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11月3日上午,宁夏平罗投入330万购置的11辆消防车正式配发至陶乐、姚伏、崇岗、黄渠桥等11个乡镇。至此,平罗县依托各乡镇派出所建立的11支乡镇消防队全部配齐基本装备,为实现“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乡(镇)”的目标提供了强大后盾。
宁夏330万购11辆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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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现辖7镇6乡141个行政村,人口29.85万人,其中回族人口9.7万人,农村人口占70%以上,且人口居住分散,火灾易发、多发、频发。为破除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平罗率先在宁夏全区实施“三警合一”处警工程,使农村派出所既履行治安管理,又履行道路交通、灭火救灾的一警多能、一专多能的勤务职能。同时还成立了驻所交警中队、专职消防中队及消防监督业务信息平台,严密监控辖区。2007年以来,全县火灾总量保持了稳中有降的良好势头,火灾起数连续4年年均下降15%。
为巩固这一成果,2010年,县政府投资1530万元建设沙湖旅游区消防中队,着力解决沙湖景区、崇岗镇、通伏乡、姚伏镇等地区距离县消防大队远、防控火灾能力薄弱的问题;今年,又投入330万元购置消防车11辆,投入90万元为所有派出所建设消防车库,配备手台机动泵、灭火器、破拆工具、灭火防护服等360件(套);投入120万元用于招聘消防协警员和消防车辆装备日常维护;投入45万元在全县13个乡镇建设消火栓,明确由各乡镇协调解决消防器材装备日常维护、油料消耗、义务消防队员训练和灭火出动补助等消耗性费用,为灭火救援提供了有力保障。
与此同时,平罗县有效尝试和推行了“三清两改一纳入”的做法。“三清”即清理住宅防火间距,清理柴草堆垛和杂物,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拆除占用公共通道、场所的危旧房屋,实行柴草集中堆放、家畜集中圈养、油气统一管理;“两改”,即改水、改路,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开展“消火栓下乡”活动,利用天然水渠设立消防取水口,建设消防蓄水池;按照主、支干道能通行消防车的标准,对村庄道路进行加宽、加固改造。目前,全县在农村地区新建消火栓168个,修建消防取水口300处、改造道路180余公里;“一纳入”,即把13个乡镇(小城镇建设)消防规划、532个新农村规划点全部纳入消防规划范畴,确保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进一步夯实了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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