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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正确避免和应对火灾诉讼案件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05-21 08:20 出处:新疆博州 作者:牟剑伟编辑:@i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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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正确避免和应对火灾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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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火灾调查取证工作的分析,提出避免和应对火灾诉讼案件的方法,从而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消防执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执法中容易出现认定事实不准,适用法规不当,处罚无据等情况,加之消防法规一般都比较原则和概括,而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是具体、多样和复杂的,法规条文要适用于具体案件中,还取决于执法者的法律知识、认识能力和价值观念等因素,致使消防行政复议诉讼的案件时有发生。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消防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本人就如何应对火灾诉讼案做以浅析。

1正确认识火灾诉讼案件

现在有很多同志一提到火灾诉讼案件就怕,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感到自己做出的火灾原因或行政处罚决定受到了当事人的质疑,心中很窝火。二是在办案中还有一些问题自己也不能肯定,怕败诉。三是怕年终的考核评比影响单位的成绩。本人认为有这种心里是完全不应该,应该认识到行政诉讼本身也是一种执法活动,都是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如果胜诉更能证明自己办案的正确,如果败诉说明我们在办案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还要不断提高执法行为。因此,一定要清除“怕”字当头的思想,认真做好调查处理的每一个环节工作,胸有成竹、沉着应对。

2做好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2.1火灾发生后,从调查取证开始就要树立上法庭的思想,调查火灾原因要遵循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切记先入为主,一是要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提取各种痕迹物证,对具有关键证据作用的残留物要做出技术鉴定,所收集的证据要能够证明真实情况,并要符合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的特征,符合作为处理火灾案件的依据要求。

2.2调查询问证人,要做到心中有数,带着问题询问证人,并要耐心细致,不要放过任何与火灾案件有关联的事项。做好询问笔录,注意询问程序、笔录形式等符合法律规定,要严格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各种法律文书,防止程序违法,做到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

2.3正确取得和运用证据

处理火灾责任者,必须要正确运用证据,科学地证明火灾发生与责任者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明的过程就是运用证据这一事实去证实和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运用证据查明火灾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办理消防行政案件的中心环节。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证据的客观性。主要是为了证明火灾案件的事实,是不依赖于办案人员主观意志而客观存在的。尤其在火灾案件调查中,任何主观想象、推测等都不能做为证据。二是证据的关联性。主要是指作为查处火灾发生的事实,只能是那些与火灾案件有联系的,能够证明火灾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凡不能直接或间接地证明火灾案件事实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三是证据的合法性。火灾案件取得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凡是不合法地提供、收集和调查,或未经法定的程序得到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

3正确处理火灾责任者

许多火灾诉讼案都是由于当事人不服消防行政处罚而引起的,如果对当事人处罚不当,火灾责任确定错误极易引起诉讼,因此要正确划分火灾责任,这是处理火灾责任人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同时对当事人的处罚适用的法律一定要正确,处理要恰当。在划分火灾当事人或单位的火灾责任上,要注意一是当事人或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是否有所承担的消防责任;二是火灾中遭受损失的是否是合法财产,因为法律只保护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往往有些单位因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致使火灾蔓延扩大,使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为“侵害者”。

4人民法院的火灾案件受案范围

有些火灾当事人往往将火灾原因认定做为行政诉讼的事项,这是错误的做法。因为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仅限于因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案件,所谓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案件,是指因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对被管理者的某一事项直接作出的决定而发生的行政案件,比如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责任者作出的处罚决定,或者对某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发生的整改通知决定,而火灾原因认定不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受案范围也不包括火灾原因认定,是不应提起行政诉讼的。

5火灾案件的诉讼

5.1做好诉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在诉前准备工作中,主要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办案人员收集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是否符合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这三个特征,能否作为处理这起火灾案件的依据。

(2)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环节。

(3)法律文书填写是否规范。

(4)对当事人的处罚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恰当。

(5)在诉讼中的举证范围与程序一定要熟练掌握。

(6)确定详细的答辩状,制定以发挥消防专业技术特长、攻克原告代理人出庭经验丰富、辩论能力强的应诉方案。

(7)深入研究原告诉状提出的论点。找出对策,以充足的论据应对原告在法庭上辩论取胜的侥幸心理。

以上几点是出庭应诉的基础,也是法庭辩论良好效果的重要保证。

5.2注意应诉技巧的运用,不该讲的话不要讲。不该递交或缓递交的证据不交或缓交,与案情紧密相关的重要证据可在法庭上递交,给原告造成措手不及的态势。

5.3在法庭审理、辩论阶段,诉讼代理的人要做到有理、有据、镇定自如、稳而不乱。围绕事实和法律及专业技术知识展开辩论,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在诉讼过程中,要尽量使用法律用语,切忌使用模棱两可的语句、地区土语。

法律诉讼本身就是一项复杂、多变的工作,消防执法中许多问题仍在探索之中,以上只是本人一些观点,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到之处请各位有识之士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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