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5月28日下午,广西北海市市长周家斌主持召开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北海市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海市在家市政府领导出席了会议,公安、消防、财政、审计、法制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北海市消防支队邓锡中支队长就《办法》出台的政策依据、重要性、制定过程以及《办法》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做了汇报,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认可。2012年11月份以来,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有效解决北海市消防部队经费保障问题,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北海消防支队军政主官多次向时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孙大光、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毛艳琼、财政局欧阳经华局长等领导汇报,为《办法》的出台付出了大量的心血。经过与市政府、财政局等领导沟通协商,今年3月5日,北海支队正式向市政府请示审定实施《办法》(送审稿),征求了北海市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意见。4月17日,在综合各部门的建议后,北海支队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向市政府请示审定实施《办法》(二次送审稿)。5月6日下午,市政府林炳腾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对《办法》(二次送审稿)进行初审,会议一致通过该《办法》(二次送审稿),同意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参照国家和自治区做法,由市财政局印发执行。修改完善后的《办法》共5章22条,明确了经费保障范围、支出范围和保障标准等方面内容,为北海市消防支队提供了强有力的地方经费保障依据。
周家斌市长指出,消防部队为北海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市政府将全力支持消防部队的建设,《办法》的出台为消防支队提供了经费保障依据,市政府将按《办法》规定的标准落实经费,希望消防支队将经费用好,继续为北海市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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