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今年是部局提出的“装备建设年”,各级都将投入大量的资金,购置配备大量的消防装备。如何科学配置消防装备,避免重复建设和装备闲置,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是我们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以下是我个人的几点拙见。
一、要编制详实的消防装备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一)要划分战区编制规划。
目前,各级消防部门均编制了装备建设的三年规划、五年规划,提出了要买多少车、多少装备,看起来比较详细,但实际上往往是分几年、买几台车,规划编制较为粗糙,也缺乏科学性。各级消防部门,必须要针对整个城市或地区的消防保卫形势和特点,对辖区进行战区划分,按战区布局编制规划。然后再根据战区规划制定各行政区(支、大队)的购置计划。
(二)编制规划要避免重复建设。
由于消防装备技术还不完善,器材装备互补性、配套性差,我国经济社会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再加消防设施滞后于经济发展,还存在消防装备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而各地消防部门在训练设施建设和装备购置时,往往互相攀比,导致装备结构极不合理。因此,要组织专家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要从实际出发,针对灭火抢险救援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改革创新,对各战区中的各基层中队、尤其是各行政区(支、大队)的装备配备要进行全面整合,通过科学的配置和管理使用体制上的革新,改善装备结构,提升装备效能,生成新的战斗力增长点,促成人与装备之间、各战斗单元之间的互补互助,形成良性循环。
(三)要组织专家组进行装备规划评估,切忌好“大”喜“功”、贪“大”求“洋”。
各级消防部门要组织专家组,对城市区域火灾危险性、重大危险源火灾危险性、重特大火灾和化学事故等,以及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进行研究和评估;提出基于城市区域火灾风险与其它灾害事故等级的城市区域灭火救援装备优化配置规划。确保装备规划始终以装备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技术先进、功能完善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既注重装备数量的积累,更注重装备结构和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切忌好“大”喜“功”、贪“大”求“洋”。动辄花大价钱买根本就不符合实际灾情需要的先进装备,六十米、一百米的云梯车。
在队站装备建设规划上,应少搞“大而全”的特勤队,多搞“小而精”的专业队。所谓专业队,就是针对某种灾害事故,根据自身特点和财力,集中配置专业性的消防装备,集中培训和配置某种灾害事故处置的“专门家”,使之成为某种灾害事故处置的专业性攻坚队伍。多个不同的专业队的协调作战实力,肯定强于一个特勤队的作战实力。一个特勤队人员有限,大量配备各类特勤装备,根本不能完全掌握各类特勤装备的性能,当然就不能发挥装备的有效作用。而专业队不同,他主要就熟悉某一类特勤装备,重点研究某一类特种灾害的处置方法和技能,这样,自然就熟练得多,专业得多,所发挥的攻坚能力强得多。
二、认真研究制定装备配备标准,增强标准的时效性、指导性、前瞻性、科学性。
(一)及时修改部局基层中队消防装备配备标准。
一是现行的基层消防装备配备标准是部消防局十多年前制定的,受当时消防装备技术的限制,已完全不适应当今消防形势的发展。二是受当时社会经济形势的所限,配备标准过低。三是当时的很多特勤器材目前已经成为常用的必备器材。四是新消防法的实施,消防所承担的任务不断扩展,需要增配很多消防装备。因此,标准必须尽快修改。
(二)配备标准应突出指导性、少硬性规定,要按辖区特点编配。
装备配备标准不应该是一个简单的配备清单,应针对各地区的消防保卫特点,配备与之相适应的消防装备。地域条件不同,南方与北方,大城市与中心城市,中心城市与小城镇,重工业区与商业、商贸区、化工聚集区,气候区域不同、保卫对象不同,其配备的消防装备就应该不一样。我认为,配备标准应该从装备的功用、种类、效能上对装备的配备进行引导和规范,要鼓励各级部门认真研究本地消防保卫形势和特点,自主有针对性的配备其各自特色的消防装备,以提高装备配备标准的科学性。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既注重装备数量的积累,更注重装备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三)标准要有前瞻性,要适应新消防法所赋予消防部队任务不断扩展的形势,要适应社会综合应急救援的需要。
