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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走了,应急管理部来了!
近日,全国两会发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其中,关于正式组建应急管理部的举措引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大家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应急管理部的设置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等方面的分析。但个人认为,对我们广大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来说,对应急管理部的组建会对我们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讨论更为务实和必要,故此,本文试图从改革方案的内容及其职责方面,就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提出个人的看法,与各位安全同仁共享和探讨:
1.关于安监总局和安全监管
2.关于消防管理职责的调整
3.关于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4.关于应急管理部的职能整合
5.关于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
6.关于安全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影响
关于第一个问题,在改革方案发布后,很多人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既然不再保留国家安监总局这一部门,那么是否意味着以后原本归安监总局负责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也随之取消了呢?当然不是,改革方案里明确说明:原本国家安监总局的职责全部划归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同时在应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里也有这一句话: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所以,改革后,对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不仅没有取消或削弱,反而在监管力度和权威性方面有所增强。只是因为应急管理部这一名称而可能影响了我们的判断而已。
第二,改革方案将原属公安部负责的消防管理职责划归应急管理部负责,同时将公安消防部队也转制为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队伍,这一调整无疑大大增强了事故应急力量的水平和应急效果。同时,这一改革举措也意味着流传已久的消防体制改革的大幕终于正式拉开了,相信后续在消防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举措会陆续推出。
第三,改革方案将十年前刚划归安监部门负责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又重新划回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即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至于这一调整的效果会如何,我们也将拭目以待。同时,2018年是国家安监总局确立的“职业健康执法年”,何况之前也一直在强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令人费解。
第四,除了以上几点,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广泛和深度整合了应急管理的职责,必将有效增强国家应急管理的效果,以及去年召开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对其具体职责,稍作分析和整理如下:
参照应急管理部的组建说明,对其职责总结如下:
第五、此次改革力度可谓空前,但其实对我们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并无根本性的影响,只是政府相应的安全业务主管部门发生了调整而已,我们该做的一个都不少,只是政府监管的思路和方式可能会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至于会在哪些方面对我们日常的安全管理带来变化,相信后续的措施会尽快陆续出台,我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静观其变就是。
第六、此次机构改革所带来的另一个影响,是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在整合了众多职责和业务后,将至少同时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两大注册类职业资格和安全评价师这一水平类职业资格考试的业务及管理权限。鉴于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和安全评价三个方面的业务在内涵方面很多的共同点,有没有可能进行整合为一个统一的职业资格,或者全部保留,但明确各自的业务范围,互不干扰、互为补充,也是需要我们关注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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