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七成火灾发生在社区乡村,为此2007年7区5市的建制镇和中心镇都将建立消防队。这是记者2月8日从召开的青岛市消防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2006年全市发生火灾140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28.1%。其中,7成火灾发生在社区、乡村及“九小场所”。
为此,2007年青岛市人口超过5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和省政府确定的中心镇,按照有关规定都要设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组建政府自办、政企联办或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伍的专(兼)职消防队。
青岛市年内新建崂山高新区、即墨市天山二路消防站和黄岛区石化基地特勤消防站,争取水陆两用消防站和训练基地二期工程立项建设,市内北岭特勤消防站年底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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