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近日下发的《关于完善201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明确将社会面消防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201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强化建设作为其中一大亮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瞩目,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随着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经济迅猛发展的现状,作为嘉兴市主城区的南湖区,消防工作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尤其是农村消防工作更是如此。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80%以上火灾都是发生在农村乡镇,得益于“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使得专职消防队伍在突发险情时往往先于消防部门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将一般险情迅速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扩大。目前,南湖区共有7支专职消防队伍,购置消防车9辆、消防艇2艘、进口消防泵7台、配备专职队员82名,遍布全区五个镇、一家企业和一个历史景区。专职消防队伍的存在为火灾扑救和险情控制争取宝贵时间,分担消防部门愈加繁重的各类抢险救援任务,使其能够集中精力处置突发重大紧急险情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全区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现状却不乐观。各地原有专职(义务)灭火救援力量基础差、底子薄,能力不足,普遍存在的队员不固定,没有独立的营房,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缺乏,经费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专职队“消防隐患排查队、灭火救援专职队、消防知识宣传队”的“三个职能”作用上发挥和战斗力的提升,使之无法适应较大规模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以及消防宣传任务的需要,耽误战斗先机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严峻的事实引起了南湖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如何在当地建设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专职消防队伍作为摆在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区委区政府今年以来多次召集公安、消防、财政等职能部门商讨研究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尤其是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制度化方案,这才有了制定《通知》下发善的一幕。
《通知》从主要内容、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完成时间期限及相关单位责任方面对强化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根据职责分工,此项工作由区防火委牵头,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做好指导工作,区财政负责建设资金的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建设任务和专职消防队的正常业务经费开支。在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方面,各镇专职消防队要在2011年底前拥有独立设置、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以上的营房;配备不少于2辆消防车和12名队员,配齐配强灭火救援装备和器材,每队正常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50万元,且今后保持每年不少于10%的递增,从而全面达到二类专职消防队的标准。同时,60%行政村建立义务消防队,有相对固定人员,有消防三轮摩托车,有必备的灭火设施器材。队伍建设所需600余万元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各专职消防队的正常业务经费开支设立专门账户,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并列入各镇财政经费支出计划,切实保障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此次嘉兴市南湖区政府明确将社会面消防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201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将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强化建设作为民生重点工作来抓,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之一,政府将投入数百万元用于营房建设、器材配备、人员招募等方面工作。各乡镇将以此为契机,按照“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原则,大力加强“五有”专职消防队(有执勤车辆、有固定队址、有必备器材、有人员执勤、有组织训练)建设工作,逐步构建“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新型农村火灾抗御体系。
项目的最终实施必将为推动各地政府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完善的机制保障,为全面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与全民消防“四个能力”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南湖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