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10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1976.1-2008《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1部分:配备指南》,将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发生火灾时疏散难度较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在建筑内配备逃生滑道、逃生梯、逃生缓降器等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为建筑内部人员提供了利用室外空间疏散逃生的新途径,可大幅提升建筑的消防疏散能力,另外也可解决医院、托儿所、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内行动不便人员的消防疏散难题。因此,逃生避难器材应当成为建筑消防疏散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现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配置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也成为当前的迫切需求。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系列国家标准规定了各类已建、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内逃生避难器材的配备指南以及相关逃生避难器材的技术要求。此次批准发布的《配备指南》为该标准的第1部分,内容包括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的分类、适用场所、数量配置原则以及器材的安装、检查、更换、报废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技术指标主要根据国内以往建筑火灾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制定,同时参考了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使得标准条文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标准的资料性附录中还提供了不同场所逃生避难人数和逃生避难器材可救助人员数量的参考用计算方法,可供建筑消防设计人员在进行疏散设计时参考使用。
GB 21976.1-2008《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1部分:配备指南》发布后,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各类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避难器材生产企业应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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