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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无证上岗违法,但是给予拘留处罚也违法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7-09-21 16:48 出处:曹刚律师 作者: 曹刚 编辑:@i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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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各地陆续传出对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的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以违反《消防法》第63条第1款“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为由,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的消息。

深圳新闻网9月18日报道,2017年以来,深圳龙华警方因消防控制室无证上岗拘留12人。

平阳新闻网2017年9月11日消息,浙江省平阳县公安局鳌江镇派出所联合消防局,发现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竟是小区保安,物业负责人黄某被行政拘留。

深圳晚报2017年8月26日消息,盐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联合沙头角派出所查处一起东埔福苑消防控制室员工无证上岗的案件,涉事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谈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金华新闻网8月9日消息,8月8日,浙江义乌市某物业负责人张某因指使无证人员违规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深圳特区报2017年1月20日消息,深圳宝安沙井一大型百货公司的经理却因指使员工无上岗证在消防控制室上岗,被治安拘留10日。

……。

上述案件,消防控制室员工均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无证上岗违法。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也就是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具备的证书就是《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现实情况是具备上岗资格的远远无法满足需求

按照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意味着消防控制室要至少要有6个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才能符合要求。现实情况是具备上岗资格的人“一兵难求”,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的需求。

其实,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要求并不高,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即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就可申报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或者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但由于报酬低、值夜班、流动快、责任大等因素影响,申报者、从业者都不踊跃,导致很多消防控制室无人可招。目前,消防设施产品和操作,自动化、智能化越来越高,人机交互友好,有些新产品操作起来甚至比智能手机要简单许多。另外,出于人力成本的考虑,有的单位便使用无证人员承担消防控制室值班任务。

违者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或者警告

立法时充分考虑现实状况,虽然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无证上岗违法,《消防法》对这种行为并没有规定严厉的处罚,《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给予拘留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鉴于《消防法》第六十七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按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以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规定为依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显然是错误的。

也许公安机关拘留消防控制室无证人员是出于维护消防安全的公共利益,但损害的却是法律尊严。就现状而言,把消防控制室里那些无证的全部取缔了,还能不能有人值守呢?

本律师注意到,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开发布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已将建(构)筑物消防员已改称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曹刚律师是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辽宁省第八届律师协会立法咨询专门委员会委员,曾长期担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原武警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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