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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广西村寨“4+1”防火改造工作进行了剖析,总结和揭示了其中的工作思路、方法和对构筑农村防火墙工程的启示。
关键词:农村消防;防火改造;防火墙
农村“防火墙”是构筑“防火墙”工程体系的四大支撑之一,农村消防工作更是占了整个消防工作的半壁江山,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农村消防工作长期被边缘化,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农村消防基础薄弱,消防投入偏少,农民群众消防意识淡薄,造成农村消防工作的被动局面,农村“防火墙”成为构筑“防火墙”工程体系的难点工程和控制性工程。如何突破这个瓶颈,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笔者近期在广西挂职学习,通过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广西消防总队紧紧抓住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关注民生的良好机遇,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实施桂西北村寨火灾防治工作“大会战”为重点,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许多经验值得各地在构筑农村防火墙工程中借鉴。
一、广西农村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农村基本情况广西全区辖14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68个县(其中有12个民族自治县),1126个乡镇(其中乡366个,民族乡58个,镇702个),村民委员会14364个。全区人口总数为50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17万人,占82.3%。广西世居有壮、汉、瑶、苗、侗等12个主要民族,另有25个其他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1944多万人,占38.9%。广西农村建筑结构及分布情况是:砖混结构建筑主要分布在桂东、桂中、桂南和14个地级市周边的农村,建筑结构有30%以上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但仅占农村房屋总量的20%。其它大部地区农民房屋仍然以砖木结构、石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建筑为主,约占80%以上。有些地方还形成大面积的连片式木结构村寨,近年来曾频发大火,损失严重。
据统计,全区连片式木结构村寨共有1156个,主要集中在柳州、桂林、河池、百色4市,涉及15个县13.4万户59万人,尤以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和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情况最为突出,占到总量的98%以上,百色、河池等地也有少量分布。
(二)广西农村消防问题及对策广西农村消防问题主要集中在桂西北少数民族地区连片木结构房屋村寨,具体表现:一是“低”:村寨房屋耐火等级低,建筑内可燃物多、荷载大。二是“密”:村寨房屋布局密集,无防火分隔,火灾容易蔓延。三是“高”:村寨用电用火不规范、不合理,火灾成灾率高。四是“缺”:村寨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缺乏,火灾难以自救。五是“偏”:村寨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外部救援力量难以迅速到达。多年来桂西北地区村寨火烧连营的大火不断,造成了严重损失。仅以三江、融水、龙胜3县为例,2000年至2007年连片木结构房屋村寨平均每年发生火灾近30起,其中烧毁30户以上的连营大火年均达6起,3000多人受灾返贫,成为影响当地民生的重要问题。2007年11月2日三江县独峒乡干冲村干冲屯因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漫延波及296户,直接财产损失312.5万元。
村寨的消防安全关系民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现实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广西消防总队迎难而上,主动出击,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电改、灶改、水改、寨改加房改的“4+1”防火改造措施。通过电改、灶改解决成灾率“高”的问题,通过水改解决村寨“偏”、力量“缺”的问题,通过“寨改”解决布局“密”的问题,通过“房改”解决耐火等级“低”的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1、通过“电改”,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降低电气火灾发生率。重点对村民户内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入户电表后)进行改造,更换老化线路,电线穿管保护并安装漏电和短路保护装置,使之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2、通过“灶改”,消除用火不安全因素,降低生活用火成灾率。引导有条件的村民将厨房移至一楼,建节柴灶;条件达不到的,在原堂屋侧利用不燃材料硬化一块区域做厨房用,并建节柴灶。取消原堂屋中央的火塘,如需保留的则必须在火塘周围(半径不小于1.5米)用水泥、三合土等不燃材料进行硬化处理,炉灶上方楼板和烟囱周围用防火材料保护。
3、通过“水改”,增强村寨自救能力,提高火灾扑救成功率。每个村寨结合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消防水源和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安装消火栓。有条件的应建高位水池,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配足能覆盖全村寨的消防水带、水枪,并配备其他必要的报警、灭火和破拆器材。每乡镇配轻便消防车或消防摩托一至两台,建立志愿消防队。
4、通过“寨改”,改造大寨为小寨,控制火灾灾害规模。连片木结构房屋的村寨开辟防火通道(带),把村寨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每个区域控制在50户左右;用作分隔的防火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且通道一侧或两侧的房屋宜采用砖混结构或外墙采用难燃墙体;如果无法开辟防火通道,则规划出防火带;防火带上的建筑,要求为砖混结构,且防火带两侧一般不得开设门窗,侧墙高度应高于相邻木结构房屋1米以上。
