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圆满完成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将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作为全年的重要工作,部署早、行动快、组织周密、实效明显。按照公安部消防局《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有针对性地灭火救援训练,提高作战能力;实行全警动员,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在8月16日至10月30日开展的“七十天决战”专项行动中,全国共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组5.3万余个,检查各类社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83.8万余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9万余处;消防部队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7.2万余份,开展实地、实装、实兵、实战灭火救援演练4.2万余次。其中,北京市对十七大涉会场所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单位、场所,逐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对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万余处;河北省连续开展四次大规模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零点”行动,出动警力55798人次,检查社会单位28305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2681处;8月16日至10月21日,全国共发生火灾19591起,亡165人、伤121人、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火灾四项数字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7.7%、21.8%、50.6%和0.5%,实现了全国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二、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三基”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公安部党委的统一部署,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三基”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年底,全国所有总队、支队和98%的大队消防业务经费实现了同级财政预算单列。新增的两万多个现役编制员额和近万名院校毕业生全部充实到防、灭火第一线。公安部消防局安排三亿多元专项经费,各级配套十多亿元,用于加强基层营房、文化和生活设施建设,解决基层官兵医疗保险、饮食保障、执勤补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一线8万多名消防官兵全部配齐了三项基本防护装备,70%的消防员配齐了十项防护装备,年增执勤消防车2800多辆,大大提升了消防装备现代化水平。1000多个大队、中队的营房和135个支队指挥中心、9个总队指挥中心得到新建和改建。通过研发、应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火灾隐患追踪、重大危险源和灭火救援专家指挥系统”等九大信息系统,完成了37万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采集入库任务,消防信息网络覆盖了公安消防部队所有大队和中队。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党委认真组织开展以“抓班子、树正气,抓执法、树形象,抓落实、树新风”为主题的实践活动,达到了树立良好警风、严格执法监督、深化“三基”工程建设的目的。
三、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快速发展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5月27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08年,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东部地区的全国重点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09年,人口5万至10万、年GDP1亿元至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全国重点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其他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根据实际需要,要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村庄、渔港码头基本建立一支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治安联防消防队”的工作目标。6月5日至6日,公安部、建设部在浙江省杭州市联合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验交流会,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消防工作发展,着力推动解决困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影响“三农”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现状,在村庄规划和整治中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努力推动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发展
按照公安部党委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决策,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遵循“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呈现出中西部积极发展、东部快速推进的良好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府批准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60755人,已投入执勤2.5万余人;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8771个,执勤车辆1.4万辆,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已经成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的重要补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一年来参加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9.4万起,抢救遇险人员8958人。2007年9月上旬,公安部消防局召开的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座谈会要求,2008年底,地方政府已批准的6万专职消防队员,要全部到位并投入执勤,地方政府批准编制员额要力争达到8万,确保到2010年实现10万人的目标;要继续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力量,因地制宜,能专则专、能兼则兼;通过立法和强化培训,推动保安队伍承担消防安全保卫职能,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水平。
五、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以提升战斗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的应急救援任务范围,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进一步完善了贴近实战、贴近一线的执勤训练模式,努力提高灭火救援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先后制定实施了《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等执勤训练规章制度,规范了7大类、40种常见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严格了战斗行动和业务训练的安全要求,明确了战评等级、形式和内容;开展了“全员参训、苦练技能”的大练兵热潮,突出基地化训练、模拟化训练、合成训练、指挥员训练和实战演练,组织进行实战演练、拉动演练9万余次;建立了指挥统一、平战结合、联勤保障、反应快速、协调有序的战勤保障体系,在31个重点城市组建战勤保障大队,合理配置人力、物资和装备,制定战勤保障预案;建立健全了灭火救援全勤指挥机构,实行专人专岗的指挥长制度;强化了官兵业务理论、体能和辖区情况“六熟悉”、车辆操作应用等基本功训练,强化侦检、防护、内攻、救人、破拆、排烟、堵漏、洗消、现场急救等技术、战术训练,推动建立了政府领导下的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公安、安监、卫生、民政、气象、地震、环保、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其他救援力量参加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天津、河北、山西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部门依托公安消防部门组建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承担了本地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任务;全面启动了第三期特勤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将投入93亿元,在地级以上城市组建120个特勤中队,实现特勤中队网络化;一年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49.3万起,其中扑救火灾16.2万起,抢险救援23.9万起,出动车辆81.8万辆次,出动官兵508.8万人次,抢救和疏散遇险人员43.4万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2019.8亿元。成功处置了兰州石化公司合成橡胶厂“2.6”火灾、上海环球金融中心“8.14”火灾、新疆吐鲁番“2.28”列车颠覆事故等重特大灾害事故,出色完成了党的十七大、“好运北京”奥运系列测试赛、上海特奥会、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消防保卫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六、公安消防部队抗洪抢险救灾作出重大贡献
