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浅谈构建社会化联动抢险救援体系构想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7-11-27 10:17 出处:中国消防在线 作者:鲁晓明编辑:@iCMS
针对当前消防部队参与社会抢险救援任务的频次大幅度增加的实际情况,其施救难度、器材装备要求程度都在日益提高,作为消防部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章第27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

针对当前消防部队参与社会抢险救援任务的频次大幅度增加的实际情况,其施救难度、器材装备要求程度都在日益提高,作为消防部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章第27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的要求,社会抢险救援工作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消防部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它指明了我国消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因此,消防部队必须要不断拓宽社会化抢险救援职能,加强特勤专业训练,增加抢险救援车辆装备的数量和质量,才能更好的履行职能拓展的要求。笔者结合所在地区、支队的特点,就构建社会化联动抢险救援体系谈自己的看法。

一、明确消防部队参与抢险救援的种类,确定训练和物资储备标准

从支队近年来消防部队参战情况看,抢险救援的种类越来越多,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一是生产建设类:主要指在生产、加工和建设中发生的诸如油井喷发、建筑物的倒塌及化危品泄漏、爆炸等事故中的抢险救援。二是交通安全类:主要指处置各种交通动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飞机、火车、汽车发生的坠毁、颠覆、相撞等事故中的抢险救援。三是民事安危类:主要指对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对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侵害的各种事故的抢险救援。如日常生活中有人坠井、煤气泄漏等。四是自然灾害类:主要指对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自然因素造成的灾害实施救援。如每年年消防部队参加的抗洪救灾活动等。另外,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参加维护社会治安,大型会议、体育比赛、重大节庆的执勤活动等。

二、分析当前参与的抢险救援的特点

一是类型多样化。从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种类中不难看出,虽然何时发生何种险情和灾害,以及发生在谁的身上是偶然的,但险情和灾害总是要发生的,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消防部队必须强化救援观念,时刻保持警惕,做到常备不懈。加之社会救援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一旦成灾,时间就是生命,就是财富,要求消防部队处置刻不容缓,必须速战速决。

二是事故突发化。自然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及人们的多种社会活动所引发的诸多事件是多种多样的,就是同一个事情,也有内在的复杂性和外在的差异,况且事件的性质及发生地、规模和发展变化千差万别,这种不确定性要求消防部队既要有适应多种社会救援工作的多功能本领,又要有提高临机应变能力。

三是事故危险化。各类油气泄漏事故随时可导致爆炸等恶性后果。这就要求消防官兵具备吃苦耐劳、连续作战、不怕牺牲、英勇顽强的精神和作风,更需要配备特殊的器材装备,否则无异于火中取栗,不但不能成功,反而还会导致损兵折将的后果。

三、分析当前影响抢险救援效能的因素

长期以来,我们消防部队已承担起了大量的抢险救援任务,取得了许多成绩和荣誉,百姓受惠,政府认可,并不断对消防装备增加投入。但也应当看到消防部队在完成任务的同时,是有一定风险的,特别是一些久拖不决的制约因素困绕着社会救援效能的充分发挥。

(一)缺乏具体的法规保障,职责不明确。在作为、不作为以及作为后果的认定、善后处理上没有明确界定,到了真正需要说清楚时,拿不出站住脚的法律依据,而仅凭《消防法》上“可以参加抢险救援”的一句话,不能给消防救援行为在面临这类纠纷时提供足够的法律上的帮助,致使消防救援行为常遭受尴尬和诘难,

(二)基层警力不足严重影响抢险救援任务的开展。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按照消防规划的要求,许多地方增加了消防站,但是相应的消防编制却没增加,从而导致每个消防站执勤警力严重不足。同时,随着消防部队开展抢险救援面的不断扩大,非灭火战斗任务日益繁重,任务增加与警力不足矛盾越来越大。以盘锦支队为例,支队现有5个现役中队,其中负责特勤主要任务的直属中队除大量的司机外,能参与特勤作战的不足15人。而其余中队均在25名左右,减去后勤、电话员等非战斗人员外,用于处警的官兵不足13名。尤其到了年度征退期间,处警人员更是所剩无几。在完成灭火任务的基础上,遇到小规模或少量的抢险救援任务还能应付,如果规模大一点或数量多一点,警力不足的问题就会非常突出。尽管如此,消防部队作为一支人民军队、武装警察的一支力量,当人民群众遭受各类灾事故侵害时,必须毫不犹豫地积极参与。长此以来,消防部队疲于奔命,超负荷地工作,缺乏必要的修整和训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战斗力的进一步提高。