5、通过“房改”,提高房屋耐火等级,控制火灾蔓延扩大。房改即将木结构房屋改为砖木、砖石结构房屋。在充分考虑节约经济投入与保护少数民族风情风貌的基础上,广西实施“点”、“面”结合、稳步推进的措施:在面上,将村寨防火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一进行规划,并由建设部门出具多种房改户型图,确保防火需要与民族特色相统一,逐步推进房改工作;在点上,每个县选定村寨进行试点,每个试点投入50万元,以点带面,引导村民改变落后的居住习惯。
(三)广西村寨防火改造的成效
近年来,广西消防总队按照“4+1”改造的思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献言献策,全力推动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作。2007年4月,自治区政府将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试点示范工程列为自治区50周年大庆民心工程项目之一,投资1541万元对13个试点示范村寨进行防火整治。2008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连续三年将村寨防火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投资8.22亿元,一举解决了数十万少数民族村民的消防安全保障问题,规格之高、投入之大,在全国广大农村都是首屈一指的。截止2010年7月底,广西村寨防火改造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6.5亿元,开工改造村寨1156个,全面竣工村屯有850个,竣工率73.5%。其中,电改、灶改进度较快,分别竣工1140个和1133个,分别完成任务的98.6%和98%;水改已开工1127个,竣工869个,完成任务量的75.2%;寨改已开工636个,竣工589个,完成任务量的51%;房改投入150万元,三个县级示范点初步建成。
通过近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农村消防工作成效明显,11万农户家中的电气火灾隐患被消除,10万多个易发火灾的老虎灶被改造;新建消防水池2368个,铺设供水管网3600多公里,安装消火栓11200多个,配备手抬消防泵1730多台,购置了微型消防车35台、消防摩托车141辆,其他消防器材4.8万件套,组建志愿消防队1500多支。村寨自防自救能力大大提高,许多可能的连营大火被控制在初期阶段,特别是近两年平均村寨火灾起数下降了60%,烧毁30户以上的连营大火减少了一半。
二、广西构筑农村“防火墙”的启示
构筑农村“防火墙”,难点在于如何引起各方的足够重视,重点在于如何落实责任,关键在于如何加大投入,基础在于如何动员群众加强管理,广西在这方面做出了成功的典范。结合广西的经验,笔者谈谈构筑农村“防火墙”,需要做好的几方面工作:
(一)从争取政策入手,抢抓机遇,这是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大发展的突破口。任何工作要取得大发展,就必须切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必须融入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必须结合形势发展的需要,抓农村消防工作也是如此。前些年,国家发展的重点是城市化、工业化,消防建设也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的消防发展相对滞后,而近年来,中央越来越关注“三农”问题,反复强调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地区平衡,财政投入不断向贫困地区、民生项目倾斜。广西正是抓住了这个时机,深入研究农村消防的突出问题,拿出了针对性方案,积极请示汇报,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打“民生牌”,将村寨防火项目纳入了广西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民心工程项目,实施了13个村寨火灾整治试点示范工程,争取投资1541万元;2008年,打“人大牌”,将村寨防火项目纳入自治区人大会议议题,甚至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实施了为期三年的村寨防火改造“大会战”,争取投资8.22亿元;2009年,打“民族牌”,提请政府将村寨防火问题写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整治上升到国家层面,得到了更多的政策倾斜。就是这样,从调研准备,到实施试点,再到全面推行;从缺少投入,到一千多万,再到八亿多元;从部门建议,到地方决策,再到国家政策,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步踏上正轨。这种工作思路和方法,尤其是提前谋划、抢抓机遇的意识十分值得借鉴和学习,也是当前构筑农村“防火墙”工程的现实需要。
(二)从落实责任入手,加强领导,这是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的基本前提。农村消防工作之所以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从主观上看,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足,平时研究少、过问少,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乡(镇)、村消防工作薄弱,部分乡(镇)消防工作甚至无人抓、无人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广西的做法是: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村寨防火改造列入自治区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评范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出台专门文件部署村寨防火工作,自治区领导亲自担任村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问题,并通过与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签定责任书、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倒排工期等方式推动落实;融水县政府创新村寨防火管理,成立了农村消防专门管理机构—融水县村寨防火工作管理局,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实属全国首创。笔者认为,在构筑农村防火墙中,要真正落实工作责任,关键是抓好两个层面:一是政策层面,抓宏观指导。要提请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出台专门的农村消防工作意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二是落实层面,抓工作机制。要通过政府签约、组织检查、分片蹲点、督促落实、绩效考核等形式,狠抓村寨火灾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形成“省管市县、县管乡镇,乡镇管村,村管寨屯,寨屯管户”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每个村都要做到消防安全“自我负责、自我管理、自我保障”。
