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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云南玉溪为例探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监管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4-02-09 08:52 出处:中国消防在线 作者:李永平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摘要:本文针对全国常暴露出的“火灾隐患屡禁不止、火灾事故多发”的状况,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与主要问题,结合云南玉溪多年开展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取得的经验,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

慧聪消防网讯 摘要:本文针对全国常暴露出的“火灾隐患屡禁不止、火灾事故多发”的状况,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与主要问题,结合云南玉溪多年开展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取得的经验,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管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火灾防控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规模不断升级,城市承载的安全运行压力也与日俱增,部分地区片面追求招商引资和建设速度,忽视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投入和源头管控,导致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缺失、消防行政审批不齐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仍普遍存在,全国常暴露出“火灾隐患屡禁不止、火灾事故多发”的状况,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工作尤其脆弱和艰巨,对目前社会单位凸显的地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监管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在此,笔者以云南省玉溪市为例来研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监管问题。

玉溪市位于云南省中部,面积15285平方公里,人口237万,下辖8县1区1管委会。2012年GDP为1000.2亿元,财政收入403.7亿元。全市现有社会单位13395家(含规模以上企业817家),其中国有企业497家,集体企业498家,私营企业2466家,其他单位9934家。全市消防部门列管的重点单位有532家,公安派出所列管的社会单位有3751家。

1.社会单位监管难点和主要问题

1.1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的工作职责未有效落实。在指导思想上,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消防安全,不少基层政府以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为由,对消防部门依法进行的消防监督执法以维护稳定、防止激化矛盾等名义进行说情、干扰。不少行业部门齐抓共管、联动协同抓落实不够,没有真正将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行业管理未形成合力,许多工作流于形式,消防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仍未有效改观。

1.2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从管理模式看,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口号式”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导致在监管力量上“捉襟见肘”,现行的工作机制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渐增多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造成对各类场所难以进行全面、动态、实时、有效的监督。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管不全面到位,以玉溪市为例,全市有社会单位13395家,但按《消防法》及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仅对4283家单位进行列管,仅占全市社会单位的31.97%,还有68%的社会单位要完全依靠单位自我管理,这其中难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1.3消防主体责任不落实,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较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不清、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完全靠“自我管理、自负其责”,其业主主体意识不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不深入、不广泛,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和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没有根本改善。特别是因形成历史原因复杂、技术设计规划滞后而产生的低端产品生产制造业、加工业,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性、家庭性作坊式生产企业和“三合一”场所遍布城乡,业主利益交织,基础消防设施不足,管理方式落后,员工安全素质欠缺,违章操作现象普遍,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成倍增多,社会火灾防控面临的压力和风险也不断增大。

2.玉溪市社会单位火灾防控采取经验措施

2.1严格落实源头管控。为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针对全市社会单位的行政审批(含: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开业前检查),一律严格依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予以审批,对存在问题的,全市消防部门将严格督促其整改,坚决避免源头上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

2.2分行业全面推动地域性行业自律。玉溪市针对行政县区划分特点,从地域性行业分布规律重点确立红塔区烟草、江川县烟花爆竹、澄江县磷化工、通海县蔬菜行业仓储(物流)、易门县陶瓷、高新区药企行业火灾隐患,从工作实际分行业开展火灾防控,以行业火灾特点为依据充分发挥社会单位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写入协会章程,按照各行业单位的性质、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分行业制定消防工作标准,赋予行业协会组织指导会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灭火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标准化、标识化等工作的职责,有效提升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水平。

2.3全面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各级政府层层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推动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行业协会推动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年底实施层层考评,对工作成效进行评定,并将县区政府和行业系统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纳入社管综治内容和全市党政综合考核,由各级政府最终根据考核评定情况进行奖惩。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考评情况作为部门年检的重要内容,实行消防工作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度。

2.4加强消防安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及消防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健全信用评定机制,促进行业守信自律,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消防管理水平。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水平纳入行业信用体系,单位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单位在行业中的地位,关系到会员单位的切身利益。推动行业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情况与会员信用挂钩,直接影响到单位年度火灾保险费率以及证照审验、等级(星级)评定等常规工作的办理,有效激发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5实行火灾隐患常态化监管。玉溪市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针对辖区实际和各个阶段消防安全形势,针对不同行业、单位和场所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市以“除火患、保平安”、大排查大整治、“平安玉溪”、今冬明春为工作主线,按各县区地域性、时间段火灾防控特点,开展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石油化工行业、彩钢板、广告牌、危爆物品、火灾高危单位和“两化行业”等有针对性的专项消防整治,确保消防安全监管常态化。

2.6推行网格化管理。针对社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监管,玉溪市紧紧依托市消防委和社管综治委,两委联合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管综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应用社管综治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将所有社会单位(场所)录入系统开展网格化管理。同时,完善了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本地域内的社会单位(场所)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切实做到排查一家、情况问题清楚一家,整治一家、隐患彻底根治一家。玉溪市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应用“网格化”管理这一先进模式,以消防部门、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员为主,紧紧围绕行业自律、常态化监管、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全市将社会单位按“三级网格”管理,一级是全市53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部门监管;二级是根据《云南省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一定规模的社会单位,由派出所列出其监管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进行监管;三级是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居委会对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范围以外的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发动行业部门对列管的行业、单位和场所进行监管,最终实现全覆盖。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已连续19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7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市紧紧围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出台《玉溪市消防宣传教育规定》等,推动教育、司法、人力资源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普法、就业培训内容。通过在主流新闻媒体定期播出公益广告,传播消防知识,全面营造积极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重点针对乡镇长、“村两委”的教育培训,通过强化基层网格员的培训,提升其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基层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居(村)委会,对辖区已掌握的老弱病残、孤寡等特殊群体家庭,开展逐户上门防火检查,面对面送消防安全知识活动,传授科学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知识,使其掌握逃生自救基本方法。

3.对社会单位监管对策和建议

3.1强化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职责。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要求,建立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综合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单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火灾隐患举报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公示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政府主导调动各级各有关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牢牢把握火灾预防工作的主动权,建立和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工作,建设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针对行业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消防整治方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3.2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推行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在面对数量众多、涉及面广的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应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各类行业协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引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更有力地配合消防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类单位数量不断增加、日益严峻的火灾形势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庞大体量都提示我们,社会单位是自身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社会单位消防自主管理机制是单位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客观规律所在。在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应建立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认证体系,提高消防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消防监督对社会消防安全的宏观控制作用,推动社会单位持续改进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3.3建立发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要建立发展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和强化基础工作。由“分片包揽”式的消防监督检查方式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新机制新模式过渡,结合网格化管理,重点依托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员,进一步划分监管范围,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标准,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力求管精、管细、管好。要充分尊重基层主体作用和派出所警力实际,逐步打牢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基础。

3.4建立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聚焦社会单位地域性、行业性火灾防控特点,建立地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分层面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升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一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组织层面,对网格员开展消防业务普训,重点提升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二是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面,通过定期举办消防培训班,大力提升责任人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三是地域内市民群众层面,通过上门告知、多媒体宣教、组织逃生演练等方式,集中强化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日常火灾防范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四是特殊群体层面,通过“一对一”结对、每日走访等形式,加强邻里守护和消防关爱,努力提高特殊群体自防自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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