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今年8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就邵阳市消防支队洞口县大队原政治教导员宋文博同志奋力抗洪勇救群众以身殉职先进事迹宣传和消防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要大力宣传宋文博同志的感人事迹,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
“三句话”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相辅相成。“忠诚可靠”,要求我们始终坚定“听党指挥”的理想信念,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公安消防部队政治建警的最高要求,也是永恒不变的忠诚警魂和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必须作为首要的政治品格来历练、首要的政治觉悟来检视、首要的政治信仰来追求;“服务人民”,要求我们锻造“热爱人民”的优秀品质,永远亲民、爱民、为民,是对消防工作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全部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视为最本源的价值取向来树立、最根本的工作路线来贯彻、最基础的荣辱观念来践行;“竭诚奉献”,要求我们打牢“献身使命”的思想根基,自觉践行“赴汤蹈火”的铮铮诺言,是消防官兵的立身之本和价值取向,是消防官兵必须秉承的职业操守,必须当作首要的职业素养来强化、首要的行为导向来坚守、首要的道德情操来提升。
“三句话”中,忠诚可靠是精髓灵魂,是前提和保证,服务人民是核心要求,是目的和归宿,竭诚奉献是鲜明特征,是支撑和导向,三者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科学体系,体现了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事业负责的一致性,与胡总书记关于“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重要论断一脉相承,为全国消防官兵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三句话”总要求的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深深根植于官兵的头脑之中,渗透到官兵的思想深处,使之成为公安消防队伍的立警之“基”、育警之“魂”、建队之“纲”、强警之“本”。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三句话”的深刻内涵,从而指导实践呢?
一、从历史的角度来理解“三句话”,认清消防事业的发展轨迹
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这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对一支公安现役警种建设发展作出的重要批示,在公安消防部队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对以宋文博为突出代表的全国16万消防官兵的充分肯定,是对公安消防部队60年来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中所取得成果的充分肯定,在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和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意义,必将再次提升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中的政治地位。
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一个新纪元的开始,历史沿袭下来的“火法”被装订在发黄的繁卷中,成为遗产,也成为一面镜子,一条古训。新中国诞生之后,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各地人民公安机关先后接管了国民党政府警察机关的消防,但作为国民党的旧消防法规却被废除,保留的也只是消防行为原则的零星。而那时新的消防法规还处于空白阶段。行政管理便成为当时消防工作的有效手段。直到1957年9月11日,由周恩来总理签署,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指示》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城乡火灾治安灾害事故增多,当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指出:“消防工作很值得摆在一个应该更加引起注意的位置上,这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建设所要求的。”于是,1960年5月1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防火指示》,同时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的若干问题(试行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及一系列的具体的规章制度。
从50年代至60年代期间消防法规建设上看,党和国家已把消防工作十分重视的纳入国家、社会管理内容。从此,我国消防法规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失火罪、放火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等与消防有关的刑罚作了规定。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消防监督条例》,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96年新《刑法》颁布,除原有对消防的规定外,又增加了“违反消防法规罪”。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于1998年9月1日起施行;今年五月,新修订的《消防法》正式施行,可以说这是消防法制建设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消防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强有力法律基础。
二、从时代特征来理解“三句话”的深刻内涵,切实履行消防部队的职责使命
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反映了消防工作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是党和国家对消防部队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等职责使命提出的新要求。
三、从社会变迁来理解“三句话”的深刻内涵,准确定位消防部队的建设路径
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在对消防部队职责使命的全新认识的基础上而作出的,对消防工作提出了历史性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执政理念,对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履好职、尽好责寄予了新期待。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种灾害事故日趋增多,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我国近10年平均每年发生各类灾害事故达70多万起,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这些灾害事故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还导致了社会心理恐慌、投资环境恶化、政府信任危机和国际形象受损等“二次效应”。两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圆满完成了奥运消防安保、抗震救灾、抗击冰冻雨雪灾害和西藏、新疆维稳处突等重大任务。特别是在去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救援中,公安消防部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先后从坍塌建筑废墟中搜救8100人,其中生还1701人,以参战总力量8%的警力,救出生还者占总数的26%,成为搜救生还率最高的救援队伍。胡锦涛总书记两次亲临抗震救灾现场慰问消防部队,对消防部队发挥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消防部队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些都对消防部队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人类要生存,时代要进步,社会要安定,都离不开安全问题。可以说,安全是每位公民、每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和谐世界首先是安全世界,以人为本首要是以生命安全为本。随着社会进步与观念更新,国家安全的含义在拓展,消防部队的职能作用也不断拓宽,担负起防火、灭火、救援、反恐、维稳、处突等多样任务,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既是一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又是国家安全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消防体制虽经几次重要调整,但仍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还存在着很多弊端。各国的经验都说明,建立一个以消防队伍为主体的综合救援队伍,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取向。我们要从原有的消防定义中跳出来,去寻觅新的出路与对策,深入学习胡锦涛主席“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重要指示,将消防部队纳入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的大局中去运筹,整合应急救援资源,精减非战斗职能,强化应急救援功能,努力打造一支英勇善战、敢打必胜的消防铁军,构建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体系,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救人民于水火,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带诸多问题和矛盾,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走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口,站在了新的起跑线上,如何在更高层面上实现跨越发展,这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站在历史方位的高度,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总结改革开放历史成就、系统思考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况的基础上,用发展的、历史的和辩证的眼光来审视消防工作,从战略高度把消防事业纳入国家建设发展大局来考虑,牢牢抓住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提出了全新的发展方略,科学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消防部队听谁指挥、为谁服务、如何履职的根本问题是今后消防部队正确发展的思想武器、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全面发展的巨大引擎,必将开启消防工作弥足珍贵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我们必须认真领会“三句话”总要求的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把贯彻落实“三句话”总要求作为公安消部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高站位理解、高起点领会、高标准落实,从更高的层面上推动消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实现历史跨越。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不是“搞运动”、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我们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才能推动消防部队又好又快发展,才能引领消防事业走向更加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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