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重庆是一座美丽的山城。城在山上,山在城中,两江环绕,山水城市交融,轨道交通已逐渐成为重庆城市交通的重要枢纽。
随着重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广大市民密切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也正处于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中,目前,在建施工的3号线二塘~江北机场37km,六号线礼嘉~上新街23.68km,一号线朝天门~大学城38km线路总长98公里,有1000余个质量监控点,100余个作业面,参与建设的人员30000余人。轨道交通施工难度大,车站有的要埋深30到50米以上,还要跨越长江和嘉陵江。施工需要高技术、现场存在高危险,建设部门重视质量和工人人身安全多,不够重视工地、工棚、厨房和消防管理安全,防火意识淡薄,火灾隐患较多,很容易酿成火灾事故,因此,结合对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就如何加强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本人作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多发
2008年12月30日16时30分,西安地铁二号线F9地裂缝施工点(会展中心站以北约500米)发生着火事故,原因是施工人员在进行立模钢板切割的过程中,因钢板掉落地下引发防水材料着火,现场烟雾较大并从隧道两端冒出。2009年1月2日9时56分,二号线钟楼站右线隧道内起火。此次起火原因仍是工人操作不慎,致使焊渣引燃了防水材料。约66小时,同一原因,发生两起同类火灾事故
2009年1月8日上午11:04时许,由上海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轨道交通11号线北一期工程曹杨路站(枫桥路站----曹杨路站区间)北端头井内隧道掘进机突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烧毁隧道掘进机部分电气线路及设备,直接财产损失520000元,2人死亡。
2009年6月15日12时20分左右,位于天津市南马路地铁二号线鼓楼站的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从距离火场几公里外的海光寺路口就能看到火场内冒起的滚滚浓烟。着火的是该地铁工地的内置木质模板,火势在风的作用下从工地内蹿出来,经过3个多小时的扑救,火势在15:15许被基本控制。据了解,此次火灾的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没有人员在火灾中伤亡。目前,起火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正在调查统计中。
二、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06令),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但从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的单位有制度,但责任不落实,不到位,有的施工单位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现场易燃品和动火用电管理不善。在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的雷管,炸药,防水卷材,油毡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工棚、材料库房、施工区域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只有临时的通道,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由于大量的设施、设备,在各种桥梁、隧道进行施工,现场大量的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都靠电焊施工,电焊火花飞溅、散落,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之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电焊火花及电火花极易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三)工人的临时工棚耐火等级不高。施工人员来自天南海北,由于工地建设的需要,长年工作生活在工地,临时工棚极不规范。有部分临时工棚简易可燃,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四)现场必备的消防灭火设施不足。施工工地有的无临时消防水源,有的水压存在严重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有的配置灭火器的数量不足,有的施工现场配置了灭火器,但是型号不对。有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不当。甚至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五)现场工作人员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有的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质量,对消防安全的强调较少,施工人员和工地管理人员未参加过消防培训,并且大多施工人员来自农村,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三、加强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要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员,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轨道交通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种和每一个岗位。建设单位应当与总包、分包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逐一签订《轨道交通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和强化各自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后依法并对照承诺书倒查问责。
(二)严格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全面清理周围可燃物,或采用非燃材料板阻挡,防止焊珠溅落至可燃物。动火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并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域划定禁火区,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的所有电气线路、设备须由专业电工按规范安装,并定期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施工人员宿舍内是否安装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加热等禁用电器。
(三)加强易燃物品和临时工棚的管理。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内不得超量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气钢瓶不得混存。要落实专人负责收发,并做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登记。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在进行施工组织时,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
(四)充分发挥现场消防设施的作用。要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正确合理配置消火栓、灭火器、水桶、沙桶、消防通讯、火灾报警装置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且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口径为50mm的消火栓,其出水口处应配置50mm转换为65mm异型口,陈旧、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动火作业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宜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和临时消防供水设施,并确保消防水源与工程建设同步落实、同步到位,严防出现消防保护盲区。
(五)不断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实力。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落实重点岗位、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使用、火灾应急处置等消防安全演练。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消防安全状况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消防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予以惩戒,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养痈成灾。
总之,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在防火工作中将不断遇到新的问题和难点。我们要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努力探索,消除隐患,确保轨道交通建设的一方平安,为“畅通重庆”、“平安重庆”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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