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2008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郑州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李隆荣获了“2008年度法治人物”的称号。
李隆,1995年12月入伍,郑州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入伍以来参加灭火抢险救援2000多次,成功营救遇险群众700余人。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06年被河南省政府授予“新长征突击手”、“抢险救援尖兵”、“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同年,被公安部授予“灭火救援尖兵”荣誉称号。2008年被公安部授予“抗震救灾尖兵”荣誉称号,并荣膺央视2008年度“中国骄傲”,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
《法治的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承办,已历经四届。“2008位候选者,将他们的主要事迹在平面媒体和央视国际网站上公布,经过观众票选、专家评议后最终产生。李隆当选此次全国“2008评选活动开展以来惟一获此殊荣的消防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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