配备标准是一段时期消防部队装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直接制约消防装备的配置结构和消防部队消防技术的发展方向,其思路必须超前。不能市场上有了什么装备才列出配备清单,而应是引导消防装备技术不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向系统性、科学性转化、完善和创新进步。
新消防法的实施,消防部队的职能和任务进一步拓展,消防装备结构应进一步扩展、完善。根据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消防救援越来越扩展为参与社会综合应急救援的各个方面。因此,消防装备结构必须向承担所有应急救援任务所必需的装备技术配备和完善。
(四)要制订大城市、中心城市等一定区域的配备标准,在大城市、中心城市等一定区域内,根据装备的战斗功能分类进行“模块化”的集中配备。
基层中队分散各地,各类消防车辆由于其功能的多样化,其配备的某类专业器材均分散配置在不同的车辆中,相对数量较少,在大的战役中很难大批量调集,尤其是远距离运送十分困难。战略性集中配置储备,便于集中运输,有利于大批量调集。一是消防科研机构和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装备的集约化编配研究,按照装备的使用功能,根据消防任务的实际需要,制定模块化集约生产配置的行业技术标准和大、中城市等一定区域的配备标准。二是生产企业要贴近部队实战,研究生产、配置成体系、模块化的消防装备组合。三是各级消防部门,要根据本地消防任务的特点,购置配备模块化的机动设备,以满足跨区域、大规模作战的需要。我想,一个城市或地区,至少应该有三大类装备的集中战略储备:首先是破拆类,多套大的、小的各种破拆器材集合成一个或多个车(集装箱);二是灭火类,这是我们的主业,大量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移动炮、手抬泵等集合成一个或多个车(集装箱)。三是防化服、避火服等各种防护类器材,集合成一个或多个车(集装箱)。
(五)应编配“单车配备规范”和“战斗编成基本指导意见”。
各级消防部门应组织专家对车辆装备的调集形式进行研究,按几种常见的灾情,如一般普通火灾、高层建筑火灾、化工处置、油类火灾、抢险救援等城市火灾与其它灾害事故等级,建立灭火救援力量出动等级,对第一调集力量编制切实可行的战斗编成指导意见或规范。一方面,对消防生产厂家在车辆的器材箱柜设置和装备配备上给以规范;另一方面,对各级消防部门在采购装备时给以指导。
目前,各类消防车辆应配备哪些器材,没有具体的规范,哪台车应配备什么器材才能达到哪些功能?哪两台车、哪三台车进行组合,应该怎么配备器材,最后能达到哪些功能,完成哪些任务?各级消防部门对器材装备适应性的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在购置消防装备时均较为盲目。
消防车辆生产厂商,尤其是国内水罐车、泡沫车等常规车辆制造商,在生产车辆时,根本未对车辆的用途、功能、以及整车装备组装方式、使用方法进行研究,所生产的消防车辆只简单的配备一点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和几具呼吸器外,就没有配备其他装备。车辆器材箱柜也未作科学的、有针对性的专门设置,致使有的必备器材不能上车执勤,往往贻误战机。
消防部队所担负的任务的多样性决定了各类消防车辆的功能必须多样化。特别是出动频率最高的作为1号车、2号车的常规的水罐车、泡沫车,其担负的任务远远超出了传统的灭火作战功能,其同样要涉及破拆、侦检、防化、堵漏、照明等各种特种处置功能。因此,各种消防车辆的装备配备必须要功能多样化,尤其出动频率高的常规车辆,必须要从功能多样化方面进行研究,建立“单车配备规范”。
三、强化行业管理,规范装备市场,培养和保留消防装备技术人员,把好采购质量关。
(一)要培养和保留消防装备技术人员。
一方面,消防装备涵括机械制造、服装、制革、电子设备、化工检测仪器、度量衡器等种类繁多、涉及行业知识面宽的各种制造技术和使用维护技术。另一方面,消防装备随着高新科技术的不断运用,其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从事消防装备管理的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个方面的装备制造、使用、维护知识,否则将影响装备管理的质量。尤其是在装备采购中,不懂得装备制造、使用、维护知识,在目前普遍采用招标采购的形势下,受招标规则和装备市场不规范的限制,要采购好装备是相当困难的。往往导致采购装备片面追求进口装备,或者采购装备不配套,采购配发部队使用不便或无法使用。造成大量价格昂贵的装备闲置。因此,各级消防部门一定要加大培养和保留消防装备技术人员的力度。
(二)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规范装备制造、销售市场。
消防装备品种多,技术标准复杂,产品规格、标准不相一致,装备互补性、配套性差,难以形成整体战斗力。就一个总队、一个支队来说,消防装备“千差万别”,甚至一个中队的同一类装备器材都各式各样。因知识产权保护等原因,使其零部件不能互相更换,有的国外进口的价格昂贵的器材装备损坏了就无法修复。消防装备的日新月异和千差万别加大基层消防战斗员对装备的熟悉、维护和保养中的难度,极大影响了整体战斗力。
