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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防产品现状及如何打击假冒伪劣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02-21 08:24 出处:内蒙古赤峰消防 编辑:@i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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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上下正掀起消防产品打假“风暴”,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了公共安全,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使许多本不该逝去的鲜活生命因消防产品在火灾中不能发挥作用而无辜丧生。可以这样说消防产品不合格有时比灾难本身更让人感到深恶痛绝。试想一下火焰初起,人们拎起灭火器却喷不出来,人员密集场所因起火断电而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却不亮……,类似这种情况后果会有多么严重。

消防产品的现状

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曾这样说过,大约30%的火灾隐患是由假冒伪劣消防器材造成,消防器材打假不能手软。从郭局长的说法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消防产品存在的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消防产品打假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生产厂家和商家,单纯追逐经济利益,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危抛诸脑后,肆意造假售假。有关部门在对市场抽检中发现灭火器、防火门、洒水喷头、报警器、防火涂料、灭火药剂等产品的不合格比例很高。而这些产品都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

30%的火灾隐患是由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造成,这是一个足以让人警醒的数字!在互联网电脑上百度搜索内输入“消防产品打假”的词条,相关信息就会纷至沓来。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5年第2季度对消防水带产品进行了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查的17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中,合格10批次,抽样合格率为33.3%;2007年上半年,上海市质监部门与消防部门对杨浦、虹口、静安等区32个在建建筑工地的防火门进行专项抽查,抽检防火门30批,抽查合格率仅为37%,六成以上产品不合格;湖北省消防部门曾于2002年和2003年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防火涂料、室内外消火栓、防火门等消防产品抽查,结果显示这些产品的质量合格率均未过半。北京市2007年上半年对市场上销售的防火门进行抽查,合格率居然为零……。

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充斥市场对人们来说已是司空见惯,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经有关部门抽样检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防火门大部分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防火板和门扇厚度不够,门内硅酸铝填充不实,耐火等级达不到规定时间。湖北省在对防火门性能检测时发现,标称“甲级”的防火门,仅6分钟就被火焰吞没,这与国家规定1.2小时耐火极限相距甚远。差的不仅仅是时间概念而是人命。

防火门是这种情况,那么其他消防产品呢?经常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同志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到有的单位进行检查,水枪掉到地上就摔裂了,测试楼内消防用水压力,刚加到不到6个压,水带就爆裂了。室内消火栓铁皮厚度基本上都达不到要求。火灾应急照明灯普遍存在照明时间短,电池寿命低,反复充电次数不到说明书一半的问题。

打假到底怎么打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去打假才能奏效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消防产品打假绝不是消防一个部门的事,质监、工商、公安、法院、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救火如同救命,敢在消防产品上玩假无异于谋财害命。因此,对于敢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玩假的不法厂家和商家,必须狠狠打击,绝不能心慈手软。打掉一批质量差,群众反响大的消防产品生产及经营者,才能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形成高压态势。由于消防产品的监管涉及到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各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只有各部门合力“围剿”,才能使假冒伪劣产品没有生存和藏身之地。

二是要抓生产企业,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防止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一方面要抓正规生产企业,另一方面要打击地下制假窝点。质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经公安部认可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消防产品质量检查重点为:灭火器材是否通过型式认可;应急灯具是否采用铅酸电池代替镍镉电池,镍镉电池的品牌和容量是否与检验报告一致,灯头是否使用可燃材料;防火门产品是否将硅酸铝填充料改用其他材料及填充料不实,防火板和门扇厚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火栓箱采用的板材厚度是否达到国家规定1.2毫米的要求;盘卷式消火栓箱支撑水带卷盘的钢板是否能够及时复位;钢结构防火涂料是否可见膨胀发泡;水带长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部分消防产品是否未贴认证、认可标识;是否存在知假售假的现象;是否存在夸大产品用途的现象。

凡是产品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企业,一经发现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仅仅是罚款没收不合格产品的问题,而且要停产整顿,对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生产企业要由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予以停证处理。因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在火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由有关部门追究企业法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于那些非法经营的小作坊、地下工厂,要从重从快处理。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处罚一个。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的警示作用。

三是要抓消防产品经营者,把好市场流通关。相关部门要提高经营消防产品的门槛,控制数量,慎重审批。要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经销商所经营的消防产品必须是经当地消防、质监部门许可进入该地区的产品,并对产品进行备案登记,经营者要写出保证书,保证经营合格产品。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及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进行现场判定。经营者进货时必须走正规渠道,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进货,同时在销售产品时必须给消费者出具供货证明,严格实行“三包”政策,确保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凡是经营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都要进行查处。处罚力度要达到有关部门打击假烟、盗版光碟的力度,发现一次就让其再也无能力经营,彻底退出市场。

四是消防产品打假要采取自上而下开展的办法。目前对消防产品打假的通常做法是先去检查建筑工程、宾馆饭店等场所、企事业单位使用消防产品情况,发现不合格的再去找消防产品经销商,最后才是追究生产企业责任。笔者认为这种自下而上打假的方法欠妥,因为目前我们国内消防产品市场情况已经非常清楚,不需要再去调研摸底,关键是尽早从源头上控制住产品质量,不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其次才是对经营者进行处理、净化市场。按照目前自下而上的做法,既浪费时间精力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国家有关部门、省级单位抓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盟市抓消防产品经营门市,旗县级部门抓消防产品使用者,从上而下抓起效果会更明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产企业及经营者要对消费者的损失买单。以往的做法是,在检查中发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后采取没收产品、再对使用者处三倍以上的罚款。我认为这种做法欠妥,道理非常简单,消防产品使用者就是消费者,消费者是在经消防机构认可的经销商那里购买产品后,消防机构再去没收消费者的产品,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消费者本身也是受害者,他们花了合格产品的钱却买来了不合格产品。做为消防机构应该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而不是追究他们的责任,应该被追究责任的不是消费者而是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从消费者的角度说,消费者购买了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后除了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外,也有权利对国家相关部门监管是否到位提出问责。

五是要建立起消防产品信息公布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防产品技术规范,印制小册子向群众发放,在经销消防产品的场所张贴技术标准,让消费者能够进行比对,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各地的技术监督部门要向群众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要专门设立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举报电话,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布消防产品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曝光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发动群众参与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动中来,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不法分子无藏身之地。

总之,消防产品打假任重而道远,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让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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