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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以贵阳市南明区为例,全区人口总数大约60万人,外来流动人员达到20万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这部分外来人员大都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由于这些地区本身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没有跟上,存在先天性的隐患,加之居住的流动人员文化素质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扑救火灾以及自救逃生能力弱,导致火灾事故频发,小火亡人的火灾事故增多,就贵阳市南明区而言,据统计,在近两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大部分是出租房的外来人员由于违规违章操作引起的,在亡人事故中,死亡的全部是外来流动人员,大量事实证明,外来流动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已经是当前防控火灾体系中的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下面,笔者结合自身防火监督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浅谈几点对流动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看法。
一、流动人员的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一是安全意识淡薄,流动人员大多是外来人员,流动性大,多数来自农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上宣传教育不到位,使得他们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乱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使用液化气等现象大量存在,导致火灾隐患增加,加上他们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懂得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知识,面对火灾,往往是束手无策,这也是小火亡人现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居住场所复杂,流动人员大多数因为自身经济条件限制,大都选择在较为便宜的出租房以及“三合一”厂房居住,还有一部分贪图便宜,居住在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工棚、车库、阁楼中,甚至还有一些是几个人、十几人挤在一个不足20平方米的小房间内共同居住,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灾蔓延快,人员来不及疏散,极易发生群死群上事故,消防安全状况堪忧。
三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之间发生承包、租赁、转让等关系涉及消防安全的,在承包、租赁、转让合同中应当有消防安全内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但是在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大多数出租户并未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由于大多数出租户消防安全管理意识较差,本身就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或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房屋出租后根本就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对租房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这也是导致出租房火灾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消防设施器材短缺。由于外来人员大都居住在城郊结合部,这些地区本身市政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没有消防水源,基本没有对消防安全投入或投入极少,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上外来人员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堵塞安全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建筑的楼梯、窗户等处加装固定的铁栅栏、防盗网、“产宿合一”等现象大量存在,认为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严重影响逃生和施救。
五是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外来人员大多数居住在出租房内、简易工棚、车库、阁楼等处,这些地方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因此,既不属公安消防机构管辖,也不属派出所管辖。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依据公安部73号令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开展防火监督抽查,但是由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警力有限,不可能对出租房开展专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没有行政执法权,日常监督只限于口头说服工作,致使这些地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明显的失控漏管现象。
二、对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
一是建立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依托乡镇村委会、社区、社区警务室,针对租赁户,针对辖区内商铺、房屋、小作坊等场所的租赁、承包、转让等过程中,严格按照《贵州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作为前置条件,对租赁、承包、转让合同进行登记备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在登记备案的同时向租赁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从源头开始就让外来流动人员树立消防安全的意识,增强他们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的自觉性。对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个人和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增强出租人的自觉性。
二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联防机制和联动机制。要依托各村委会,社区加快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外来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负责消防安全巡查、外来人员家庭和单位的防火检查,可以仿效古代敲更的做法,定期在辖区内巡逻,同时播放消防安全的相关声像资料,提醒辖区内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防范火灾,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使义务消防队员掌握基本的扑救火灾的知识,和救援逃生的知识,确保在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能够及时的赶到现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降低火灾的损失。
三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把城乡结合部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取水困难的地方,新建消防蓄水池,为消防灭火提供充足水源。迎水或背水而居的地方要充分利用自然水源或水流,建立适量的小型“蓄水坝”,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为消防车、手抬泵等提供水源。二是彻底消除消防车通道地面和架空的所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阻碍物,保证消防车道通行畅通。消防车道宽度不足,或不能正常通行的地方,要购置手抬机动泵、水带等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安全。落实专人维修保养,遇有灾情时,迅速展开扑救,将火灾控制和消灭在初萌阶段。
四是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出租房是目前消防宣传相对薄弱的地区,要以消防宣传“六进”为突破口。在消防宣传教育上,要摈弃以往消防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要形成培训体系,要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安全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安全员要承担起本辖区内沿街出租房、商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派出所联防队也应积极开展本联防区域内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岗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灭火逃生演练。在宣传形式上可以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下发宣传资料、开展消防标语工程等形式。还可以利用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地或人员密集场所播发消防专题电影、举办消防文艺晚会等形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外来务工人员在观看影片和精彩节目中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即丰富了业余生活,又学习了消防知识。通过各部门、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沿街商业店铺小作坊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是是强化日常监管。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所定期对外来人口居住区、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加大对辖区的“五小”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此外发动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强对流动务工人员的管理。不仅对其生活居住地,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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