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公安消防部队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是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活动实施组织领导的一个科学、有效、运转良好的组织系统。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进入到“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增大,各类灾害事故频频发生。因此,建立完备的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至关重要。但就我国的目前的基本国情来说,社会经济形势不允许、也不可能在各地建立那么多专业的、功能单一的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增强和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作为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主力已名至实归,建立完善的综合应急指挥体系已刻不容缓。
一、消防部队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个完整的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应由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系统四个要素构成。《消防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已明确了已明确了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中的主力作用。
公安消防部队既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又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支现役部队,实行“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分级指挥”的原则。我国消防部门隶属于公安系统,消防局负责部队事务的具体管理,下设总队、支队、大队、中队,构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体制。
近几年来,在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各个省级(地州市一级)消防部门均建立了与本地区救援任务相适应的保障系统。新式消防装备、通信保障系统广泛应用于事故现场,大批经过院校培养的专业人才逐渐走向部队。特别是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消防部队的投入,保障了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
国家在法律、体制及保障等方面,为消防部队完成救援任务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作为作战单位,消防部队应加强自身建设,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构造良好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部队战斗力。
二、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运行机制的良性构建
运行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在消防部队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中,运行机制的具体内容部队的性质、所执行的作战任务的特点以及整体的外部环境密不可分的。一般来说,主要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公众动员四个方面的内容。
1、统一指挥
灾害现场情况复杂,救援任务艰巨,经常涉及灭火救援以及协同工作的各种社会力量,只有实行统一指挥,才能使指挥员准确地掌握和正确地调用各种参战力量,保证现场力量部署的整体性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协调性,使之步调一致地贯彻执行灾害现场的总体决策,有效完成灭火救援任务。
作为社会救援的主力军、突击队,消防部队面临着多种多样的复杂环境及作战任务,在日常的训练中应当体现出针对性的统一管理。同时作为现役体制,各级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按照军队的条令条例管理教育队伍,有良好的养成,实行统一管理。
在广义上讲,消防部队执行重大救援任务时,应将自身置于政府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接受统一领导,发挥救援的主力军作用。当社会发生重大事件时,不是哪一家或哪几家单位能够解决的,往往需要联合多种部门、单位共同参与解决,消防部队应主动置于政府相互协调与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中。
2、分级响应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分级响应的机制。
消防部队通过接警,根据事故现场的信息对险情作出判断,确定响应级别,并派出第一出动力量,完成初级响应。到场的力量判断灾情信息,将具体的情况反馈到指挥中心。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影响范围及出动力量的控制能力,决定是否扩大应急。
扩大应急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指挥级别,增加救援力量,扩大应急调用资源范围。在部队具体的作战中,诸如大型油罐火灾、重大险情的社会救援,涉及到的救援力量、物资及其它保障,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的协调。通过扩大应急,可以为救援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充分发挥部队的战斗力。
3、属地为主
属地为主强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在一般情况下遵照属地化、专业化为主的原则,由当地或负责该区域的专业应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实施增援的应急力量执行现场总指挥的任务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应急任务。
在辖区灾害的救援中,各地消防中队根据现场情况,由指挥员进行具体的救援指挥工作。针对重特大灾害,由市级或者省级消防机构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的救援。
4、公众动员
公众动员是指社会公众参与应急救援的机制,如安全意识教育、自救培训、疏散演练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高层火灾的人员疏散、危害性气体的泄露等新课题,不断摆在部队面前。随着现代灾害向危害性强、覆盖地域广、涉及人员密度大等特点的发展,公众的参与对运行机制的良性远转起到了愈来愈重的作用。消防部队应当加大宣传的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利用自身机构及技术优势,加强对公众的消防培训。
三、消防部队综合应急救援运行机制亟待提高的几个问题
1、跨地区作战及重特大灾害的指挥权问题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各种灾害事故和急、难、险、重任务日益突出,消防部队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在处理重大灾害面前,往往需要几个中队,甚至数个支队的联合作战,以保证救援的力量满足现场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指挥混乱的情况,影响救援的顺利进行。同时,救援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若政府的协调指挥混乱,会给救援带来的极大的不便,应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机制,创造良性的救援条件。
2、“属地为主”的力度贯彻不够
属地为主牵扯到灾害现场的指挥权问题及救援物资的调运问题。消防部队普遍流传着“小火归班长,大火归支队”的说法,反映了指挥权问题没有做到属地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指挥员的积极性,影响了救援的进行。消防部队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充分听取属地指挥员的意见,完善属地为主的救援机制。
3、公众的参与水平急需提高
突发事件具有涉及的范围广、波及的人群大、蔓延的时间快等特点,公众的参与水平也日益重要。对于高层建筑火灾,如果能按照预案进行相应的人员疏散演练,会明显降低人员的伤亡,增加救援的效率。当前,公众及单位的消防意识也比较差,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措施不利,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消防部队应充分发挥主动能动性,加强宣传,注重公众培训,充分打牢群众基础。
四、结论
消防部队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建设,与部队的体制以及所承担的作战任务息息相关。运行机制的构建,必须与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相适应,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发展。当前,消防部队根据所承担的作战任务,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运行机制。但是,近年来,国家相关法律已经赋予消防部门多种救援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国家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应当加强理论探讨,勇于实践,抓住消防应急指挥体系的转型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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