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消防装备建设的意见》,2009至2012年全市消防部队要新增举高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等128辆,同时结合各消防站功能定位及实战需求增配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主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特勤器材装备和常规灭火器材装备等,装备经费投入近5亿元。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59号),大力推进消防装备建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消防装备基础薄弱、数量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切实预防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要求,结合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提出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力争到2012年,各区县(自治县)要配备具有与当地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实际需要及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举高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及器材装备,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及高层建筑火灾综合防控形势相适应的消防装备体系,实现“性能优良、结构合理、保障重点、逐步提高”的消防装备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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