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最早的消防组织,称为“水车馆”,属于民办水会性质,以街坊为单位,各自为政。那时的“水车馆”设备比较简单,主要有人力车、手押水泵、水盆、水桶、帆布喉、竹梯等,由商户捐资购置,储于更馆备用。一旦发生火灾,水车馆成员便紧急集合,执水车,拎水桶,取其救火工具,奔赴火场投入救火活动。
如今,在澳门关帝庙内尚保存有一辆古代水车馆用过的人力救火水车。早在1883年5月2日,澳门就颁布了《消防事务规章》。该章程明确规定了各处消防组织的服务范围和注意事项,如果从这时起,算是消防创办的初期,到现在也有117年的历史了。不过,作为现代消防队的形成,则不过是近50年的事。
《澳门年鉴》称:澳门消防队地址:镜湖马路。该队原名公共消防局,于1946年1月归市政厅管辖,易名为市立消防队。1951年在青洲木屋区设立青洲消防站,消防总监施基拉,副总监龚咕素。当时的消防装备是:福特牌救急车2辆,水罐消防车2辆,救伤车2辆,队长车1辆,泵浦消防车3辆。到1976年澳门成立保安部队,消防局受保安司令部管辖,同年3月又在离岛路环设消防分站,由消防局派出消防员驻守,当时澳门消防局共有消防员约120人,消防装备是云梯车1辆,消防水罐车3辆,冲锋车1辆,轻型泵浦水车2辆,工具乘载车2辆,十字救伤车1辆,另有大量消防器具,包括排烟器械、救生器械、急救氧气、电动锯、灭火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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