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大量兴建,与之相配套的集中空调系统也有了长足的发展,集中空调系统有便于集中管理、自动化程度高,可以实现有组织的进排风等优点。本文将依据我国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结合空调通风的各类系统探讨空调通风中的防火问题。
一、空调通风系统应与建筑防火分区相一致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规定通风空调系统,横向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五层,当排风管道设有止回设施且各层设有自动喷火灭火系统时,其进风和排风管道可不受此限制,垂直风管应设在管井内。
在横向布置的空调通风系统中,遵守上述规定,不仅可以减少火灾横向蔓延,而且,对于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将十分有利,因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5·1·1条规定:一类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二类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以上面积增加一倍,即一类2000平方米;二类3000平方米;地下室1000平方米。按此面积计算,假设一大空间吊顶高度为3米,换气次数为6次/时计算,空调通风量分别为:36000立方/时;54000立方/时;18000立方/时。即使每个防火分区设一个空调系统,以上的空调通风量也是可以让设计者接受的。但是如果空调通风系统,负担两个防火分区,其空调通风量将加大一倍,对于民用建筑的空调系统来说,是不尽合理的。更主要的是空调通风系统跨越防火分区需要设置防火阀、穿越防火墙或防火卷帘,这样既增加了投资又增加了施工难度,同时还使防火墙或防火卷窗的防火可靠性下降。另一方面,电气专业的烟感报警与给排水专业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多是按防火分区设计,无疑空调通风系统跨越防火分区对有火警时空调通风系统的准确切换及连锁是不利的。所以,空调通风系统应按两个防火分区设置。
二、空调风机房的防火防烟
空调风机房是空调系统的动力输出中心,担负着空调系统风量及冷(热)量的供应,发生火灾时,风管极易传播烟气,所以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烟措施。首先,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设在不受火灾威胁的安全部位,当新风口开设在防火墙上时,其新风管道上应设防火阀。另外,与空调器连接的回风总管、送风总管上也应装设防火阀,防火调节阀或其它感温、感烟控制系统使防火阀能自动关闭并联锁空调风机关闭,阻断烟火的蔓延。目前,有些工程用空调通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反应出来的问题比较多,其可靠性比较差,电气专业配合复杂,使许多系统的空调效果和排烟效果都不尽理想,因为空调通风系统主要任务是创造良好舒适的空气环境,但为了照顾到排烟,有时不得不牺牲空调通风最佳方案。使空调系统的造价增加、效果也不尽人意,但是两个系统均有排风功能,其气体的流动和排放、系统的结构和布置方式都是基本一致的。这样就可以将两个系统复合起来,形成两个系统构件的叠加,变成一个复合系统,从而将两者的功能兼顾在一起。平时,运行机械排风功能,火灾时,将排烟功能叠加上去或切换到排烟功能上去,从而实现排烟,利用空调通风系统排烟时,应当紧闭与屯气专业相配合,争取做到简单、实用、可靠。同时,应综合考虑空调通风与排烟系统,使两个系统均能较好满足各自的运行要求。
三、空调通风防火的其它注意事项
垂直风道的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用丙级防火门。管道并应在每隔2~3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等级的非燃烧体作防火分隔。通风空调的风管,应采用非燃材料制作,保温和消声材料应用非燃或难燃材料。若采用难燃材料时,则风管穿越防火墙和楼板处的一段管道(前后各2米)应采用非燃材料,其穿墙和楼板处的空隙应采用非燃材料填塞。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越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灾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非燃烧保温材料(包括粘结剂)进行保温。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和2小时的隔墙和楼板与其它部分隔开,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0.9小时的防火门。另外,空调室内含有可燃气体、蒸汽、油烟、粉尘和纤维的空气均应采用直流式空调系统,并应设独立系统。
总之,高层建筑的防火防烟是一项综合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各相关专业各负其责又紧密配合,才能使高层建筑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达到其预期的效果,否则,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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