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殿前街道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今后,街道辖区内的私房出租屋必须符合并达到标准,才能登记出租。
殿前街道制定的《标准》包含8个方面内容:出租房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出租房屋内不存在“三合一”现象;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应按规定进行配置,每80平方米配置1支4公斤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底层商店店面每40平方米配置1支4公斤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应在疏散通道安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出租房屋应按规范要求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或确保楼梯直通屋顶平台,否则必须设逃生软梯或者逃生缓降器,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出租房屋疏散楼梯应设置成封闭楼梯或室外敞开式楼梯;若无法设置时,应在疏散通道和公共部分设置简易喷淋系统。六层及六层以上的单元式出租房屋,各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平台;不得使用可燃隔墙;住户不使用蜂窝煤灶;出租房屋内不得储存和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禁止使用“黑气”;出租房屋除底层允许安装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防盗铁门外,不得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内安装铁门、栅栏门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应能自觉学习并掌握报警、使用灭火器材、疏散自救等基本消防安全知识,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可由业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监督承租人安全用气、用火、用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据了解,殿前街道为厦门市私房出租屋较为集中的区域之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此次《标准》的制定,对于改善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规范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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