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消防装备的标准化建设和研发力度。通过修订国家标准、行政规章,对全国消防装备的配置内容、类型及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规范,从而实现装备的组合配套、通用互换。严格监督检查消防装备原材料进货渠道、生产、销售等领域中的质量情况,坚决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生产、销售市场。严格消防装备的进口准入制度,统一技术标准和产品规格,确保进口装备与国内产品使用配套。严格监管消防装备流通市场,确保消防装备厂商诚信经营。
消防科研机构和生产厂商必须本着“贴近实战,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原则,立足完善消防部队职能、任务的方向,发展消防科技和提高消防技术装备水平,加强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充分利用国内各方面的技术和力量,适当引进国外的关键技术并做好国产化工作,尽快批量生产出先进的国产消防装备。切实做到消防装备规格统一、产品配套、质优价廉。更好地服务于灭火救援实战,进一步提高部队的科学施救水平,提升部队的综合作战能力。
(三)要精心制作招标技术文书,科学规范招标采购。
由于装备市场不规范,装备厂商良莠不齐,以次充好,恶意串标。还有,很多消防装备还不是成熟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技术上很难把握。导致招标文书的制作很不科学,不能从技术性能上把握区分装备的优劣。因此,招标文书一定要由有丰富招标经验、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装备管理专门人员制作。装备管理人员要长期坚持关注和把握消防装备市场的动向和消防厂商情况,要多深入厂商的生产基地掌握了解情况,多到部队基层和战斗一线了解使用维护、性能发挥情况,在制作招标文书时,要从装备的性能差别、使用便捷、维护方便、配套体系、经营诚信等各方面设置优胜劣汰的标准门槛,使招标文书在招标时更具可操作性。
(四)慎重聘请装备评标专家,打破“以价取货”的机制,把好“定标关”。
一是要以总队各部门以及各支、大队熟悉消防装备的管理人员和中高级士官,或曾从事过消防装备管理的转业、离退休人员建立真正的消防装备专家库,招标时在这个消防装备专家库中抽取装备评标专家。改变招标代理商在他所谓的专家库随意抽取专家,导致在评标中“专家”对消防装备一无所知的现象。二是消防装备不能采用低价中标的模式。由于很多装备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太低,技术检测手段太落后,消防产品检测过关的门槛低,消防装备的质量优劣差异很大,价格差异也很大,低价中标将导致无法购置优质的消防装备,因此,招标中一定要设置多道门槛,以规避低价中标,从而把好中标关。
(五)单一来源的消防装备不能纳入招标采购程序。
单一来源的新产品,因独家生产,很多配套设备不明确,若按招标程序,一旦厂商不诚信,要么价格居高不下,要么提供的产品还得另外购置配套设备否则无法使用,这无凝增加了装备的购置成本,导致个别装备越招标价格越高。
(六)年度预算要预留购置推广新装备的经费。
年度预算制和招标购置装备机制,是年初有预算的才招标采购,否则就不能购置装备。这不利于新装备、新技术在消防部队的及时运用。一种新装备就是一种新技术,往往一种新装备的投入,可以代替很多人力、时间所不能达到的效果,越早投入运用会产生无法估量的价值和社会效应。年度预算时,一定要预留购置推广新装备的经费,这样,一旦发现新装备上市,就能及时购置配备部队试用、推广。
四、应鼓励突破“消防装备”这一概念,自主选用适合消防作战的各种民用器材,完善装备结构。
近年来,中国消防装备工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已初步形成了以消防车辆为龙头,随车配件为基础,消防特勤装备为辅助的装备制造业体系。但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消防职能的不断扩展,对消防科研本就投入不足的消防装备企业所生产的消防装备,还不能完全满足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需要。很多民用(军用)器材,无论从技术上、性能上还是使用效能上,均不压于消防装备,甚至很多民用(军用)器材的功能是消防装备所不具备的。比如建筑企业使用的高层混凝土输送泵,其输送高程能达到300多米,其技术完全可以应用到我们的消防车上;企业广泛使用的乙炔切割器,其切割速度就比消防使用的无齿锯快捷很多;特别是武警工爆中队破门使用的定向爆破技术,其破门时间只要几十秒,而我们消防所使用的破门工具最快捷的也得十几分钟。因此,我们不要用一个“消防装备”的框框局限了消防装备配备的视野,要鼓励和大胆使用民用(军用)器材以补充现有消防装备的作战使用功能,确保高效、快捷的完成各项消防战斗任务,提高部队整体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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