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烧了一个寨,毁了一片林,苦了几代人”,“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把火又回到解放前”,这就是火灾给农村造成巨大灾难的真实写照。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做了很多投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农村火灾频发,一烧就是几十户、上百户,就黔东南州来说,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至2005年15年间,全州发生农村火灾1413起,烧死252人,烧伤175人,直接经济损失9078.4085万元,平均每年发生农村火灾94.2起,烧死16.8人,直接经济损失近605.2272万元,由于火灾漏报现象以及火灾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列入统计范畴等原因,实际的火灾形势比统计情况更为严峻。每年因火灾使1万多农村人口重返贫困。如2000年12月31日13时45分,锦屏县彦洞乡彦洞村村民龙登海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受灾193户,烧毁房屋198栋、粮食18万公斤,直接财产损失135万元;2001年1月19日3时,从江县拥里乡龙江村因村民吴乃研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受灾195户,烧毁房屋154栋、粮食11.3万公斤、直接财产损失147万元。严峻的农村火灾形势和触目惊心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及民族地区的扶贫攻坚成果和社会稳定,制约了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阻碍了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下面我就如何巩固和深化农村消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谈几点看法:
一、农村火灾多发的根源及其特征
农村火灾发生的根源很多,总的来说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存在六个“不到位”:一是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重视不到位;二是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乡镇、村消防工作薄弱;三是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差;四是消防投入不到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五是检查整改和监控措施不到位,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小孩玩火引起的火灾和农村纵火案件时有发生;六是对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查处不到位,干部群众未受到应有的教育。
在客观方面:农村火灾发生的原因与其深厚的民族、历史、经济、文化和环境根源密不可分。一是大村寨密集,木质结构房屋多,耐火等级低,特别是黔东南一带的少数民族大多聚族而居,靠山筑屋,农村大村寨多,住房密集,防火间距缩小,增加了消防工作的难度。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导致火烧连营,一户失火,全寨遭殃。二是消防水源天然缺乏。全省大部分的村寨地处半山腰,地势落差大,水源缺乏,遇上干旱季节,不仅农业生产用水无法满足,就连人畜饮水都很困难,消防用水更无从落实,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实施扑救。三是群居生活,用火方式落后。还在沿用几千年来形成的生活用火习惯,用火大多以木材、木炭、柴草为主,不少地方至今还在使用常年形成的楼上住人和楼上生火取暖做饭的习惯,不少村寨用的是“老虎灶”,烘烤食物、取暖常用火桶、火盆等,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四是用电不规范引发火灾。随着农村电网的改造,电器设备缺乏维修保养,电线在没有任何绝缘措施的情况下穿屋而过,极易引发电器火灾。
农村火灾与城镇火灾有很大的不同,其发生规律特征十分明显:一是农村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主要集中在入冬、春节和清明三个时期,特别是冬春季节大火多,损失大,造成人员伤亡多,呈现“一年烧两头”的特征;二是农村火灾的直接原因以用火用电不慎、小孩玩火、村民纠纷纵火报复居多;三是农村火灾的人员特征主要是小孩玩火、妇女用火、老弱病残烤火、精神病人、痴呆人放火等。如:2002年3月15日2时0分,剑河县南寨乡柳社村柳社大寨3组村民杨平英用松油柴点燃放着靠着木板壁的凳子上,照明看护其酒醉的儿子姜光明,由于管理不善,油柴引燃贴在板壁上的报纸,蔓延成灾。烧死1人,受灾为46户273人,烧毁建筑214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1万元。2000年8月11日17时,从江县停洞镇架里村村民张泽富家发生火灾。火灾原因系村民张泽之子张金龙(男,4岁半)在自家玩火所致。受灾86户,烧毁房屋53栋412间、稻谷3.3万公斤等,直接经济损失31.2万元。1999年4月7日12时20分,锦屏县固本乡扣文村村民江技远(男,46岁)因长时间用照明电源充手提照明灯造成短路引起火灾。受灾62户,烧死1人、伤1人,烧毁房屋62栋、811间,直接经济损失45.6万元。
二、新农村消防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在农村消防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而这些困难和问题在贫困的黔东南地区具有普遍性:
(一)消防经费严重不足。农村“五改”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搭车”,借用地方相关部门所掌管的农村项目进行建设,没有专门的经费保障,而各相关部门的经费又不能完全满足需要,资金缺口较大。
(二)一些地方农民的防火积极性不高。部分地方的农民由于受封建迷信思想的束缚,认为消防试点工作会坏了他们的“风水龙脉”,会遭到报应,不主动配合。另外由于当地的经济发展落后,农村生活水平还很低,在“寨改”工程的房屋搬迁和修建沼气等方面给予的资金补助与实际所需资金的差距较大,影响村民的积极性。
(三)农房改造施工难度大,在实施上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历史原因,村民大多生活在深山老林里,居住环境相当恶劣,许多地方还没有通车,即便已经通车的地方道路状况也相当差,这些客观条件增加了各项费用的支出和房改的难度,影响房改的进程。
(四)对农村消防工作的严峻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县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有偏差,没有把农村防火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麻痹、松懈思想。个别县、乡还存在管用的不管火,管火的不管用,管用的不着急,管火的干着急等现象。从江县巨洞村被列为全省农村防火试点村寨,由于该县对该村“五改”工作抓得不力,没有很好地开辟防火线,划分防火分区,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控制火势的蔓延,造成烧死3人、烧毁房屋86栋的“9.10”特大火灾。
(五)落实制度措施不到位。主要是乡(镇)、村两级抓落实不够,没有及时想办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多数只是停留在文件里和口头上,没有狠抓落实,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导致整个农村消防工作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形成了脱节。其次是在落实责任制上,过份强调责任制,而疏忽了措施的落实。黎平大稼乡“4.19”火灾发生在乡政府所在地,由于各项防火措施未落实到位,发生火灾后组织扑救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导致“小火”变成“大火”。酿成特大火灾,便是典型的例子。
(六)落实责任不到位。第一,没有认真兑现所签订的责任状,这项工作虽然每年都要进行,但多数是一签了事,没有去认真对照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好与不好一个样,罚得不痒不痛。第二,对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只做到了严惩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而对那些平时疏于管理防范,发生火灾后又未组织起有效扑救的责任者显得有些手软。特别是发生火灾后,没有及时做好宣传动员,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总结经验,反思问题,查找不足,寻求对策,事情出了就一了了之,导致干部群众未受到应有的教育。
