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财政局、水务局、地震局、气象局共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天津市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实施意见》,明确天津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天津市灾害信息员队伍高质量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灾害信息员是应急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全国灾情报告系统的重要力量,对应急管理决策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实施意见》对打造高质量灾害信息员队伍,开创多部门联合推动工作新局面,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以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目标,整合业务资源,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推动全科自然灾害“多员合一”,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着力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一专多能、稳定可靠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具有鲜明的“天津特色”。
明确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责任主体,进一步压实基层灾情管理责任。《实施意见》指出,各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救灾和物资保障业务的科室和街(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本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及灾情管理工作。
对人员配置提出更高要求,确保在极端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到岗到位。市级灾害信息员由市应急管理局救灾保障处和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相关人员共同承担。区级灾害信息员不得少于3人,街(镇)灾害信息员不得少于2人,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在目前1人基础上设置AB岗。
积极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报送工作,注重提高灾害信息员日常主动发现灾害隐患能力。一旦发现紧急征兆,灾害信息员能够立即向街镇公共安全办公室报告情况,并协助街镇组织人员避灾避险,然后视情设置安全警示、路障等,并通过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上传文字、图片、语音、微视频等信息。
率先创建全科自然灾害“多员合一”工作模式。基于为基层减轻负担的原则,实现应急管理部门灾害信息员、地震部门地震速报员、气象部门气象信息员、水务部门水务信息员职能“多员合一”。同时,建立应急、气象、地震、水务部门间灾情信息横向共享渠道,有效避免数据在基层多头报送情形,精简工作流程。
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能,注重发挥全市4.8万名基层网格员在自然灾害主动发现灾情的作用,实现了关口前移。有效落实“九全”网格化工作模式,发挥“1+N”网格力量优势,基层网格员承担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灾后救助、科普宣传等灾害防治工作,达到“一员多能”的目的。尤其是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出现人员伤亡、紧急转移安置和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网格员要迅速统计灾害损失情况,并运用“津治通”平台快速报送。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联合社会组织、志愿者加入灾害信息员队伍等形式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防灾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项目;降低登记准入门槛,大力培育防灾减灾类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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