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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建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思考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2-11-29 09:17 出处:安徽阜阳市消防支队 作者:范永伟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乡镇专职消防队是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招用合同工,每队一般几人到十几人,配置轻型消防车辆或手抬泵浦,实行集中住宿,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笔者认为,乡镇专职消防队是填补县级以下

慧聪消防网讯乡镇专职消防队是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招用合同工,每队一般几人到十几人,配置轻型消防车辆或手抬泵浦,实行集中住宿,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笔者认为,乡镇专职消防队是填补县级以下区域消防力量空白的中坚力量。在我国,绝大多数乡镇处于城市消防站保护范围以外,消防力量缺乏,消防工作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乡镇专职消防队近年在经济发达地区有较快的发展,但在贫困地区仍进展缓慢。


1、发展现状


1.1组建进度缓慢


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审批,全国现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集中在中西部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特困地区。以中部地区的安徽为例,全省105个县(市/区)中有19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目前完成50%建队任务的只有颍上等为数不多的县(市/区)。


1.2管理难度较大


一是兼职任务多。虽然乡镇专职消防队在人员配备上都能基本到位,但多数队员的主要职能并不在消防执勤训练上,大多精力用在治安、巡逻、警卫方面,造成队员无法24小时满员在位、训练时间不足、战训技能得不到提高。二是人员流动性大。乡镇专职消防队仿照现役公安消防部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特殊性使队员的休息、休假始终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已婚队员照顾不了家,未婚队员谈对象困难,加之处置灾害事故工作的艰苦性和危险性,使队员面对超常的工作压力,思想情绪波动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离职现象较多。三是制度落实不严。大多队员是本地人员,复杂的社会关系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导致队员平常请假时间多,外出办事多,影响队伍正规管理和灭火救援。


1.3保障不到位


一是薪酬待遇低。乡镇专职消防队员往往和一般保安待遇等同,出警也没有补贴,甚至没有购买“五险一金”,工作积极性差。二是消耗补充难。据统计,乡镇专职消防队保障经费每年1万元以下的居多,有的甚至零经费,经费的不足导致车辆器材维护、日常训练等工作得不到保证,队伍战斗力得不到提升。


2、剖析原因


2.1政府财力有限、意识不到位


国家六部委下发了专题文件,要求各省市政府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省市政府随即下发了本地区的指导意见,但一些县市区政府只是流于形式的进行了转发,没有出台实施细则或长远规划,队伍发展的制度保障不完善。很多政府领导虽大力支持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但却以各种经费紧张为由消极建队;少数领导片面认为组建乡镇专职消防队是多此一举。同时,在国家级贫困县,政府财政吃紧,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费用全部让县市区政府或乡镇政府来承担,也的确有不现实的一面。


2.2部门畏难情绪、措施不到位


个别部门领导认为组建乡镇专职消防队是消防部门的职责,与己无关,没有把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摆上工作议程,工作上畏难情绪严重,始终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片面强调客观困难,对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思路不清,力度不大,推动较慢。个别消防部门和其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少,错失国家对贫困地区的很多倾斜政策,目光只盯在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和消防部门身上。


2.3竞争机制不健全、氛围不积极


目前,乡镇专职消防队虽在组建上采取了一些实施有效的推进措施,但还没有建立统一完善的聘用、管理、考核、奖惩、辞退等竞争激励机制。有的队员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感受不到优胜劣汰的危机感,自然会滋生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整个队伍就不会出现争先进位、积极向上的氛围。


3、努力方向


2010年8月19日,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未建公安消防队的地方应当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并针对近年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中在队伍管理、工资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瓶颈”性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乡镇消防队标准》已于2012年7月1日颁布实施,要求按照“新队按标建、旧队促达标”的统一要求推进乡镇消防队建设。


3.1明确责任、理清管理


党委政府关心支持是消防工作发展的源动力,消防部门要利用各种机会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推动县级政府将乡镇消防队建设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评,调动乡镇工作积极性。必须让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意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意识到建队的益处,不能把乡镇专职消防队当作累赘和摆设。考虑消防安全实行三级管理,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运行机制和公安部队的准军事化部队性质,笔者认为,乡镇专职消防队应依托公安派出所,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


