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去年以来,我国发生了“8.9”重庆市渝中区巴县衙门社区一栋30多层居民楼高层住宅火灾,“11.15”上海静安区一栋28层教师公寓楼火灾,之后,全国各地开始纷纷热议高层住宅楼的消防安全,火灾防控等问题。大城市的高层建筑安全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目前,大城市郊区城市化是我国现代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即城市附近的郊区开始变成中等城市。郊区城市化快速推进,产生了众多以高层建筑为聚居中心的居民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在满足大量涌入人群的需求的同时,所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也凸显。在关注大城市高层建筑消防问题的同时,笔者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成都近郊区郫县作为调查样本,就大城市周边郊区城市化背景下的高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郊区城市化高层建筑大量涌现成普遍现象
郊区城市化或称城市郊区化,简称郊区化。这是人口、就业岗位和服务业从大城市中心向郊区迁移的过程。所谓的郊区指中心城市行政边界以外的邻接地域,主要是城市化地区核心以外的城市边缘。
随着城市化进程提速,郊区的交通压力、就业困难、配套欠缺等传统劣势逐渐改善,资源环境、性价比等传统优势仍然存在。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人口增长速度郊区超过中心城区、工业外迁、零售业外迁是郊区城市化最为重要的表征。目前,成都人口增长郊区快于城市中心区的征兆开始显现。在郊区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大量人口由主城区转移向大城市的近郊区。以成都的近郊县郫县为例子,郫县的中信未来城、绿地国际花都、华润·橡树湾等区域楼盘,成为成都楼市最具人气的名盘之一。成灌快铁通车、综保区规划出炉落定……,郊县概念迅速被模糊,这里围绕高新产业,崛起了新城概念。类似郫县的变化,过去几年,在成都周边的多个近郊上演。在地铁网规划推动下,温江、双流、龙泉、新都等二圈层区域,逐渐吸引了大量高新服务产业,崛起了大批城市级配套。大量城市综合体、商业街区、高端住宅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高层建筑林立,郊区不再是郊区。
二、高层建筑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不断呈现。
在我国,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的规定,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的非单层民用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地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称为高层建筑。随着地方经济发展,目前郫县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已超过200栋,在建高层建筑近100栋,95%以上为居住或商住楼。
郫县定位“十二五”末,地区年生产总值突破400亿元,年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以上;综合城镇化水平达到60%。火灾规律表明,经济越发达,火灾发生的机率和危害越大,但社会消防安全期望值也越高。近几年各地接连发生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刻反映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中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诸多问题。
高层居民住宅小区大量涌现,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矛盾凸显。一是公众聚集场所增多,很多大空间、大容积建筑功能复杂,集众多人员密集场所于一体,增加了防控群死群伤火灾的难度。二是高层、地下建筑成为城市消防安全的“短板”。去年北京、沈阳、上海、重庆等大城市相继发生高层建筑火灾,蔓延快、扑救难、损失大引起各级各界高度关注。去年除夕夜,四川省内攀枝花、达州就发生两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三是以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数量大、分布广、监管难,以街为市、商宅合一的商住楼比比皆是,成为亡人火灾的高发场所,极易诱发群死群伤。在加快产业发展和转移的进程中,一些地方重项目引进轻安全防范,从源头上遗留了大量火灾隐患。近10年来,四川全省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有7起发生在此类场所。
三、郊区县城高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近几年,郫县房地产业发展迅速,高层住宅林立,据调查,目前已建及在建的住宅大多达30多层。当前郫县高层居民住宅小区面临三大隐患,这也是众多郊区县此类高层小区的共性问题:消防安全职责不清、日常管理不到位;消防车通道不畅,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甚至被占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从业人员素质层次不齐。具体表现在: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由于物业公司技术、人力、资金的投入很少,造成很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有些设施已经损毁了好一段时间,但是没有及时的去维护、保养,发生火灾时不能保证灭火需要,容易小火酿成大灾。
(二)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被占用。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不应有障碍物。但无论是老旧小区还是新建小区,道路边汽车停放、堆积杂物挤占消防车道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小区物管单位在消防登高面地面划定停车线,默认居民随意停车,致使很多高层登高作业场地被汽车占用,给高层居民住宅火灾扑救和紧急疏散带来困难。
(三)消防控制室形同虚设。根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规定,“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全省统一的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而实际上,高层物业将消防控制室与监控室等多功能合一,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多数只配备了一名,有的保安临时充当消防专职人员,有时甚至出现消防控制室现空无一人或大门紧闭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后,由于操作不当或者不会操作,这些消防指挥中心成了摆设,巨资设置的消防设施发挥不了应有作用。
