抗御火灾的水平较低;由于几千年大规模的迁徙转移,少数民族住宅绝大多数都建在山顶或山坡上,几十户、几百户、上千户集中连片,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火灾发展蔓延迅速。
二是木结构民居耐火等级低。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农村民居建筑只有少量的土木或砖木结构,木结构占91.9%,50户以上的木结构民居村寨达95.6%;农村民房通常有木板房、茅草房、砖瓦房、土坯房等,屋顶大部分用瓦、木材、树皮、油毛毡等可燃材料搭建,屋内有家俱、衣物、柴草等可燃物,建筑耐火等多为三、四级,有的甚至四级都达不到,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迅速,15—20分钟即可烧穿屋顶,极容易造成民居坍塌和人员难以逃生。据统计,截止2010年底,全省村寨50户以上的有6183个(木结构、集中连片的5912),50—99户的4036个、100—199户的1468个、200户以上的408个,其中黔东南州5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村寨就达3922个,占全省的75.1%,如全国最大的西江苗寨有1300多户。
三是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贵州是欠发达、欠开发的内陆农业省份,工业体系不完善,公共消防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市,广大农村消防投入严重不足,乡(镇)、村寨消防规划滞后,消防基础设施欠账严重,村寨消防水源缺乏,消防器材设施配置不到位,消防通讯无法满足火灾报警。据统计,全省乡镇专职队、村志愿消防队人员欠账严重。
四是居民用火方式原始落后。苗族民居之一的吊脚楼一般为三层,第一层放置农具,饲养牲畜;第二层住人,设堂屋、厨房、卧室和客房;第三层堆放谷物或其他农作物。农村生活用火多以柴草、木材、木炭、桔杆为原料,柴草进寨入户相当普遍;苗族、侗族居民一般采用“老虎灶”、“烧吊锅”做饭,用焙笼、火桶、火盆烘烤食物、取暖等;不少地方用蜡烛、火把、松节油、煤油灯等照明,在房屋附近焚烧垃圾等;有的村民火柴、打火机用后随意放置,乱扔烟头,乱倒灰渣,驱蚊、烧荒、上坟祭祖无防火措施,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无成年人监护等,极容易引发火灾;大多数农村民房的进户电线、户内导线没穿管敷设,加之年久老化,电线绝缘破损严重;居民安全用电常识缺乏,电器开关直接安装在可燃建筑构件上,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电线乱拉乱接、或直接敷设在木柱(粱、板)上等现象普遍。
五是灭火救灾能力普遍较弱。农村地域辽阔,民居分散,道路崎岖,交通不便,通讯基础设施差,距离县公安消防队较远,有的达几十、上百公里,且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停靠困难,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在有效时间内赶到火场灭火;近年来,部分乡镇建了专职消防队伍,不仅人员数量少,而且缺乏培训和演练,直接影响扑火成功率;目前,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的只有老妇幼弱病残人员,无法组建志愿消防队,造成初期火灾处置不及时;绝大多数乡镇无财政收入,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即使有少量的水带、水枪、灭火器、消防机动泵等,因维护管理不到位而形同虚设。
三、遏制农村火灾的手段
只要我们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规定,把《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农民的安危放在心上,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把城乡一体化建设均等对待,州、市、县政府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消防管理职责,在火灾多发季节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有针对性地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与技能,实行严格监管、严肃责任倒查,遏制农村“连寨”火灾发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一)推动合理编制村寨消防规划。根据《贵州省消防条例》关于“乡规划、村寨规划应当有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的规定,增强“预则立”的规划意识。一是按照《农村防火规范》的规定,结合资源条件、旅游开发、人居环境和交通、建筑、人口状况,把村委会、村民组或村寨消防供水、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警务室、消防器材装备等列入消防规划,加大50户以上村寨消防规划的编制进度。二是在县消防大队、建设局的参与下,以木结构建筑、连片集中的旅游村寨和100户以上的大村寨为重点,拟定年度消防设施建设计划。三是结合新一轮扶贫开发和“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重点旅游景区”建设,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其中,建设、规划、旅游、公安、国土等部门要主动介入,相互配合,全力推进村寨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若县政府能在一年时间内,抓紧编制50户以上木结构集中连片村寨的消防规划,重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每一届政府每年都按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就会有大的改观。
(二)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贯彻省政府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从“平安贵州”建设的角度,以县政府为主体,强力推进农村消防设施基础建设。一要以建设“小康寨”为平台,提请政府在注重文化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载体的同时,有计划地对木结构村寨进行改造,合理确定防火区域,开辟足够的防火隔离带,以村民组或30户为基准实施大寨划小寨。二要以建设“小康房”为平台,围绕农村危房改造这一基础,适当惠及其他农户,根据村寨消防规划进行房改,把集中连片的木结构民居全部改为砖混结构,或者把厨房、用火房间的墙面、顶棚改为不燃材料,提高其耐火等级。三要以建设“小康水”为平台,在市(州)、县政府主导下,水利、农业、消防等部门同步规划,修建高位消防水池,敷设供水管网,安装消火栓,配备机动消防泵等,改变火灾时束手无策的被动。四要以建设“小康电”为平台,针对农户电气线路老化、户内导线未穿管的现状,采取政府补助、电力优惠、村民自筹等措施推行电改。五要以建设“小康路”为平台,交通、公路部门在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考虑消防车通道建设。如果50户以上木结构集中连片村寨较多的市、州政府,按消防规划规定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把整体推进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完成寨、房、水、电、路“五改”不低于10个村寨,农村消防安全必定有重大改进。
(三)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主体作用。农村消防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生产、生活各个层面,与政府及部门公共管理密切相关。一是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安监站成立农村防火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划定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二是县消防大队要主动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履行法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适时检查村委会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村委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村规民约,配备专(兼)职消防协勤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与宣传,同时重视对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监护。
(四)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农村消防工作要完善政府领导、村委会负责、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机制。(1)各县、乡(镇)成立政府领导负总责,财政、公安、农业、民委、住建(规划)等参加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目标,把30户以上木结构民居连片村寨的消防经费、消防协勤人员、志愿消防队员的工资和福利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健全农村消防安全检查督办、检查考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乡(镇)政府、安监站、公安派出所、村委会、村民组消防责任制落实;(3)依托包村干部、驻村民警、治安联防、党(团)员、民兵等建立适合农村生产和生活实际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争取做到火灾早发现、早扑灭。总之,农村消防管理的基础在乡镇政府,关键在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呈现奖惩,特别在防火检查巡查、全天值班值守、设施维护管理、初期小火消灭等方面分解、细化职责,充分调动村委会、村民组相关组织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着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农村消防安全针对性宣传系一半,因此认真贯彻国务院46号文件关于“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的精神,构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的“百花园”,增强消防宣传的实效性。首先针对农村火灾在时间、场所、原因、监管、伤亡等方面的基本特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固定阵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其次重点抓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进村、进寨、进农户等活动,把消防安全知识融入农村民间、民俗活动之中,千方百计增强村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再次落实《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在村委会普遍成立由村主任负责的防火安全小组,每个村民组都组建一支不少于成年公民15%的志愿消防队,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指导农户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用常备不懈确保农村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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