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随着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停车成了越来越难的事。得知合肥市新出台的《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将在2010年2月1日正式施行。本报记者请来一些市民作为“发言人”,根据他们提出的问题,在新《办法》里找找答案。
合理规划――
医院机关免费停车
医院要设免费停车场
朱先生:“上星期,我开车去一家医院办事,结果进到里面发现停车区域是要收钱的。只好让同事进去赶快办事,我把车掉了个头在外边等。”
解答:
按照《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机关、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社会公益性场所的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事务的车辆免费停放。”
对于朱先生这一情况,今后可能就不需要收钱了。不过,怎么区分外来车辆与办事车辆,可能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规定与完善。
擅设停车场最高罚三万
黄老板:“我手头有些钱,停车场这么紧俏,当然是商机。我能不能开一个?”
解答:
《办法》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也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待建土地、自用场地开办临时公共停车场。
不过对于设立临时公共停车场,应当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申领临时停车场许可证;其中,利用待建土地的,还应当征求国土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于未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擅自设立临时公共停车场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车位奇缺地是考虑重点
张先生:“停车位太少!在没车的人眼里,我们有车一族挺风光。其实,找不到车位的时候,我们真是‘弱势群体’。”
解答:
《办法》规定,根据交通流量状况,在停车位供需紧张的区域和公共交通枢纽附近,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但是,建设停车场必须经过审批。公共停车场年度专项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编制,报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确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科学管理――
临时车位不得“预定”
刘师傅:“我曾经在合肥市一家机关单位门前的临时停车位停车,结果一位保安过来跟我说,那里不能停,因为已经被这家机关单位‘预定’了。我当时就走了,后来越想越郁闷,这临时停车位是公共的,还能用‘占座位’这招吗?”
解答: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
同时,对于公共停车场,《办法》中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
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确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小区:停车费收多少听业主意见
胡女士:“我们小区的停车位价格太高了!完全超出我们的心理承受程度!我们有车的业主都觉得受不了!但是价格就是迟迟不见降下来!”
解答:
《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居住区停车场的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标准按照两种情况规定。
产权属建设单位的,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停车场建设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等情况确定。
产权为业主共有的,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征求业主的意见,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停车场管理成本确定。
停车场:不规范收费当心被罚钱
张小姐:“有的停车场,收费人员就搬个凳子坐在门口收钱,价格好像是便宜点,但什么证都没有。我的车要是出了事,他们真能负责?要不是实在没地方停车,我真不会停在那里。”
解答:
公共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公共停车场标志、价格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公示牌;执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照核定或者约定的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停车管理纳入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系统,使用规定的pos机等收费方式。
对于不明示价格、没有纳入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将由合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文明停车――
小区停车不得挡道
小区道路内停车别挡道
吴大爷:“小区停车场放不下,不少人都把车停到路上,有的停的位置太霸道。根本不为我们老人考虑。”
解答:
居住区没有停车场或者停车场停车位不足时,需要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
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居住区,停车位施划方案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临时管理规约征求业主意见后施划;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施划。
载着危险品别进停车场
魏师傅:“我常运危险品,但是停车场经常拒绝我们停车。太不公平了。”
解答:
“魏师傅”们要注意了,对于有些车辆,停车场管理员也是有权禁止其入内的。如装载各类有毒化学制品、工业原料的;装载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装载其他对人体有害、严重污染环境的危险品的。《办法》规定,车辆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公共停车场。
如果“危险车辆”已经停放进停车场内,经营者又该怎么办呢?《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装载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非专用停车场的,由合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驶离,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拒绝驶离的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安全地点停放。
停霸王车?那别走了!
刘阿姨:“我在停车场看车子,停了车却不给钱的人还真不是一个两个。这些人,都有钱买车,难道停车钱都付不起?!”
解答:
《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进入公共停车场,应当领取停放凭证并妥善保管,爱护和正确使用收费设备,按照规定交纳停车费。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停车场(泊位)经营者、管理者可以在其补交费用之前,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于拒绝交费并强行停放的车辆,可以在其补交费用之前采取限制驶离的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不过,刘阿姨势单力薄,能不能拦下霸王车也是一个问题,车子跑了怎么办?“能不能通过电子摄像头进行取证,再对驾驶人进行扣分罚款?”刘阿姨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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