(四)居民消防意识亟待提高。不少高层居民住宅在消防验收时都完好配备了室内消火栓、烟感探头、防火门、防排烟系统、灭火器、手动报警装置、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但由于居民消防意识薄弱,消防设施损坏、挪用时有发生,不少居民为行走、通风、采光方便,将常闭式防火门常开,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给疏散逃生带来很大的困难。很多屋顶跃层式住户将消防通道占为己有,搭建阳光房等永久性建筑,使屋顶不再连通,致使消防通道被占用。
(五)消防技术装备滞后。在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时依靠外部消防装备条件即消防车辆装备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成都市高层建筑数量与扑救高层建筑的消防装备不相符合,装备缺口严重,落后于全国同类型城市。目前,全成都市仅有举高消防车9辆,高喷消防车2辆、一七式压缩空气泡沫车4辆,郫县尚未配备举高消防车,现有装备已难以应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实际需要,装备亟待加强和完善。建议尽快完善高层建筑灭火装备体系,除安排当前常规消防装备外,应按照轻重缓急和逐年配备完善的原则,配备“一七”泡沫车、大功率远程移动供水系统和消防举高车、高喷车。
四、高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建立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公安、房管、城建、消防等部门制定《住宅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内容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质保合同》、质保金的比例、使用及监管,质保期过后物业服务企业与专业公司签订《维保合同》,物管费里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费所占比例等强制性规定。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高层住宅楼的业主应当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落实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二)加强对高层居民建筑的消防监管力度。一是在设计图纸审核之初,有预见性地合理设计车位、车道,尽量要减少居民在日后入驻时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部位的可能性,并在这些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志提醒广大居民遵守消防法律规范、做到不占用消防车道、不损坏消防设施。二是在施工验收期间严格把关,加强对建筑工地检查,严防不法建筑商、投资者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钻空子”,确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备。三是投入使用后,加大高层建筑的消防日常检查和督查力度,对消防管理责任及工作未落实到位的,进一步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对采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督促其拆除和更换;对妨碍消防车辆进出、堵塞疏散通道的,责令其拆除或改正;对消防设施不配套或已经损坏的,限期更换和维修。
(三)加强高层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应急消防演练。一是新居交付之时要对即将入驻的居民进行消防知识方面的告知,让小区居民了解高层居住楼内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用途、作用、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做到在平时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以各级教育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为主体,开展防火防灾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制订防火公约,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努力使防灾知识普及常态化。因此,今后对小区居民应当加强消防基本知识的普遍宣传学习,从从根本上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四)用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行为。目前,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更偏向于对居民的防盗管理,防火管理也仅限于巡查一下楼层消火栓内配件是否缺失而已。究其原因,除了物业公司自身对消防知识不懂、不愿意在消防工作上花太多的精力、金钱外,根本的原因是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审核、市场准入没有和消防安全直接挂钩,导致其对消防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建议主管物业管理单位的建设部门将消防安全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和实行年检时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消防装备建设。一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备建设,配备相适应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提高消防部队的战斗力,保证平时准备好,战时用得上。目前,我大队已上报县政府拟购置1台40米云梯消防车,正在审批之中。二是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倡导并推动高层建筑的单位和居民家中配备必要的消防及逃生器材。
结束语: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高层建筑的火灾问题也越来越被世人所瞩目。社会要发展、要繁荣,消防工作也要同步发展。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企事业管理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相互协调与配合共同完成,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目前,郊区城市化已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在对大城市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管理的同时,对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郊区高层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也要提前介入,分离指导,同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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