(三)从保障经费入手,加大投入,这是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物质基础。农村火灾之所以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主要原因还是农村消防设施基础薄弱,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缺乏,抗御火灾能力低,发生火灾后无法及时扑救。因此,只有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水源建设、灭火器材配备等工作,才能有效构筑起农村“防火墙”。这就涉及庞大的资金投入,如果靠农村、靠农民自己来解决是非常困难的,对于政府来说,要专门划拨这笔经费也是不容易的,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而言。广西的做法是:按照财政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采取以区、市筹集为主,同时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分期投入;县、乡政府积极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整治工作。笔者认为,这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整合多部门资源加大投入的问题。农村消防工作不仅是消防部门的事情,其他部门也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整合本部门资源,共同推进农村消防建设,比如:水利部门要将饮水安全项目与消防水源建设结合起来,一并投入资金,共同建设高位水池和供水管网,提高了项目的综合效益;住建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提升农房耐火等级结合起来,解决防火改造补助不足的问题;电力部门要将农村电网改造与农村电气隐患整治结合起来,解决电改资金不足的问题;林业部门要将农村沼气工程与消除生活用火隐患结合起来;交通部门、扶贫办要将乡镇和村屯公路建设与消防车通道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这种“大会战”的方式,全面推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四)从加强管理入手,群防群治,这是抓好村寨火灾防治工作的重要保证。通过分析发现,农村火灾之所以多发,因人为疏忽造成的火灾占总数的90%以上,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是引发火灾的最直接因素。此外乡镇、村寨义务消防组织不健全,自防自救能力差,火灾发生后无人组织扑救,导致了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火烧连营。为解决这一难题,要认真抓好“四个建设”:一是狠抓群防群治建设。这方面可以借鉴广西的做法,即实施“一员两队三牌四改五项措施”,提升农村的消防管理水平和村民消防安全意识。一员:每个乡镇政府设一名专(兼)职消防协管员;两队:每个乡镇建立一支专(兼)职消防队,每个村寨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三牌:村口和主要道路设标语牌,村民集体活动场所设宣传牌,村民家门口设警示牌;四改:动员群众参加水改、电改、灶改、寨改,消除火灾隐患;五项措施:村委(族长)议事,村规民约,十户联防,巡寨喊寨,定期演练。二是狠抓工程标准化建设。如同广西在开展防火改造中,制定了《广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技术规范》,《寨改技术导则》、《灶改技术导则》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工作标准的一样,在推进农村防火墙建设中,必须注重标准化建设,提高消防建设的科学性、可靠性,做到适用、够用、可用,切合农村的特点,符合农民的需要。在具体标准上,不宜照搬广西的“4+1”改造的做法,应当符合当地农村的实际,如笔者所在的河北省,是典型的平原地区,在建设高位消防水池上不如山区方便,但利用机井安装消火栓和建河流取水平台却更加有利;河北农村建筑的耐火等级较高,不存在房改、寨改的问题,却需注重消防车通道建设以及柴、房分离的问题,等等这些都要建立具体、明确的建设标准。三是狠抓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把农村消防工作列入公安派出所的重点监督管理视线,进一步明确派出所抓农村消防工作的职能、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各级政府、公安机关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开展创建“平安村屯”活动,为农村消防工作打牢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四是狠抓消防宣传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作用,指导县、乡(镇)两级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四个结合”开展消防宣传,即:结合社会全面防火搞宣传;结合消防专项治理搞宣传;结合季节性防火特点搞宣传;结合消防事件新闻报道搞宣传。消防宣传教育要切合农村的实际,要充分利用民族节日、文化和风俗习惯,通过电视科普片、广播、山歌、民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在乡镇、村屯设立消防宣传栏、固定宣传牌、设置防火标语、发放重特大火灾典型案例和防火知识挂图等措施,深入全面地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作者简介:蒋洪新;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目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挂职任副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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