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消防部队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出现了大建设、大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不良现象。消防大队作为一定范围内的执法主体,其执法质量的好坏,是否公正执法,事关消防部队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新形势下,树立消防监督执法良好形象,推行消防公平公正执法十分必要。
一、当前消防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不能公正执法。主要表现在检查同类场所、审核同样建筑,办理同一起案件,处理同案当事人,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凭个人关系、感情、好恶,“灵活”地运用法律,或者钻法律的空子,在法定幅度内畸重畸轻;同等条件下的办事人员,办理审批同样的法定手续,有的一路顺风,有的处处卡壳;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时,对监督相对人的要求也大不一样,譬如整改同样严重程序的消防安全隐患,有的必须立即整改,有的却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有的很长,有的短。有的甚至仅口头提提。
二是不能正确执法。对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熟悉。在审核审批中,把握不准,不符合消防标准、要求的,按符合要求给办出去。在火灾调查中收集的证据不扎实,结论不准确,结果对方一起诉,经不起法律的检验,败了官司。
三是不作为。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逃避职责,有利的事抢着做,无利的事千方百计推脱。规划、火灾调查、写论文,做调研,吃苦受累,要跑腿求人的事,大家都不爱干、让着干、避开干。自己能做到的事说做不到,能办的说不能办,知道的事说自己不知道。如:在行政处罚裁决生效后,相对人不予执行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部分单位常因怕麻烦而不予申请。
二、消防监督执法中产生不良现象的原因
一是金钱的诱惑,即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人将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利作为创收的工具,在办理消防审核审批、监督检查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向办事人索拿卡要,接受吃请送礼,这是为了私利要钱。也为了完成与官兵奖金、福利的经济指标,给消防监督干部下创收指标,个别干部认为这是为公违法,组织会谅解。
二是权力商品化,以自己的执法权作为交易的筹码,追求权利、笼络感情。有的只要是领导打招呼的案件,办事人员就按领导的意思办,并不秉公执法,以图领导会在其提职晋级等方面给予相应回报。个别官兵利用执法权编织个人的关系网,达到为自己,为亲友,为小团体利益谋取好处的目的。走关系、送人情,使法律成为了商品。
三是长官风气,耍特权。消防部队行政管理带有明显的军事色彩,影响消防执法的客观公正。消防机构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个别大队领导搞“家长制”、“一言堂”,对工作不研究、不商量,个人说了算,将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个别消防干警,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目无国法,目无群众,不以执法权保护群众,却以执法权鱼肉百姓,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甚至与违法分子为伍,沆瀣一气。
三、关于公平公正执法提升社会形象的对策
(一)大力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首先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你个人谋利的工具。其次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做到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素质高了,执法水平自然会得到提高,执法质量也有了保证。三是要把好执法队伍的进出关,把操守不严、作风不实、法律意识淡漠的人排除在执法队伍之外,对那些长期浑浑噩噩、碌碌无为、执法不廉的人调离执法岗位,建立一支严格执法、廉洁高效、作风一流、一专多能的执法队伍。
(二)大力倡导领导做表率。各级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努力克服长官意识,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理念,做维护公平正义的表率、严格执法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如此上行下效,执法规范化将事半功倍。不然,我们开上一百次会、发上一百份文件、打上一百个电话,这些行政手段相加的力量,也会被领导自身不良形象所抵消。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孟子曾经说过:以力服人,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执法人员水平直接关系一个单位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了法律,说话办案底气就足,实施处罚的依据就会找得更准确,尺度也会把握得更准,对待说情的,也就会有理有据予以说服。因为大家知道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将会付出什么样代价。因此各级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不定期的请公安法制部门的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实践中也可以通过师傅带徒弟的办法,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进行面对面传授。通过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的锻炼,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预防消防监督人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有效措施。我们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过错责任,树立严格执法的权威,确保执法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