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问:小区里的消防设施由谁来管?怎么管?
答:针对目前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存在的维护管理责任主体不明、责任内容不清、费用缺乏等问题,《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
问:个体工商户承担什么责任?
答:针对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将个体工商业主作为个人监管,消防违法成本低,消防监管难度大,而个体生产经营场所火灾多发的现实问题,《消防条例》进行了积极补充,将具备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业主纳入“单位”范畴,承担消防职责以及法律责任;同时规定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休闲娱乐、住宿服务等的个体工商业主应当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在第六十条中设立了法律责任,增加其消防违法成本,强化对个体工商业主的监管力度。
问:对于出租屋的消防问题如何管理?
答:当前,包括出租屋在内的多产权单位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消防管理责任不清、主体不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善,难以起到防、灭火作用。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消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保养责任的责任;未明确的,由所有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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