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7月12日上午,武汉市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108国道民营工业园仓库发生大火。大火造成14人死亡,1人失踪,其中死者中有4名儿童,最小的不到2岁,最大的8岁。据参与救火的消防官兵介绍,这次火灾的起因是一楼一个插座短路起火引起。仓库里的人发现后,立即用消防栓灭火,但是没有成功。最终导致小火成火灾。几个儿童的遇难让人痛心疾首,那么火灾给人带来哪些警示?消防企业对此事件又有什么看法?这种灾难该如何去预防?
浙江宇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工程师杨国建先生就武汉火灾接受了慧聪消防网编辑采访。
慧聪消防网:杨总您好,武汉“7·12”大火您是否听说?您作为消防企业对此事有何看法?
杨国建:这个事我听说了,对此次火灾的原因我分析有四点:1:灭火器可能存在质量问题,2:使用不合格或者大型断路器,3:装修未采用防火材料,4:无消防逃生自救器材。
慧聪消防网:此次火灾围困在二楼的人没法逃生,您认为是什么原因?
杨国建:有可能是火灾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所致,在火灾发生时,如果产生毒气,正常人吸入2-3口就会晕倒,7-9口就会死亡。而且人在惊恐的状态下吸气更用力,节奏更加快速,所以死亡就会更快。按正常人呼吸每分钟需要空气是:2000/L,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可能会超过这个呼吸量,因为频率加快了。这样的火灾其实就是要有自救呼吸器。
慧聪消防网:对于自救呼吸器有哪些配备的标准?像这样大空间场所,应该如何配备呢?
杨国建:这个是根据人员多少来确定的,不是按照空间面积决定的。《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国家标准发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10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21976.1-2008《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1部分:配备指南》,将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规范写到,呼吸器类逃生避难器材适用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和地下公共建筑。一个自救呼吸器只能救助一人。
慧聪消防网:您有什么建议和意见呢?
杨国建:这种火灾重在预防,大家总是觉得火灾离自己很遥远,所以往往重视防盗轻视防火。所以防范意识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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