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05-29 11:21 出处:吉林总队延边支队 作者:吴伟国编辑:@iCMS
频道推荐:众志成城抗震救灾>> 聚焦消防:首届十大评选报名火热启动>>

频道推荐:众志成城抗震救灾>>

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聚焦消防:首届十大评选报名火热启动>>

1998年,公安部、建设部、劳动部、国内贸易部、国家旅游局等五部局曾联合对全国五个省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了抽查,发现有70%的建筑消防设施未按规定配齐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普遍存在着建筑消防设施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差,发生火灾后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由此可见,解决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的问题已迫在眉睫。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探讨其中症结,并提出一些初浅的管理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的主要原因导致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是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厂家等各个环节引起的。

(一)建设、使用单位造成的原因

原因一: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部分单位为了节约资金,擅自砍、减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建设资金,使得消防工程不能按原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有的工程虽然安装了必要的消防设施,但未经调试甚至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加上日常管理维护制度未落实,使得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原因二:变更建筑使用功能,增加火灾危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市场需求瞬息万变,使得一些使用单位随意改变建筑原有设计功能和用途,增加了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却未能同步配套,消防设施滞后于实际使用功能要求。如有的高层建筑原设计为普通住宅、办公场所,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变化,改为高级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导致原设计的消防系统与之不相适应。

原因三:二次装修对原有的建筑消防设施造成破坏。不少装修队伍各自为政、擅自撤除、遮掩、变化原的消防设施,使得原安装合格的消防设施面目全非,造成了消防系统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原因四:多家管理责任不明。一幢建筑由于有多家使用单位,不少公共消防设施名义上由各家共同负责,实质上往往各自为政,封堵各自的使用区域,堵塞消防通道,关闭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不明确,出现问题互相推诿。原因五:系统故障未能及时排除。建筑消防设施,尤其是一套完善的自动消防系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性。从日常管理、维护到排除故障需要有一定专业素质的人员,而实际上,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只限于会简单使用操作,对出现故障或不懂或听之任之,甚至造成系统瘫痪。

(二)设计方面造成的原因

对消防设计的“不能”与“不为”是设计方面造成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部分设计单位缺乏消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大都未经消防设计专业培训,也不熟悉消防技术规范及法规,易造成遗漏设计或设计不全。在工程实例中也未充分考虑实用性、合理性,如对于空调系统、给水管理、防火卷帘等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效果,互相争空间、相互影响。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设计待业竞争日趋激烈,致使许多设计单位不是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而是一味迎合建设单位的要求,砍掉本该设计的消防设施,以降低工程造价;或是以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场所如普通办公场所作用设计功能顶替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使用功能,降低消防设施配置要求,消防部门提出防火审核意见,但建设、施工单位未执行落实。有的未审就施工,还有的在施工阶段,设计改动未报等原因,致使工程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三)施工造成的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基本上是私营或股份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济效益有首要的问题,而施工单位多又造成激烈无序的竞争,相互压价,个别单位则以降低消防工程质量来获取短期的经济利益。目前的监督管理机制对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又无具体的约束体制和必要的质量检测制度。一些消防工程还层层转包,不讲质量、施工管理混乱,对于落实责任。消防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在投入使用后不久就出现各类故障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消防产品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在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部分建设、施工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消防产品价格越低,越受到青睐。购置价低质差的消防产品,使安装的产品存在性能不稳、误报、漏水现象严重。如漳州市一些自动报警产品性能不稳定、误报率高,一些消火栓漏水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情况对消防工程的施工和运行管理带来了许多负责影响,另一方面,一些消防产品厂家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长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未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使用单位平时的维修、保养未能得到技术上的有效保障。

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对策

(一)健全机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力度

1、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仅靠消防部门是不行的,必须加强与规划、质监、房管、建委、设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新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资料经消防部门审查同意后规划部门才核发施工许可证,防止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漏审的现象。对在建审中提出的意见,消防部门应和监理、质监等部门共同加强施工中的检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防火监督,确保建审意见落到实处,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房管部门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办理使用、房产等手续时,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产权证,防止建筑竣工后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的现象。

2、完善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内部制约机制。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采取经办人员具体审核、技术总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审核办法,重大项目疑难问题建立集体(专家)会审制度,避免个人说了算,乱审批的现象。建筑工程衽审核、验收分离制度,同时,在建筑工程验收中建立由防火、战训部门参加的联合验收组,从防火、灭火的角度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制定完善的灭火预案。

3、严格市场管理,强化质量监督。消防产品作为国家法定公共安全产品,消防部门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也应对其质量实施监督,对于一些在本地区使用情况不佳、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应加以限制,尽是少用。对于在本地区销量磊,使用较多的消防产品厂家,尤其是火灾报警、自动喷淋及气体灭火的产品厂家,必须在当地设有的维修服务点,派驻技术人员,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

4、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消防工程的质量。企业内部要确实拥有中高级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要有专门的消防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要有较强的消防意识,在施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消防监督部门协调解决。另一方面施工阶段中消防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避免无证施工和挂靠施工的情况,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二)把好源头关,落实消防设计自审制度。建立消防设施人员的自审制度,即每个设计单位均应有自身的专业消防设计审核员,本单位的建筑设计须经自身审核合格后再报消防部门审核。对于设计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消防专业技术培训,定期举办设计人员的工作交流会,对优秀设计进行表彰,对不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设计进行批评、处罚。

(三)顺应经济规律要求,完善售后服务。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引导消防产品及消防工程发展道路。尤其是随着我国已经加入WTO,更应顺应新形势发展,笔者认为建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测和维修保养企业制度,即“中介机构”制度是一条可行之中。凡是有建筑自动消防设计的单位除必须落实自身的日常检查工作外,还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自动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同时要建章立制,确保“中介机构”能公平、公正、严格按章办事。

(四)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建筑消防工程在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配备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消防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的操作和值班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性能、操作方法及一般故障的处理等,并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检修,发现故障及时排除,遇有重大故障时,应及时与施工企业或“中介机构”联系,切实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使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0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