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悬水岛屿火灾防控与灭火救援工作,近日,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驻岛联勤1+2+N”消防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基层消防工作服务指导舟山样板,促进基层消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构建全链条联动工作效能。
《机制》明确组织架构,要求各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若干个驻岛联勤工作小组,实行“1+2+N”工作模式,即由1名大队干部、2名指导帮扶人员和N名属地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定期对辖区悬水岛屿消防工作开展指导服务。
《机制》从五个方面细化了工作内容,一是指导悬水岛政府建立消防工作组织或机构,完善消防会议、检查、宣传等工作制度;二是组织消防网格员、“东海渔嫂”等群体开展培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政策宣讲,带动消防技能提升;三是对各类企业、商市场、养老服务机构、沿街商铺、出租房、民宿(渔农家乐)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四是走访特殊人群、外来务工家庭等重点人群,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和火灾自防自救内容的普及;五是对当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战备检查和业务指导。
同时,《机制》规范了工作频次,明确支队班子成员对联系点大队辖区内的重点悬水岛屿开展实地指导,频次为每半年不少于1次;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政治教导员指导辖区悬水岛消防工作,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消防救援大队其他防火监督干部指导分工联系的悬水岛,频次为每月不少于1次,且每次驻岛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确保年内完成所有分工联系悬水岛的指导工作;消防救援站干部、骨干对悬水岛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开展战备检查和业务指导,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确保年内完成所有分工联系悬水岛的指导工作;驻岛联勤工作小组每次驻岛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重大活动、旅游旺季等期间,驻岛联勤工作小组要加大工作频次。
此外,支队要求提高认识,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合理调整各悬水岛对应的联勤工作小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支队备案;按照指导前充分准备、指导中注重研判、指导后动态管控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要建立指导日志,将《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指导工作笔记》作为工作留痕载体,准确记录每次指导工作的基本信息和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参与驻岛联勤工作的干部,应将个人指导帮扶情况在每年底进行总结提炼,纳入年度述职述德述廉内容。支队不定期对各大队指导工作记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市,并纳入个人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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