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北京市消防条例》的修订工作,自7月17日市人大首次组织召开《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工作专题座谈会以后,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再次召集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和消防局就《北京市消防条例》的修订工作进行座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娟、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袁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灵雁、市政府法制办二处副处长王子强,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李渊林、法规处副处长刘红梅,消防局局长赵子新、副局长骆原、防火部部长谭林峰、副部长刘洪海和各部门相关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谭林峰部长首先介绍了消防局前期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向与会领导做了汇报。谭部长介绍到,近十几年来,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首都消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迫切需要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同时随着新《消防法》的审议通过,条例中大量规定与《消防法》相冲突,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已经成为贯彻落实《消防法》的必然要求。
随后,与会人员就《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的原则、内容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张引副主任、李灵雁副主任、李渊林副主任等与会人员分别就立法效率与质量、消防条例执行性与可行性、消防条例宣传与普及等专项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在讨论过程中,赵子新局长指出: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条例的滞后性日益明显。目前,北京市火灾形势依然严峻,防控火灾的任务依然艰巨,公安消防机构面临的新任务日益繁重,但是消防工作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实践中特别是奥运消防保卫工作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新模式,尚没有相应法律的支持,因此早日修订出台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使地方法规与《消防法》合理衔接势在必行。但是任何一部法规的出台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消防局在加快修订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兼顾到法律的客观规律,要一步一个脚印,在全方位的调研中发现漏洞,在多层次的论证中寻找不足,力争使消防条例修订工作在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上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跃。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娟充分肯定了消防局和有关部门的前期工作,并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毋庸置疑。在可行性方面,一些具体的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下一步工作方面,要采取攻坚战的方式,市人大、市政府、市公安局和消防局可以采取四家联手的方式,集中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用工作去推动立法的成熟度,力争用三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完善现有的论证报告,形成人大内司委的论证意见,正式报市人大主任会议研究。
最后,赵子新局长表示:消防局一定要在前期论证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距离《消防法》正式实施还有半年时间,要全力以赴,做好地方法规与国家大法的衔接工作,确保过渡期各项管理措施有效落实。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北京市人大对首都消防法律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市公安局和消防局也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专题研讨会,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分析研判北京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并结合北京市的特点,提出了许多全面提升首都消防事业水平的具体立法措施,为修订北京市地方消防法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根据座谈会精神,继续密切配合,深入开展调研,不断加快修订进程,力争北京市消防条例早日出台,为全面提升首都消防事业发展水平提供坚强的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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