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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存在的根本原因及整改见解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7-21 08:28 出处:福建漳州开发区消防大队 作者:洪剑平编辑:@iCMS
引言:随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深入开展,将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

引言:随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深入开展,将推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如何整治,那就应该深挖根源,才能彻底整治,下面我就,为什么会存在“三合一”?如何消除“三合一”?两个问题谈谈自己看法。

主题:“三合一”根本原因整改

目前,我国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区或多或少存在着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三合一”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种企业生产成本低廉,生产方式简单。建筑往往是数层,每层功能为车间、仓储、食堂、员工住宿等,员工住宿处于建筑顶层。员工住宿往往和仓库、车间混杂在一幢建筑物内,同处一个防火分区。这种模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过程中,由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涌现,产生于制鞋、制衣、织造等以手工业制造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为多。随着经济发展,这种模式也可能由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蔓延。为什么会存在“三合一”企业呢?笔者认为最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需要与政府调控矛盾所造成。

“三合一”企业是经济发展产物“三合一”企业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初级阶段的家庭作坊式企业,是原始资本积累过程中必经的一种生产方式,也是经济成本最低,产出效益最高的一种生产模式。由于“三合一”企业生产方式简单,生产成本低廉,深受家庭作坊式企业主所欢迎,存在有其经济合理性,能很快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受地区特殊地理环境和产业结构的影响而自发形成。如泉州市服装、鞋行业从八十年代起步,以零散户自发生产经营逐步发展到规模型的支柱产业,并成为当地的主要经济板块。由于这些产业初期发展始于城郊结合部,形成了较为复杂的周边环境,极易滋生“三合一”现象。这种生产模式的产生是因为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都是因为缺乏“第一桶金”,在一些经济底子比较薄的地方,就很容易出现发展“三合一”企业来积累经济发展的“第一桶金”。追究“三合一”企业的创造者应该是英国,在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国内也存在大量的“三合一”企业,这样的生产模式大大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如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地区,经济发展迅速,我们应该客观分析,“三合一”企业发展确实很大带动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为这些地区发展积累了原始资本。

但是我们应该持科学发展观来看待任何事物,“三合一”企业在地区发展初期起了很大推动作用,但是社会的发展是向前的,“三合一”企业在现在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起到了阻碍作用。

1、“三合一”企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2、“三合一”企业不利于社会竞争,现在我国经济已经与国际接轨,现在的竞争非常激烈,是资金的竞争、质量的竞争、品牌的竞争,“三合一”企业的资金小、质量差、没有品牌,在竞争中必然遭遇淘汰;3、“三合一”企业大大限制地方政府发展规划,现在各地方政府都正在全面以工业发展经济,特别是沿海省份,正在有规划发展工业,“三合一”企业经常盲目投资,导致资金的浪费。同时给正规企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不少“三合一”企业为了获利,盗用品牌企业的品牌严重损害了品牌企业的信誉。应该说“三合一”企业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2、地方政府对“三合一”企业调控为了经济发展需要,许多地方政府对待“三合一”企业出现了难以割舍的态度,在不出现大事故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此类场所常出现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为搞活经济,有些镇(街道)和部门只注重扶持和推动产业及民营经济的发展,没有规范引导,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由于长期不规范管理,造成现在大规模无序发展。加之在建设初期,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只顾发展经济,却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以致于形成了目前的“三合一”群体现象。在以经济发展为大局的情况下,不少地方政府忽视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抓了经济忘了抓安全,或者说安全方面抓得不够硬,这大大为“三合一”企业的产生大开方便之门。如何消除“三合一”企业存在呢?笔者认为,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2、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堵住“三合一”企业产生源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因此,“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整治的主体责任必须是一级人民政府,整治工作应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尽好责任,抓好落实。发改委、建设、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规划、立项、审批、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严把关口,从源头上控制“三合一”企业的滋生。

3、强制执法到位,采取最佳的整改措施

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之规定,向有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三合一”企业发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决定书》,同时各主管部门应协设配合,联合执法。在面广量大的“三合一”企业密集区,政府执法上有时可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利用部门联合执法方法,一并进行。工商部门检查企业的经营行为;劳动部门检查企业用工情况;公安部门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税务部门检查其依法纳税情况;质监部门检查经营户的产品质量;供水供电部门视情采取相应措施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整治中可多管齐下,择优采用。针对各类整治对象,灵活处理。人员住宿区的消防安全应作为主要整治区域,同时兼顾生产区的消防安全。针对人员住宿区消防安全防范的措施,无论采取哪类整改措施,不能离开两项根本整做法。一是内部防火隔断,即利用防火隔墙及防火门将人员住宿区与其它区域进行有效分隔。二是增设人员住宿区的第二有效逃生通道。逃生通道可以每户连通,即前面所述的以幢为单体,加设钢结构外廊一并整改;也可以单户增设逃生通道进行逐个整改。

4、加快企业转型进程

在生产方式上,可实行联合的方式进行,多家合用大跨度的生产厂房,使原来分散的家庭作坊转向为规范型的企业生产行为,利用前生产车间、后员工住宿的建筑模式进行生产;在税收资金借贷等问题上,政策上可向大户、向规模化的企业进行倾斜,抉大抉优抉强,创名牌、上规模,努力提升产业层次。

5、实行劳动密集型企业厂区布局规划

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的地、市、区必须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中,应有分年逐步消灭“三合一”企业的规划,规范“三合一”企业长期有序发展。政府可规划建设现代企业工业园区,以优惠的措施进行招商,合理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上是本人的浅薄见解,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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