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政府作出决定,力争在五年内,基本实现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工作责任明确,村镇消防安全规划合理,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消防基础设施,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筑农村防火新体系。
屏山县属国家级贫因县,去年,财政收入仅2000多万元。但是,县穷不能穷消防,是屏山县党委、政府领导长期坚持不变的指导思想,去年,县政府一次性拨款20多万元,用于农村消防“四个一工程”,极大的改善了农村防火条件。今年,屏山县“两会”再次将农村消防工作写写入《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为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构筑农村防火体系,县政府决定,一是成立农村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卓友成任组长,税力副县长任副组长,公安、建设(规划)、农业、民政、教育、文化、安监、消防等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大力加强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其中9个乡镇和县城作为今年重点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的城镇;三是组建符合农村特点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求各乡镇因地制宜,依托乡镇(村)干部、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把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建成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治安巡逻为一体的消防队伍。四是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求各乡镇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开展贴近实际、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同时,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教学内容,纳入政府对教育部门年终安全目标考评内容之一。五是抓好典型示范,推动全县农村消防工作新局面。屏山县政府把该县清凉乡及其青年村、金沙村和新发乡及其蒋坝村、新农村作为全县开展农村消防工作试点乡(村),并明确了示范乡镇(村)具体工作目标:(1)组建本乡镇农村防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格局。(2)试点村及驻村企业等经济组织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村上组建农村义务消防队,每季度开展一次训练,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实战演练并有记录。(3)试点村建立消防工作室,制定消防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上墙,建立试点村的消防档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并张贴到每个农户家中;(4)是确定辖区内消防重点部位 ,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灭火预案并开展演练。(5)试点村的农村大院无抗旱水窖的,要修建1-2个不小于20m3的消防水池,配备小型灭火取水设施。动员条件比较好的村民家庭配置灭火器。其余各乡镇将在2006年前完成上述工作目标。
与此同时,屏山县政府依据《消防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第61号令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同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把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作为年终县政府考评所属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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