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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重要任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防治。
2.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社会性、群众性强,仅有少数人知道、少数人去做是不行的。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宣传教育的目的是不断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感,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从实际出发,以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紧密结合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主要内容:一是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二是介绍预防和扑灭林火的基本知识;三是森林防火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党和国家关于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各地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四是森林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的典型案例。
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要做到经常、广泛、深入,被群众喜闻乐见。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命令、指示,领导发表讲话、文章,具有权威性;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具有及时性;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宣传手册,举行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一条街、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具有群众性;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旗和防火警示旗,对旅游等进山人员宣传,具有针对性。
3.依法治火
一要转变观念。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抓防火,不重视法律手段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调控能力;一些群众把进山入林、烧荒、野炊、吸烟视为习惯,不能从违法的高度去对待。必须转变观念这种陈旧观念,加强法制教育,依法治火。
二要从严执法。依法治火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程度不同的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执法不严问题,特别是对火灾案件查处不力。为了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各级领导要亲自动手,公安、检察、司法部门要紧密配合,执法人员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决不姑息迁就。
4.火源管理
加强对人为火源的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一要认清特点。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人为火源明显增多。开垦耕地,开发水田烧荒,入林从事副业生产、旅游、狞猎野炊等;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等屡禁不止;故意纵火也值得引起警惕。
二要落实责任。采用签订责任状、防火公约、树立责任标牌等形式,把火源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头、林地。一般采取领导包片、单位包块、护林员包点。加强火源管理的责任心,严格检查,杜绝一切火种入山,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抓住重点。进一步完善火源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火源管理力度。火源管理的重点时期时防火戒严期和节假日,火源管理的重点部位是高火险地域、旅游景点、保护区、边境。火源管理的重点是人为进入林区的外来人员、小孩和痴呆人员。
四是齐抓共管。火源管理是社会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抓好以火源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在发挥专业人员、专业队伍作用的同时,发动群众实行联防联包,自觉地做到“上山不着火,野外不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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