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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错时检查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07-01 08:39 出处:连云港支队东海大队 作者:朱海涛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当前,随着构筑社会单位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全面展开,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成为构筑社会单位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的重要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娱乐场

【慧聪消防网】当前,随着构筑社会单位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全面展开,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成为构筑社会单位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的重要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日益成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公共娱乐场和夜间营业性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和消防知识贫乏是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多、后果惨重的主要根源。少数地区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存在“重发展、轻规范”的思想,不能正确地把握公共娱乐场所的发展方向,对于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反应迟钝,态度暧昧,管理不力,造成火险隐患丛生,火灾发生不断;一些经营业户“重效益、轻安全”,急功近利,短期行为严重,在利益的驱动下要钱不要德、不要法,甚至不要命,无证经营,私建滥建,违法违章经营公共娱乐场所;许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对身边的危险孰视无睹,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大火来临时,成为无辜的殉葬品。

(二)长效管理措施不力使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长治却不能久安。多年来,全国消防部门针对公共娱乐场所每年都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地区发生公共娱乐场所大火之后,全国上下的专项治理斗争更是开展得轰轰烈烈,也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治理工作结束后,隐患问题反弹现象却非常普遍,这使火灾隐患治理工作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恶性循环之中。无数的火灾案例显示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无小事,无论是通道狭窄、安全门被堵,还是违章用火用电以及违章装修,任何一项隐患问题都可能是致灾甚至造成群死群伤的罪魁祸首;另外,公共娱乐场所不发生火灾则已,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火灾。这就要求必须将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狠抓长效管理。但由于目前全国消防部门警力不足,严重制约了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致使管理上存在重大轻小、重市区轻农村、重白天轻夜晚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管理死角和失控漏管现象。

(三)公共娱乐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低下是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一些公共娱乐场所无论在人防、物防,还是技防等方面普遍水平较低。这些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擅自装修,开业前没有向消防部门申请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后,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造成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特别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在火灾发生后从业人员不能及时报警,快速组织灭火,迅速引导顾客逃生,贻误灭火逃生战机,酿成大灾大难。

(四)新情况、新问题的增多加大了消防工作的难度。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正向大规模、高档次、综合功能方向发展,致火因素更多更复杂,火灾更难于扑救,人员更难于疏散。如:演出活动和节庆活动增多,造成一些场所特别是经营效益比较好的场所超员现象严重,既增加了管理难度,又造成火灾死伤人数增多。一些公共娱乐场和夜间营业性场所设在其它建筑内,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分隔,造成火险相互威胁;多数公共娱乐场所白天关门夜晚经营,有的设在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甚至有的锁门或搞“地下”经营,给消防监督管理带来诸多不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敏感问题增多,纵火、爆炸案件明显上升,给消防监督工作增大了难度。

二、开展消防安全错时检查的必要性和遇到的问题

开展消防安全错时检查是解决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消防安全错时检查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单位夜间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地解决这些问题和消除这些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开展消防安全错时检查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在对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的检查中,值班领导不在位或在位饮酒,不履行职责;消防控制室及值班员脱岗;员工缺少培训,消防知识贫乏,消防安全制度不能很好的落实等现象突出,同样也增加了单位的火灾危险。

(二)对娱乐场所特别是对夜总会、洗浴场所、网吧、茶楼等的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消防器材不齐备或损坏等问题。午夜零时过后,洗浴中心的员工相继休息,而大量的顾客滞留在休息厅看电视或吸烟,这些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可想而知。

(三)夜间消防执法检查与正常的工作形成冲突。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有待于在实际工作中逐步改进。一是为了完成任务的数量而忽视了质量,检查的深度不够;二是夜间消防执法检查,白天休息使消防监督人员不能相对集中,影响到队伍的管理和工作的整体部署;三是阶段工作紧、任务重,夜间消防执法检查人员不能得到很好的休息,易影响其他工作。

同时,在消防监督员自身方面也存在许多不足:

1、“权力消防”滋生,“特权”思想严重。随着消防行政业务增多,消防机构内也滋生了一股“权力消防”的意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消防执法监督就是一种“权力”的象征,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服务意识较差。同时,又缺乏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这就出现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怪现象;二是不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有利益的猛管,没利益的就不管,往往造成行政不作为和违法违纪现象。

2、消防执法监督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消防执法监督工作的技术化、专业化、法制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时代的要求差距也越来越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消防监督队伍不稳定,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消防监督队伍流动过于频繁,职业化程度低,消防监督队伍的文化结构也不尽合理,水、电、建筑、化工、法律等专业人才缺乏,消防监督的技术含量不高,手段不够先进,难以承担日趋复杂的工作需要。

二是执法的随意性大。由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授予消防监督机构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较大,又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致使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对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可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消防监督提前介入,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其开业经营的先决条件。单位房屋的出租,承租人的进入,工商、治安等部门的相关证件的颁发,消防审查应作为其前置条件。针对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和夜间营业性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应由政府牵头,协调发动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治安和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而已经取得相关证照的应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加大处罚力度,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首先要增强执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以公正执法为重点,结合公安部消防局“12.8”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素质教育,摆正消防监督工作的位置,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利益驱动等问题。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培训是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最有效途径。这项工作应该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此外,应建立必要的监督激励机制,及时发现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督促改正,同时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定期考核,将考核情况与经济挂钩,增强消防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三)加强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营业性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新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要使每名员工自觉提高消防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涉及面广,要有效减少火灾发生率,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赖于全民消防素质的提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单位职能部门、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广泛、及时、生动、直观的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单位、职工、家庭,不留死角,唤起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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