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人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到一些装饰豪华的游乐宫(场)、歌舞厅、KTV、夜总会、网吧、桑拿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费已成为一种时尚。勿庸置疑,这些娱乐场所的兴建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然而,自1994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达10多起。近5年来,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事故仍然呈上升趋势,如:2000年,河南省焦作市“天堂”影视厅“3.30”特大火灾事故、洛阳市东都商厦“12.25”特大火灾事故;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6、13”特大火灾;2005年,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文康路檀岛西餐厅酒吧“12.25”特大火灾等。触娄旁通,不再一一列举。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简直到了防不胜防的地步,严峻的火灾形势,不断给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一、让历史上的火灾告诉未来
逆时光而行,历史的年轮无法抹平人们深邃的记忆。公元1994年岁末有一段极不平凡的火灾记录,火灾事故几乎创造了历史之最。吉林银都夜总会,子夜一把大火,让一具7000万年前的恐龙化石在地球上永远消失了;时隔不久,无情的大火吞噬了300多家庭的欢颜,也吞噬了油城克拉玛依市十多万人民的心;浓浓的痛惜之情还没拂去,克拉玛依市失火的次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一家歌舞厅再度起火,十七人葬身火海……。直面火灾,一幅幅惨不忍睹的场面,一起起火场悲情,偶然中的短暂巧合让大火从东烧到西,让国人震惊,让所有的消防干警深思……,火灾隐患四处潜伏,谁之过?火灾事故轮番上演,何时了?城市消防基础设施陈旧、装备落后、警力不足,新建公共场所对消防设施偷工减料、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有的法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痛定思痛,追根溯源,梳理千头万绪,高度的责任感驱使着消防群体中的每位有志之士寻求解决的良径。
二、公共娱乐场所依然难突隐患重围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已于出台了《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国家信息产业部出台了《网络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也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公共娱乐场所结束了消防管理无章可循的历史。也正因为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从而保持了一个时期全区范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相对平静,然而全国屡屡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各种火灾险情,无时无刻不在警醒提示人们:决不能让火灾悲剧延续和再现。2005年,自治区组织开展了“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活动,通过检查发现有50%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同程度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从诸多的火灾事故中也可以看出,公共娱乐场所在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在经济和社会生活逐步现代化的条件下,与之相悖的是另外一种情形:一是部分社会成员对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必要的消防知识。二是不少建筑和场所在消防设施上因陋就简,偷工减料,逃避消防部门的监督,只求节约资金,尽快投入使用,获取利润,视人民群众安全于不顾,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严重隐患。三是在一些企业和公共娱乐场所,电器安装不良,疏散通道不畅,大量使用易燃、化纤材料进行装修装饰等现象随处可见,有关的经营者、领导者和许多群众,不了解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在突然发生灾难时又缺乏自救逃生知识,以致一再造成惨重后果。四是有些地方的消防监督部门在工作中仍存在着执法不严的问题,存在怕管严了不利于经济繁荣的错误认识,致使有些问题事先已经发现,但未能坚决及时地予以制止和处罚。五是有的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和营业,大多数网吧吸烟现象比较严重。六是公共消防设施未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也是导致火灾损失加大的重要因素。
三、反思事故找“药方”,不被事故点“死穴”