(三)基层人员素质还不适应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各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与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抢险救援与社会救助对象不但要求部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而且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这种条件下,要求消防部队基层战斗员必须尽快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需要。从目前情况来看,消防部队实行的是兵役制,基层消防战斗人员的层次主要定在高中、初中文化程度。虽然《兵役法》修改以后,部队增加了士官在部队中所占的比例,增加了技术骨干,但由于士官的选拔来源还是士兵,虽然他们的服役年限有所增加,但从本质上讲,部队作战人员文化知识结构较低的状况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而且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的增多,严重影响了基层单位的业务训练和学习,造成训练投入与效益的较大反差,难以真正达到现代条件下抢险救援的要求。

(四)消防部队装备还不太适应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目前,我们消防部队在参与社会抢险救援工作中,所使用的器材装备多数还是普通消防器材,而现有装备量少质差,种类缺乏。特勤器材虽经近几年来各级消防科研部门、生产厂家和消防部队的共同努力有所改善,但还是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特别是灾害事故种类繁多,处置的技术要求不同,使用的器材装备就不同。对一个消防中队、特别是县级中队而言,由于经费紧张,特勤器材装备造价高,故此,也只能配备常用的几种,结果是配备的器材一年甚至几年用不了一次,没配备的器材有的灾害事故却正需要,致使消防部队赶到现场时,因器材原因而无作为,使得群众不满,政府不理解。再如基层消防部队没有配备专门用于社会救助的车辆,对于居民求助开门等报警只能使用各类灭火战斗车辆,这些车辆在执行这类任务时显得捉肘见襟,既浪费又不实用,往往出现一台消防车水泵完好无损,而车辆本身因为非灭火出动过多已经磨损严重的尴尬局面。

(五)专业训练科目少,一专多能人材缺乏。应该说,近年来,由于自上而下对特勤队伍建设极为重视,相应的特勤训练也有所加强,但是,就训练而言,无论从方式方法上还是从专业上、技术含量都与当今的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缺乏一专多能的人才。社会抢险救援工作越来越具有多样性和艰巨性,如果我们的训练仍按消防训练科目施训显然是不行的,长此以往就煅炼不出一专多能的人才,更无法适应复杂多样的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四、对加强社会化联动抢险救援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社会抢险救援相对于消防部队扑救火灾而言,算是特殊任务,这个“特”字主要体现在它需要特殊的器材装备,需要特殊的技术要求。因此,针对复杂多样的社会抢险救援任务,我们必须以消防特勤队伍建设为重点,按照规范、实用、实战的原则,大力提高消防部队综合灭火救援能力,实现以特制特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承诺。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处理警民关系。扑救火灾是消防部队的主要职能,尤其是在当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灭火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人们对拓宽消防服务职能的看法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是必要的、可行的,消防部队承担社会抢险救援活动不仅是形势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树立政府行为和社会地位的主要方式。从目前消防工作发展的形势来看,拓宽消防服务职能承担社会抢险救援任务作为了实现消防国际化的主要方面。为此,要想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必先统一全体官兵思想、提高认识。真正使广大官兵充分认识到作为消防官兵,不单要做好灭火工作,而是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人民解决实际困难。为此,每个单位要专门安排时间加强教育学习,一方面从思想、理论上进行灌输,使全体官兵在意识上有所加强;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以各种实例来教育广大官兵如何为群众服务。只有提高了思想认识,抢险救援工作才能在消防部队中生根发芽,消防部队每位官兵才能时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

