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西藏武警消防部队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西藏消防工作以及消防部队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
《通知》合理调增了基本支出保障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车辆保险费、搜救犬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等项目支出专项保障机制及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各地(市)、县(区)政府要始终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安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以及消防部队建设的重要意义,足额保证地方消防经费的落实,切实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力度,为消防部队遂行各项职能任务提供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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