这几年,发生在各地区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事故,群死群伤最令人痛心疾首,这类火灾事故政治影响大、社会问题重,后果触目惊心。通过对全国公共娱乐场所典型恶性火灾事故的分析,笔者认为公共娱乐场所直接造成人员集中死亡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一)采用大量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违章装修,使火势蔓延迅速、损失增大。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火灾事故,由于该歌舞厅内四壁都采用涤纶布和棉丙交织布装饰,继而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成灾。事后,经消防专家在舞厅废墟上用同样的装饰布模拟实验证明,化纤材料点燃后只需10.9秒即可从底部蔓延至顶棚,2-3分钟火焰就可窜至吊顶,5分钟能到达对面墙,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发展到猛烈阶段。
(二)燃烧中伴随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烟和其它有毒气体,迅速令人窒息死亡。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消防科研人员都提出烟和毒气的作用是火灾中引起伤亡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据英国对火灾中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统计表明,由于烟和毒气作用死亡的人员占总人数的40%-50%。在燃烧学理论上,火灾时由于燃烧消耗大量氧气,很快在火场形成低氧环境,一方面,可燃物体燃烧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当含量在封闭空间达到1.3%时,吸气数次人就丧失知觉,经1-2分钟就可中毒死亡;另一方面,当现场人员接触10%-20%浓度的二氧化碳,会使人员失去知觉导致死亡。据火调人员对多起火灾事故的调查,发现死者面部安详,无烧燎痕迹,对尸体血样检验,其实许多人真正死亡原因是先中毒窒息晕倒后被火烧的。如:2000年3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天堂”影视厅因使用电热器取暖不慎发生火灾,由于着火时影视厅唯一的出口大门紧锁,74名观众死于非命。
(三)电气安装不良,安全疏散(门)通道堵塞,指示不明确,且有的场所严重超员。
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定员是140人,据调查起火时舞厅内共有304人,超员接近2倍多,大量人员无法从仅有0.8米宽的出口逃生,浓烟烈火,结果死亡人数233人;吉林银都夜总会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在宽2.3米的南侧疏散楼梯段,搭建工作人员休息室,楼梯上仅留1米的宽度;北京蓝极速网吧着火后,铁门铁窗封锁,人员无法出入,导致25人死亡。如:1994年12月8日16时20分,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馆因舞台照明灯引燃幕布,发生火灾时,该馆正门和南北两侧的安全疏散门加装了防盗推拉门并上锁,观众厅通向过厅的6个过渡门也有2个上锁。使前来救助的消防官兵无法很快破门而入,加上剧场内一片漆黑,人员拥挤,部分人员拥到门前却无法出去,致使被烧、窒息或践踏造成325人死亡,重伤68人。
(四)缺乏逃生常识,组织疏散不力。由于场所内的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低下,对逃生常识懂得少得可怜。有的甚至不知道安全门是干什么用的,遇到突发事件随大流,别人往哪跑,自己就往哪跑,争先恐后,挤作一团,结果谁也出不去,或被挤伤,践踏死亡,或烧死,另外这些场所负责人,不能很好有序组织人员疏散,造成一片混乱。如:2005年12月25日圣诞狂欢夜,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文康路檀岛西餐厅酒吧,狭窄的空间里,昏暗的灯光下,兴奋的尖叫声中,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造成26人死亡,11人受伤的人间悲剧。
(五)火源管理不善,小明火酿成大灾害。如:1994年11月27日13时30分,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因3号雅间的一名中学生划火柴点燃报纸吸烟时,将未熄灭的报纸塞进沙发的破口内,引燃沙发内的聚氨脂泡沫,很快成灾。又如:1999年12月24日夜,长春市南关区夏威夷大酒店洗浴中心因保安人员乱倒香烟头引燃碎纸和布门帘,致使20人(8男12女)死亡,创下长春市一次火灾事故死难人数的最高记录。
四、让公共娱乐场所远离火灾
大火已经发生,损失已无法挽回。然而,这一次次无情的火灾事实,对后人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教训,财产的损失有再创造的希望,而上帝给予人的生命却只有一次,我们再也不能以付出昂贵的代价来换取经验。亡羊补牢,未为晚亦,沉重的话题,仍需再度论道。有效遏制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与审核验收关。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文化娱乐场所,事先应将建筑设计图纸、装修图纸和电气线路图纸,申报所在地区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其建筑防火设计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防火设计要求,其耐火等级一般不低于一、二级,并至少应有2个安全出口,其疏散宽度不小于1.4米,装璜材料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电气设备也应由正式电工安装和维修……,经对所有项目审核同意后才可施工。