二是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要做好抢险救援工作,让老百姓明白消防部队有能力、有办法能为群众办一些险、难、急的工作。一方面要通过电视台、报纸、消防网站等宣传媒体报道消防官兵所做的抢险救援事迹,另一方面就是上街发放宣传资料,让老百姓知道消防队除灭火以处还可以做这些工作。另外,还要在立足消防站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向每位来参观的群众积极的宣传消防部队的抢险工作情况,通过这些宣传确实使老百姓相信消防部队是一支信得过、打得赢、过的硬的部队。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群众充分理解消防官兵、体谅消防官兵,以此加深警民之间的联系。这点是很重要的。因为处理好警民关系的实质是处理“提供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关系。社会抢险救援活动的开展,是密切警民关系、树立政府形象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社会抢险救援范围的不断扩大,其复杂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对消防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社会抢险救援过程中,势必会遇到一些难以对付的问题,这就要求消防部队在处置过程中要采取正确的工作方法,要充分利用有关职能部门的技术力和量,决不可大包大揽。要做到接警迅速到达现场,“有求必应、有警必出”,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警民关系,树立起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加强特勤队员的选拔和训练,从源头上提高人员素质。抢险救援的官兵应具备较高的素质,新颁布实施的《兵役法》可以说是为部队接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有些内容的实施还没有先例,但是可以进行以下尝试:要面向社会,扩大招收范围。在扩大消防院校招生规模之外,应适度增加从地方院校招收各类专业毕业生数量。消防部队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与地方高校合作设置消防专业,也可以从一些高校刚入学新生中确定一些消防预备生,为他们提供奖学金和到消防部队见习的机会,在共同课程之外单独开设消防专业课程,将消防人才培养的触角延伸到更广大的社会层面。另外,社会上有很多的中专或大专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我们可以根据《士官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招收其中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进行选拔,择优录取,转为士官,增加基层战斗人员的素质。要坚持培训、考核、试用制度,对招收的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化的强化训练,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试用,试用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留用;要建立消防队员晋升晋级教育培训制度,凡符合条件晋升晋级的,必须定期进行晋升晋级教育培训;要建立士兵工作评定管理体制,将士兵的培训、教育、工作业绩等动态情况记录在一个考绩档案中,成为晋升晋级的主要依据。

四是要建立完善的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所谓“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是指在城市抵御各类灾害事故过程中,具有抢险救援职能部门,在统一的组织指挥下通力协作的运行体系,建立结构合理、运行畅通的灭火救援社会联动机制,不仅能有效地弥补消防部队警力和装备的不足,而且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职能部门技术装备的优势,发挥更大的抢险救援效能。《消防法》也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而实践也证明,各自为战、相互分割的社会抢险救援体制已经远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应当探求新的协调体制,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将现有的几支救援力量如公安110、消防119、医疗120、交警122以及森林消防、矿山救护等社会性的救援力量建立由政府统一负责的指挥中心,对各支抢险救援力量进行“按需调动”,减少出动失误,杜绝所有抢险救援任务由消防一家承担的局面。实践证明,在当今各类灾害事故不断增多、危害性逐渐升级和国际恐怖组织及不法分子动荡不安的环境下,城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队和公安有关警种、驻军、武警、民兵、医疗急救、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以及市政工程、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城市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指挥部应设在消防“119”指挥中心,由市长(或分管市长)为总指挥,成立由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指挥部,明确各自有关部门、各有关力量在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的职责、任务以及统一调动指挥的要求,以政府文件进行认可。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统一组织指挥、协同配合作战”的城市抢险救灾联动机制,是提高城市整体抗灾抢险能力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衡量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五是要加强技战术训练,确保人身安全。安全问题是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的前提条件。针对当前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的复杂性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广泛性,社会抢险救援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的任务使消防部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了能够有效地处置各类险情,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是提高参与社会抢险救援能力的首要条件。比如:先进装备的应用训练、各式各样器材的操作、特殊环境下消防队员的心理素质、装备器材的应用以及处置能力都需要平时的系统训练。在防护方面特别是在有毒气体场所、易燃易炸气体泄漏场所、建筑倒塌等很容易给抢险救援人员造成人身的伤害,加强平时的技能和防护方面的训练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恶劣环境下进行的抢险救援,比如:高空救人、地下抢险以及化危品事故处置等,消防官兵在发扬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的同时,尽可能地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0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