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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执法为民 开创公安消防工作新局面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6-03-03 09:13 出处:天津市消防局局长 作者:张铭德编辑:@iCMS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部队,肩负着保护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做好新形势下的消防工作,去服从服务经济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安消防执法队伍,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公安消防工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部队,肩负着保护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做好新形势下的消防工作,去服从服务经济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安消防执法队伍,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公安消防工作的新局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中共天津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描绘了天津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也给我们做好公安消防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我们公安消防部队要忠实履行好自己的光荣使命,必须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和发扬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成果,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大力弘扬“热爱人民,忠于法律,公正廉洁,英勇善战”的新时期公安精神,打造过硬公安消防队伍,为加快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平安天津做出应有的贡献。在过去的2005年,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坚持公安消防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火灾隐患必除、人民生命至上”,取得了依法治火、维护稳定的明显成效。当年,全市共接处警17856起,其中火警出动14702起,参与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3154起,抢救和疏散被困群众998人,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价值9亿多元。同比上年重特大火灾起数下降33.3%,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今年1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328起,直接财产损失43.2万元,死2人,无伤人,无重大火灾发生,也实现了同比火灾起数下降44%,少死2人、少伤1人的平稳态势,其中春节期间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了50%、损失下降了26.1%,取得了“十一五”开局之年的良好开端。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是对公安消防部队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检验。


执法为民是公安消防部队的宗旨


对于公安消防部队来讲,执法为民是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和宗旨的客观要求,广大消防官兵应当始终牢记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执勤、抢险救援等神圣职责,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部队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执勤战备训练,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是说,具体任务有三个:防火、灭火和参加抢险救援。我们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依法实施消防处罚,追究法律责任;以及灭火和抢险救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情况复杂。只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公安消防部队作为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力军,始终坚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广大消防官兵更是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来捍卫人民的利益,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对消防官兵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矛盾和斗争,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影响,使部队在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面临新的考验。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由于消防观念、措施、科技的滞后,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复杂。2005年,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坚持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查改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消防执法问题;深入研究为滨海新区大发展、海河经济开发、地铁一号线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服务举措,并推出了服务天津滨海新区发展的6条新措施,进一步公开和落实消防警务制度,认真落实消防信访两级接待日制度,周密组织“大接访”活动,案件查办率、停访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圆满完成第六届亚欧财长会议等242项重大活动消防保卫和“两节”燃放烟火任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树立了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执法为民要体现在执法公正上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执法思想观念的一次深刻革命,是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公安消防部队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就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消防执法能力,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确保消防执法质量。


首先,要增强法制观念,做懂法、守法、执法公正的模范。执法行为的规范、合法和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取决于执法者的法治观念的确立和深化程度。消防执法人员增强法治观念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实践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和先行条件;也是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消防执法质量的关键。所以,我们各级消防执法人员要主动学习,自觉接受教育;要勇于实践,坚持知行统一;还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强自我管理。


其次,努力进取,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我们要做到执法为民,不仅需要增强法制观念,而且要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忠实行使职权,不失职;遵守法定权限,不越权;符合法定目的,不滥用职权;公正执法,防止失当;遵循程序,避免瑕疵。只有严格遵守消防行政执法程序,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


第三,努力提高执法质量。消防执法质量是公安消防机构的生命线,能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关系到我们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消防执法的权威,同样关系到我们的地位。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消防行政执法质量,我们就要做到: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端正执法思想,忠实践行执法为民;清理消防法规,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建设;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2005年,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中,天津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和天津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切实达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总体目标,本着“面对面谈心、零距离接触”和“四个不放过”的原则,深入持续地开展了“大接访”活动。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将信访工作纳入了半年、年终考核验收标准和季度消防执法质量评查内容,对因查办工作不负责、不积极、拖延查办,造成群众不满意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除通报批评外,在年终考核验收和消防执法质量评查中给予扣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取消查办单位达标资格,把执法为民与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


执法为民的标准让群众满意


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执法和公安队伍建设做出了“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的重要批示,我们应深刻学习理解贯彻。对于我们公安消防部队来讲,要树立“人民消防为人民”的思想观念,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努力为人民掌好执法权,切实做到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要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确立正确的利益观,自觉接受监督,秉公执法、廉洁从政。而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则是对我们执法为民做的好不好的检验标准。


2005年7月20日,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被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评为“优秀服务窗口”。8月16日,市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政法系统党支部专门拟发简报,又对窗口捐款资助一名家庭贫困学生的典型事例进行了表扬。2001年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正式组建以来,以“让人民满意”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忠实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群众,先后被评为“天津市公安消防局人民群众满意单位”、“天津市公安局优秀办证服务大厅”,并于2002年起连续3年被团市委授予“天津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多名同志也先后被评为天津市公安局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人民满意优秀公安民警、消防局优秀女警官,特别是2003年,窗口还被全国妇联和公安部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在历次中央驻津记者、市人大和政协代表、市纠风办、市公安局对全市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的明查暗访中该窗口均获好评,有的记者和代表感慨地说,“消防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业务精湛、态度和蔼、热情周到,无可挑剔,是全市最好的!”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受社会上一些负面因素影响,在我们公安消防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和消防执法人员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有反映,损害了我们公安消防监督队伍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形象,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这种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要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教育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向法律负责,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消防工作的准则,强化宗旨观念,严格组织纪律,忠实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进行从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加大执法质量的检查、评查力度,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犯法以及造成重大执法质量问题的,要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追究规定严肃处理。


执法为民建设过硬队伍


公安消防部队是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力军,当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火灾威胁时,就必须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来捍卫人民的利益,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消防部队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人民,惩治违法,保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同样是我们的光荣任务。当前,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及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处置放火、爆炸、劫持等破坏事件,积极参与处置恐怖袭击及次生灾害,努力减少其对社会和人民群众所造成的危害,也是我们公安消防部队义不容辞的责任。


从公安消防部队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来看,既有鲜明的公安执法性,又有很强的军事性和专业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情况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公安消防部队和广大消防官兵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以对党、对人民、对消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钻研消防业务,刻苦训练,掌握消防专业技能,提高军政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英勇善战的公安消防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才能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安消防部队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基层基础年”决定的起始之年。今年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提出,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公安部消防局“161”工程的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同时,全面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基层基础年”的决定,迅速掀起“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高潮,加快提升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为全面推进消防事业的持续发展,打好坚实牢固的基础;大力提倡自主创新,努力建设创新型消防;力争实现全市无特大群死群伤火灾、全部队无重大行政责任事故,全力维护消防形势持续平稳和部队的高度稳定,传承光荣,再创佳绩,为创建快速发展的“平安天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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