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安全是上海世博会成功的第一要素。10月2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等方面,增加了不少新规定。
增加高层建筑消防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至关重要,吸取今年年初央视大火的教训,《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关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明确规定“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必须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如今高层建筑那么多,消防能力又有限,如发生火灾,消防云梯上不去,除了直升机进行灭火救援,只能靠居民自救,这时该如何应对?”孙运时委员认为,法规应增加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对应措施。
张凌委员表示,“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也要关注。他说,上海每天有350万人在地下空间内流动,上下班期间地铁里“人山人海”,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建议在法规中予以具体规定。
乘公交禁止携带危险品
《修订草案》明确“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安全措施也提出明确要求,包括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标识,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引导、协助乘客及时疏散,以及通过多种形式向乘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等。
对此,徐钧健委员建议,根据上海实际情况和世博会要求,将“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栓的设置”、“携带危险品”的内容在条文中进行单列,引起高度重视。
组织未成年人救火将受罚
《修订草案》规定,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如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陈红专委员说,草案第55条规定了报警责任,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迅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为报警无偿提供便利。但现在一些单位如发生一般火警,并不希望第一时间报警,因为一旦消防车辆进入单位就会影响文明单位的评选等。他建议法规把这个责任界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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