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11月18日批准发布《火灾原因调查指南》推荐性行业标准,该标准为首次制定,代号为GA/T812-2008,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火灾调查是公安消防机构的重要职责,火灾原因认定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同时还关系到公安消防机构形象、社会稳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的落实。及时准确地认定火灾原因,必须要有科学规范的技术依据。我国火灾调查技术人员在多年的火灾调查工作中,积累了很多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系统的技术手段和研究成果。为使这些已经被大量的实际火灾现场验证的经验和方法更加规范,增加火灾原因认定的技术含量,提高火灾原因认定的准确性,减少火灾原因认定的随意性,制定该标准是十分必要的。2004年,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联合申请承担了该标准起草工作。
标准编制组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资料,参考NFPA921《火灾与爆炸调查指南》2004年修订版的内容,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在系统总结现有火灾调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组组织专家反复讨论研究,完成了大量的创新性工作。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规定了火灾原因调查的术语和定义、人员要求、基本程序、现场记录、询问、火灾痕迹、物证、起火原因认定以及电气火灾、燃气火灾、放火、汽车火灾、爆炸、静电和雷击火灾原因的调查技术和方法。标准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我国的火灾调查体制,结合我国多年火灾调查工作中逐渐积累并已经被广泛认可的方法、经验和技术,并运用了部分火灾科学的知识作为理论支撑。对于更深层次的理论内容,将随着今后相关科研工作尤其是“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火灾原因识别关键技术》的深入研究,不断加以完善。
经消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审查,认为该标准规定的火灾原因调查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内容丰富,操作性强;该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实施后将为我国火灾原因调查工作提供相关指导和技术支持。
各地公安消防机构需要该标准的,可在标准规范处网页查阅电子版,或与中国标准出版社联系购买正式版本(010-6851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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