3.2典型引路、合理配置


一是明确标准。为防止乡镇消防队建设流于形式,所有建成队必须达到“有固定队址、有4名以上队员、有不少于1部执勤车辆、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四有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制定乡镇消防队车辆装备建设的“二个标准”:即经济发达的乡镇,购置多功能消防水罐车;经济欠发达的乡镇,配备多功能洒水车,具备灭火和执勤的基本条件。二是培育典型。深入研究分析各乡镇每年的财政收入和人口数量,以财政收入中等乡镇为突破口,组建乡镇专职消防队,发挥实际效用,为推动其它乡镇建队树立榜样和典范。三是量力而行。消防车辆装备价格不菲,一般乡镇很难接受。消防部门要主动提供车辆性能参数,多方联系厂家,带领乡镇政府领导实地查看,提出合理的改装意见,确保购置的消防车性能较好、价格较低、功能较齐。


3.3沟通协调、巧用工程


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不能老盯着政府的钱袋,也不能孤军奋战。要加强同城建、农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当前,支农惠农的政策很多,拨款也不少,如水利系统的农村饮水工程,是国家于2005年启动的,目的是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可以协调利用建设乡镇市政消火栓和购置消防设备。如住建系统的农村清洁工程,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可以协调利用购置消防车辆。


3.4盘活资源、一队多能


乡镇充分利用多功能消防车的优势,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同时,还进行冲洗道路、洒水、美化街道等。有效整合消防、安监、治安联防等资源,由乡镇政府干部、安监员、派出所协警和联防队员组成乡镇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达到能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能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的蔓延,能降低火灾危害损失程度的“三能”目标。经济欠发达的相邻乡镇,一个乡镇难以建队和维持运转的,可局部整合资源建队,其队站建设及人员招聘和日常运行经费由出资乡镇按比例承担,主要担负出资乡镇的灭火救援和消防保卫任务。


3.5落实保障、激发干劲


一是多元化筹资。经费保障是制约乡镇建队工作的瓶颈性问题,建队和运转经费可以从财政预算、乡镇自筹、企业赞助、个人捐助等方面考虑,不断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完善以县政府拨款为重点,乡镇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建队的积极性。二是人性化保障。专职消防队岗位属高危岗位,队员待遇在《消防法》第四十条中有明确规定。建队单位应按照特殊行业补贴标准给予相应补贴。参加灭火救援或消防训练中受伤、致残、牺牲的队员,政府和建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或抚恤待遇。三是制度化竞争。没有激励和淘汰机制的队伍肯定是一潭死水。专职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可纳入地方事业编制或者解决医疗、养老等保障问题;表现一般,无明显成绩的人员则分流到其它岗位或则淘汰。


3.6常态指导、人文关怀


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指导和管理,采取“进城、下乡”两种方式,深入乡镇进行有关消防业务理论、器材装备操作、车辆维护保养、体能技能等项目的培训。通过不间断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乡镇消防队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搞好组织和协调,注重推广先进经验,明确对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教育培训、考核考评等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练兵或比武活动,使乡镇专职消防队在比拼中得到提高。


节假日期间走访慰问乡镇专职消防队,邀请队员家属进行座谈、联欢,加深感情和心理认同,化解矛盾,激发工作动力,大力宣扬乡镇专职消防队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增强其社会荣誉感和成就感。与乡镇领导交流沟通,推动乡镇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为乡镇消防队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7联勤联动、彰显作用


对乡镇消防队的通信调度联络手段进行统一规划,由县市区消防大队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真正做到“统一行动,一处有火,四处出动”。在一些大型火灾和事故处置中,果断调度、发挥作用、锤炼队伍、体现价值、营造声势,加深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乡镇消防队的认识。


社会需要、政府重视、人民满意,是乡镇专职消防队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基础。只要紧紧抓住当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的契机,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为尖兵,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力,以志愿消防队为补充,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管训用养工作,一定能够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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