并要经常检查建筑施工现场,工程竣工后,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加强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古人云:“防为上,救为下,戒次之”,这和我们通常所说的“防隐患于未燃”,都是强调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消防部门要加大对该场所的消防监督力度,实行《火灾隐患整改承诺书》制度,督促单位整治火灾隐患,尤其加强重大节日,双休日的安全检查,必要时进行夜查。单位要认真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树立责任主体意识,明确消防责任人、负责人和管理人的具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不超额定人员,不随意加设座位;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立足于火险自查、隐患自改,火灾自救;对场所内的应急通道口要注明标志,确保安全疏散畅通无阻等,并安装和配备必要的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三)、强化社会群众,职工的安全教育,让每个人都应懂得防火知识,学会逃生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消防安全意识的高低,公民自我保护能力的优劣,常常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有则典型事例,足以说明自我保护的意义之大。1985年4月19日,哈尔滨市天鹅饭店11楼客房起火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烧毁客房18间的严重后果,在调查时得知:一日本人逃生,与其住同屋的中国人、朝鲜人被烧死。事后,这个日本人说他在住饭店后即巡视了周围环境,记清了安全出口,火起后他凭借白天的经验,在黑暗中爬到了安全出口,得以逃生。简单看待这件事情好象是侥幸的结果,其实不是这样,日本的防火教育早已闻名世界,日本人从小接受防火教育,培养逃生能力,而我国大多数人是火盲,根本不懂逃生。因而全面实施国民的自我保护教育,已经迫在眉睫,等待和驰缓,又将会重演悲剧。只有增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提高整体防御火灾的能力。通过对火灾预防、扑救、逃生等方面进行强化训练,逐步培养快速反应的能力。
一是人们去任何公共娱乐场所都要看清身边有没有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人员拥挤的场所最好别涉入。
二是身处公共娱乐场所一定要看清疏散出口和标志的具体位置。
三是遭遇火灾要保持镇静和理智,果断有效地同火灾作斗争。俗话说:“人忙无智”,人在遇到突如其来的事件时,常常会惊慌失措,失去理智,使本来可以实施的积极、主动的行为,也会变得消沉、被动,盲目的行为可能会完全丧失主动权,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因而,在遇到火灾事故时,保持冷静很重要,“静中生智”,“静中求生存”。在保护好自身的同时,利用身边灭火工具积极扑救,同时以最快速度报警。
四是要掌握通常实用,易于操作的简单逃生方法。首先,在大火无法扑灭的情况下,应积极逃生,寻找安全出口,处在高层封闭房门,减少空气流通,利用被单、绳索从窗口转移,如若行不通,可等待救援,不要盲目往外跳。查阅消防资料,有一则成功事例,2001年2月12日3时40分,江苏省武进市焦溪镇梦溪歌舞厅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过火面积400平方米,着火时歌舞厅内3名服务员和1名保安员被大火困在室内,4人急中生智从着火的4楼平台跳到临近房屋3楼平台得以逃生。其次,应有组织,有顺序逃生,不要你争我抢,到头来谁也出不去,若掌握了基本逃生术,并照此行为,定会使人员伤亡大大减少。
(四)、推行公众责任保险机制。公共娱乐场所极易发生火灾,由于单位和个人未投保,灾后又不可避免的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据消防资料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开办了公众责任保险,乌海市也正在开展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按照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作为保险公司应当有针对性的开展保险知识宣传,调动和鼓励公众聚集场所参加保险,与此同时,消防和保险两部门要加强工作的协调一致,逐步建立日常检查、事故调查、事后处理等工作机制。
(五)、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隐患重在根治,责任重于泰山。消防、文化、工商、土地、规划等主要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能,文化、工商、规划、建设、安监等部门把消防审核验收作为办理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保险把消防安全列入投保和赔付的重要条件。
21世纪的魅力城市需要文化娱乐的润泽,更需要消防安全的呵护,不能因为火灾事故丢了城市的脸。要杜绝公共娱乐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必须坚持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原则,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提高社会各界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转变群众的消防观念,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才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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