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近日,赣州开发区结合自身农村实际,制定了《赣州开发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并颁布实施。通观《细则》,赣州开发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突出了“村民自治”的理念。
《细则》规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坚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村民委员会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按照要求,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范畴,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教学内容。
此外,《细则》还明确,稻草、柴草堆放地点应设在村镇的边缘地带,堆垛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禁止在村民住宅区内大量堆放或占用道路、林地堆放;农村养殖专业户确需大量秸杆柴草的,应在养殖场所外或村外堆放;堆场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5米。农村牲畜棚圈应单独建造,并设直接对外出口,牲畜棚圈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应设非燃烧体实体墙;棚圈之间、棚圈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应预留14米以上的防火间距;养殖专业户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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