(七)农村消防工作缺乏专项经费保障,尚未建立起运行有效的农村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由于经济落后,各级政府未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导致消防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历史“欠帐”太大,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农村处于追求基本满足吃穿的农业初级阶段,仅有的经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正常开展农村消防工作、配备消防基础设施等问题。施秉县马号乡平扒村大寨共400多户,无任何消防设施,2003年3月6日该村连续发生两起火灾,群众只能望火兴叹。目前为止全州还有84个乡镇无消防机动泵。
(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义务消防队伍管理不到位。近几年来,我州各级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十分重视,加大了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由于不注重消防基础设施后期的维护管理,发生火灾时,导致消防基础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如从江銮里由于消防水池没有引入进水管,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池没水,只能望火兴叹,导致发生“3.6”特大火灾;黎平大稼消防管采用塑料管,且明敷设。发生火灾时,大火将塑料管烧毁,消防设施形同虚设,发生火灾时起不到灭火的作用,导致发生“4.19”特大火灾。锦屏文斗村手抬机动泵没油且无人管理,发生火灾时不能灭火,导致发生“7.17”重大火灾。
(九)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监督工作不落实。按照《贵州省消防条例》、公安部令第73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农村消防监督工作主要由公安派出所负责,但是基本都没落实,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基本没有开展,致使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开展消防工作,尤其是对作为用火主体的妇女宣传不够,使她们缺乏起码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农村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公安派出所把主要精力放在社会治安防范上,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主要工作内容,大部分公安派出所基本没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十)农村义务消防队名存实亡。我州目前农村消防队主要以义务消防队为主,但是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并受到经费的制约,多数村寨的义务消防队是名存实亡,在远离消防队的农村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2003年12月2日13时45分,榕江县计划乡加退村发生火灾,火灾发生火灾后,由于村里仅有老人和小孩,未组织有效扑救,导致酿成烧毁48户的重大火灾。
(十一)检查整改和监控措施不到位。全州由于点多线长,工作量大面广,但是消防监督力量却十分薄弱,各乡镇工作繁杂,工作面宽,再加上多数农村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使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盲区”。2005年8月8日榕江兴华矿上的简易住所烧死六个小孩,造成重大火灾,火灾发生地就是平时监督检查的盲区。
三、巩固和深化新农村消防工作的措施
巩固和深化新农村消防工作应主要着力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狠抓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农村消防工作。同时,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并应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党委、政府年度督办的实事,实行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齐抓共管。将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到乡镇、办事处、村寨直至农户,并建立了检查考评机制。二是积极推行农村防火“三大法宝”。在广大农村积极推行农村防火“三大法宝”(建立农村义务消防队、修建消防水池、配置手抬消防机动泵),对于增强农村抵御火灾各类事故的能力,提高农村自防自救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2005年4月5日凌晨4时,凯里经济开发区铜鼓村八组赵元送家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村里的义务消防队及时启用村里刚购置的3台消防机动泵实施灭火,于凌晨4时35分及时将火扑灭,保住了周围数十户人家的安全。三是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统筹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村扶贫工程、安居工程、渴望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生态农业沼气工程、农村电网改造、道路交通改造等项目的实施,落实一系列政策保障、资金支持措施,实施了“房改”即将现有的木板房、茅草房改成砖木或砖混结构,提高房屋耐火等级,“寨改”即以30户为一个防火分区,将大寨改为小寨。“水改”即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和供水设施建设,满足消防给水。“电改”即对电线老化、安装不规范等进行整改。“灶改”即将烧柴草的“老虎灶”改为安全节能灶和沼气灶,变楼上用火为楼下用火等五大工程,推进农村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四是坚持“四个结合”,开创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双同步”的新格局。结合农村消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做到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结合扶贫工作,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一举两得;结合农村“普法”教育、文化扶贫工作,开展送消防进乡村活动,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其重要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五是在组织上做到“八个落实”,健全农村消防工作长效运行机制”。即落实领导责任制、落实乡镇村消防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经费、落实检查整改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火灾事故责任查处、落实消防达标验收工作。六是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开辟农村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向各乡镇和村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和“大、中专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寨的效果;在农村村寨,普遍制定消防安全公约,坚持鸣锣喊寨、轮流巡逻、守寨护寨等措施,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的发生。七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2002年8月1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颁布实施,这是贵州省乃至全国第一部农村消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为农村防火提供法律论据,规范农村防火安全检查,这对农村防火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四、巩固和深化新农村消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改变“有钱救灾、无钱防灾”的错误做法,树立消防工作“防”字当先的思想观念,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解决“三农”问题统筹考虑。