2007年6至9月份,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遭遇台风、暴雨,引发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给当地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面对严重的洪涝灾害,驻地的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在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针对灾情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充分发挥了抗洪抢险救灾“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展示了公安消防部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10100余次,出动警力32万人次,车辆(舟艇)17940余台(艘)次,抢救疏散遇险人员24000余人,保护和抢救财产价值13亿元,为夺取抗洪抢险救灾斗争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公安部党委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回良玉副总理8月7日赞扬公安消防部队在此次抗洪抢险战斗中立了大功;周永康同志8月27日批示“要表彰这支英勇的部队”;11月23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为在今年抗洪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公安消防部队19个单位、4名个人记功。11月30日,公安部发出通报,对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15个总队予以表彰。
七、公安部消防局推出“五项便民服务措施”和《四个严禁》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安部消防局8月2日决定,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门推行五项消防便民服务措施:一是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制。公安消防部门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申请人多次往返;二是设立消防服务热线。城市公安消防部门设立消防服务热线电话,向群众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三是发布消防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情况。城市公安消防部门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消防警示、火灾情况及防火灭火知识等消防信息;四是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以上城市公安消防部门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和领导接待日,接待解决群众反映涉及消防安全的诉求;五是开放消防站。消防站向社会开放,为广大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并要求各地细化工作措施,向当地群众公布施行。为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警,着力构建有公安消防部队特色的惩防体系,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公安部消防局11月12日颁布实施了《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严禁利用职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严禁在部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财物分配中收受贿赂;严禁在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士官选取、入警考学中收受钱物。在努力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公安部消防局党委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原则,从加强部队纪律作风建设入手,审时度势,及时出台“五项便民服务措施”和《四个严禁》,并要求所属各级公安消防部队严格执行,对于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八、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针对近年来集人员住宿、生产经营和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在东部沿海地区大量出现,并形成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蔓延,“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严重的实际,公安部6月6日在杭州召开的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决定,自6月份开始,各级公安机关利用四个月的时间,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和“分类指导、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与规划、建设、安监、工商、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围剿火灾隐患,力争三年内基本消除现有“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建立防范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公安部发布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指导各地“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同时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督察。
九、“中国消防十大英模”首次亮相,消防部队英雄辈出
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中,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涌现出了一大批执法为民、无私奉献、勇于牺牲、功勋卓著的的先进集体和英雄人物,向社会充分展示了公安消防部队是社会平安和谐的忠诚卫士,是新时期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英雄部队。5月31日,公安部消防局首次向社会隆重推出“中国消防十大英模”(金春明、邵裕桥、李新宝、杨丹、李盛元、刘汇海、刘铭、程志威、谢福根、赵培仁),并号召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官兵向他们学习。2007年,公安部授予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拉萨市支队布达拉宫大队“布达拉宫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授予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郑州市支队中原区大队一中队一班班长徐军“模范消防战士”荣誉称号;追授山东省威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李传辉、钱桂仁“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追授浙江省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队李继文“模范消防警官”、潘志毅“杰出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十、消防文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利用社会文化资源,组织创作了一大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优秀文化作品,为树立消防部队形象、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唤起社会各界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推动消防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由部消防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消防电视纪录片《中国消防兵》(5集)、消防历史文化专题片《大地湾之谜》(5集)已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由部消防局与湖南消防总队及三辰卡通集团联合制作的119集消防卡通片《消防大本营》,已在中央电视台及800多家地级以上电视台播出;部消防局分别与八一电影制片厂、人民公安报社共同策划、监制的20集消防电视连续剧《烈火雄心》、电影《火海逃生》已经摄制完成并公映;部消防局与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联合制作的大型数字电影《烈火男儿》正在拍摄过程之中;第三届《中国骄傲》宣传活动和颁奖晚会的成功举办,再次掀起了人们关注“寻找英雄、感恩英雄”的热情和社会氛围;部消防局与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栏目两次合作大型文艺晚会,极大的提升了消防官兵的英雄形象;在第九届“金盾文化工程评选”中,全国消防部队组织创作、选送的23件作品获奖。湖南公安消防总队参与创作的消防广播剧《生死大营救》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安徽公安消防总队与安徽儿童剧团创作的童话剧《老巴克和小巴克》获安徽省“五个一工程”奖并晋京演出;湖北、浙江、重庆、河南组织“百场文艺下乡”,上海、山东等地建设消防博物馆、“消防主题公园”,全国各地组织创作地方特色的消防曲艺以及印制发行消防邮票、明信片、纪念封等,在消防文化建设领域均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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