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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7-11-29 13:05 出处:成都市武侯区公安消防大队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2017中国消防安全产业大会(CFIC2017)消防品牌荣耀直击 前言:北京市大兴区火灾截止目前共造成19人死亡,刑拘20人,紧随其后的是北京市政府开展的全市消防排查,这起典型的集生产经营、仓储、住人等于一体

慧聪消防网讯2017中国消防安全产业大会(CFIC2017)消防品牌荣耀直击

前言:北京市大兴区火灾截止目前共造成19人死亡,刑拘20人,紧随其后的是北京市政府开展的全市消防排查,这起典型的集生产经营、仓储、住人等于一体的“多合一”建筑火灾尘埃落定。火灾所带来的伤痛将永远铭刻在死难者亲属的心上,为避免再次产生同类事件,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同时,也应该加快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普及。

上世纪90年代初,笔者所在地区成为当地省政府农民购地建房试点区。农民自建房在此期间大量兴起,且修建随意,没有监管部门把关。随后,农民将自建房出租给小作坊、小工厂使用,坐地收租,解决收入问题。于是,大量集人员住宿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功能于一体的场所,即俗称的“三合一”场所伴随而生。

在部分区域,这类场所成片聚集。随之而来的违章搭建、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现象比比皆是,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患丛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既是老生常谈,又是刻不容缓

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一)建筑耐火等级低,装修材料不能满足防火技术要求“三合一”场所所在建筑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先天不足”。多数“三合一”场所经营、储存与住宿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或仅采用木工板等可燃材料分隔,甚至在简易阁楼和木板夹层内住宿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耐火等级远远达不到要求。

(二)安全疏散问题大,疏散通道不能满足消防疏散要求“三合一”场所所在建筑绝大多数都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门窗还设置了卷帘门、防盗栏等影响疏散和施救的设施。同时,“三合一”场所内物品堆放杂乱,疏散通道占用或堵塞情况严重;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也无法实现独立疏散,很多住宿人员还必须经由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才能疏散到室外,安全疏散问题相当严重。

(三)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现象较为普遍笔者所在地区“三合一”场所多数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涉农区域。房屋权属复杂,无正规的物业管理,经营使用者各自为政,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另外还有很多“三合~”场所以家庭式作坊的形式存在,分散分布,隐蔽性强,消防安全基本上无人过问,也无从过问。

(四)安全意识不够强,消防安全知识缺乏现象较为普遍“三合一”场所内的工作员工和住宿人员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I,严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常识。

二、“三合一”场所火患成因分析

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及当地消防工作实际,笔者认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三合一”场所是经济利益最大化催生的产物

“三合一”场所由于其方式简单,成本低廉,深受家庭作坊式企业主欢迎,有其存在发展的主客观条件,所以发展十分迅速,滋生出较多的生产型、经营型、商业型、餐饮娱乐型“三合一”场所。

(二)“三合一”场所是城市建设规模化寄生的淋结

笔者所在地区很多居民自建房除了居民自住外,几乎都给周边的商场市场搞后勤、搞配套,以至于这类居民自建房都成了存放资、从事作坊生产的理想场所。这类“三合一”场所既成为周边商场市场的保障配套,又成为了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真空”。

(三)“三合一”场所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点

近年来,由于各地以经济建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为第一要务,导致目前一些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笔者所在地区城乡结合部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心城区相较悬殊,而城乡结合部正是“三合一”场所大量分布区域。“三合一”场所简陋而又脆弱的消防安全条件成为滞后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软肋。

(四)“三合一”场所是多数外来务工人员的首站目的地

基于生活成本和就业岗位的需求,很多外来务工人员选择了“三合一”场所。如前所述,在“三合一”场所的从业人员甚至业主,大多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I,自身消防安全意识低,逃生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他们往往既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群体,也是火灾的受害者。

(五)“三合一”场所是消防专项整治常吃的“回锅肉”

笔者所在地区家具、制鞋、皮革等产业相对集中,具有生产、销售周期性、季节性,这类为其配套的“三合一”场所生产时形成,不生产时自然消除。甚至部分“三合一”场所业主“狡兔三窟”,在专项整治期间将人员、生产设备迁到其他地方临时“避风头”,专项整治过后又搬回来。

同时,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对“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如果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整改基本无法实现,如果依法全部关闭又会对社会维稳和经济发展产生极大影响,政府也存在顾虑。目前大多数专项整治中只能要求其采取过渡性措施,以降低火灾危险性为目的,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三合一”场所火患整治对策

“三合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传统模式,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屡查不止,单由消防部门一家是难以根治的,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各级各部门的依法监管和履职到位,需要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和积极配合。

(一)积极采取物防技防措施,预防“三合一”场所火灾的发生

“三合一”场所条件简陋,应该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在不同房间、不同使用功能之间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有效分隔;在场所内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并确保建筑内所有楼梯和疏散通道的畅通;有人员住宿的房间必须开设外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确因防盗需要安装防盗栏的,也应在防盗栏上开设应急出口。

(二)政府牵头,部门共管,合力整治“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整经济结构,建立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工业区,强化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让“三合一”场所无滋生土壤。

同时,还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安监、建设、国土、规划、工商、商务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三合一”场所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街道加大整治后的巡查力度。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通力协作,合力共管、共同执法,强势推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紧盯“三合一”场所

自2012年5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已被各地政府纳入综合治理范畴并实施常态化管理。街道网格作为第一线的消防基础力量,最有条件对“三合一”场所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基础性防火灭火工作等一系列消防安全工作。

(四)大力建设微型消防站,让消防力量延伸至“三合一”场所

去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此举有效打破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瓶颈。笔者所在地区政府投入巨资,全面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街道一社区一院落一楼栋”四级微型消防站。全区上百个微型消防站,配备十余辆小型消防车和近百辆消防摩托,近千名微型消防站队员。微型消防站力量将在道路狭窄、点位不详的情况下,快速找到起火建筑,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组织人员疏散。微型消防站的建立将对当地“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和扑救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五)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升“三合一”场所人员的素质

各级政府、街道以及消防部门都要积极开展相应的消防宣传教育,根据“三合一”场所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广大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大力普及最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常识,最大限度减少“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的危害性。

总之,“三合一”场所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有现象,“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防控要依靠政府,依托社会各方的力量,结合当地实际,合力共管,立足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力减少“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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