1、建立新农村消防工作经费支撑体系。由于农村经济较为落后,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因此,要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积极争取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作为扶贫项目进行立项,报请国家作为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划拨或提高有关针对农村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并采取省、地(州、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补助的办法,解决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2、将乡镇、村消防通道建设和电气改造纳入公路“村村通”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统一规划解决。目前,在实施“村村通”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时,公路只通村不进寨,电网只到家不入户,而村寨内的消防通道不足和农户的电气线路敷设、安装不符合消防规范等问题,导致消防车难以进入村寨,村民因线路乱接引发电气火灾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必要的经费用于农村村寨的消防通道建设和农村进户线路改造,由交通、公路、电力等部门组织实施。
3、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农房不改,大火不绝”,在保持少数民族特色和“四种模式”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房改造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改造的四种模式:第一种是用群众自力更生,邻里相帮的办法,自发对木房进行逐户改为砖瓦房。第二种是林业部门给予旧房木材经营指标,出售旧房木材,补贴部分经费重建砖瓦房。第三种是村民对自家房屋结构逐步改造,用砖土墙取代木壁,房顶盖瓦,改造厨房。第四种是政府经济条件好的村寨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助,组织实施规划、施工,修建砖混结构住房,同时考虑消防给水设施(室外消火栓、消防泵等)、消防通道。
4、各级政府应拿出资金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并给予从事农村义务消防队、鸣锣喊寨等人员适当的经费补助,提高他们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
1、应当制定和明确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村、组在农村消防工作上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政府要逐级签订农村消防工作责任书,量化目标任务,并定期进行检查,年终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的任期目标,与政绩考核、提拔任用挂钩,确保政府领导在任时有指标、有压力。
2、建立农村消防工作“包保”责任制和政府督查、倒查、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并实行驻乡(镇)、村干部联系督办制度,应明确要求驻村干部每年对所包村寨每户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加强对妇女、老弱病残、小孩、痴呆病人等“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落实防控措施。驻村干部要定期向政府和消防机构反馈所驻村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3、在木质结构住户多、农村消防工作任务繁重的地区,应将消防工作和逐步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党代会、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和政府年度要督办完成的实事,并建立农村消防工作人大监督、政协议案制度。
4、建立和落实鸣锣喊寨制度,通过这种低投入的办法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在法律法规受到一定限制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村规民约这种被广大群众认可的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大家,从而达到加强农村防火管理的目的。
(三)因地制宜地建立消防组织,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发展政府自办、志愿、合同制和农村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一是无公安消防站的县(市、区)和经济比较发达的重点镇、中心镇应当组建专职消防队;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可依托民兵应急分队、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实现一队多能;50户以上村寨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二是消防组织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档案,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等工作。三是要加强农村专(兼)职、义务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的配备,结合农村火灾的规律特点,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训练和演练,加强对器材装备的维护,每周需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四)确立公安派出所在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在农村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指导等工作职责,将公安派出所对农村的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机关等级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公安派出所布点广的优势,强化对乡村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把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监督机构职能的延伸和扩展,由公安派出所定期检查、指导、督促村寨消防工作的开展,并将情况向乡(镇)政府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反馈。
(五)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救灾能力。农村偏远而辽阔,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强,要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必须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进行灌输,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1、通过基层消防管理网络抓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农村治安协调员的消防培训,使其掌握消防管理、消防宣传的基本知识,再通过他们将消防知识灌输到最基层。这种方法可使消防知识以级数的方式在广大农村快速扩散,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在冬春、秋收季节等火灾多发期,采用发布通告、召开村民会议、宣传车走村串户巡回宣传等方式或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播放、刊登消防知识、消息等手段,根据不同时期消防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宣传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抓好重点时期的消防工作。
3、加强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看护、管理与教育。老、弱、病、残人员行动不便,对火的管理比较困难,容易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事故,必须加强这些人员的看护和管理。同时,要强加对小孩的教育,告诫他们不要玩火。
4、通过学校对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授课内容和教学大纲,指定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民警为学校法制校长或消防辅导员,每个学期为学校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并采取让学生回家找火灾隐患,向家长复述讲授的消防知识等办法,扩大消防知识的宣传面,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连带效应。
5、建议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党校授课内容,并进行考试,提高各级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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