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发布于2007年2月8日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垒旺火的通告称:春节、元宵节燃旺火是我国北方的传统习俗,但这一习俗不但存在着火灾隐患,而且严重污染环境。
与禁放烟花爆竹的结果一样,呼和浩特市今年春节前发布的禁燃旺火令遭到“冷”遇,仅靠禁令移风易俗行不通又一次得到了实践的检验。这也提醒为政者政令须谨慎为之,发布政令时一定要有足够的调研和论证。
垒旺火由来已久,过去,一两个花篓、一小堆劈柴或一抱麦秸就是一个旺火堆,而现在的旺火堆已经变成了一座座精煤、木材堆成的小山,烧很长时间不灭。大量使用精煤、木材甚至燃油等可燃易燃物质,一遇急风,“旺火堆”产生的大量火星随风飘扬,导致火灾火警频频发生。
据公安消防部门的统计,去年除夕夜和元宵节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因点“旺火”发生火灾五十余起,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冷反响:禁燃令不敌传统民俗
呼市政府的通告尽量人性化,循循善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居民应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燃旺火带来的各种危害,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环保节能意识,移风易俗,自觉遵守此项禁令。
通告也有威慑,为了确保禁令的有效执行,“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环卫等部门进行巡查,对违反通告燃旺火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责令当场拆除,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市政府还专门公布了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环保局、环卫处的监督举报电话。
然而,一到年三十的下午,大街小巷一下子冒出了不少的旺火堆,甚至一些机关单位也垒起了旺火。
一些媒体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并没有去严格执行禁令,有的说居民小区的旺火堆不方便强行拆除;有的举报电话设在单位传达室,只起一个登记作用,根本没有通知相关人员去劝说和拆除旺火堆。
冷思考:不能简单化处置民俗文化
垒旺火与燃放爆竹一样,都属于民俗文化范畴,在我国北方地区,每逢除夕夜的五更天,家家户户都要拢旺火,燃放烟花爆竹,迎接民间传说中的“福神”降临,俗称“接神”。这一民间习俗,千年不衰,深入人心,已经成为当地人过春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呼市政府的通告中称“要充分认识燃旺火带来的各种危害”,对于这样的提法一位从事民俗研究的专家很不以为然,他说“政府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首先更应充分认识到这种民俗对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文化心态产生的影响”,“用禁令来禁止一种民俗是粗暴的、不负责任的行为”。
一段时间来,抵制洋节、立法保护中国传统节日的呼声在网上闹得不亦乐乎,是否妥当见仁见智。值得思考的是,春节是什么?我们是否要把它传承下去?当我们简单地禁绝了烟花爆竹、禁绝了旺火以后,这春节还是不是春节?
“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环保节能意识,移风易俗”,没错,但是不是非要以牺牲传统的节日或节日中的某些内容为代价呢?简单化的关停我们已经见的太多,但对民俗文化的简单化需要付出代价———政府的公信力降低。烟花爆竹的禁后限放就是先例。
其实,一个执政能力强的政府,是应该能够找到最恰当最合适的办法,既保护民俗,又消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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